各位老师:
我校2015年度科研统计暨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校科研处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统计
(一)统计范围
1.时间范围: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2.人员范围:包括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含辅导员)、有科研成果或者科研项目的离退休教师以及从事科研的图书馆、学报等教辅人员。
3.双肩挑人员按学科归属,由各院负责统计工作。
(二)教师填报科研成果信息
1.科研成果信息
科研成果信息,包括学术著作、论文、咨询报告(含立法建议稿)、获奖成果、专利成果等成果的信息。
2.填报须知
(1)学术著作、咨询报告、获奖成果、专利成果
这四类科研成果,由教师自行在科研管理系统里填报。
(2)学术论文
a.系统自动推送论文
教师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后,点击“我的成果”和“网络推送”后,认领并核实论文信息,无误后点击“导入”。
b.补充填报论文
除a类论文以外的,教师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论文成果的信息,需自行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填报,并提交论文刊载刊物原件。
(三)关于项目问题
2015年度教师的科研项目信息暂定由科研处负责录入。
二、科研成果奖励
(一)人员范围
以中国政法大学为第一单位,我院教师(含在编教师、离退休教师)作为科研成果第一作者或者主编(不含多人论文集的主编)、第一获奖人的,均可以申报奖励。
(二)时间范围
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著作以版权页为准。
期刊论文以刊期为准,论文集论文以论文集出版时间为准。
咨询报告以采纳时间为准,立法建议稿以发文时间为准。
获奖成果以获奖证书标注时间为准。
专利成果以专利证书的注册时间为准。
(三)其他问题
申请补报2014年奖励的科研成果,必须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单独制作表格报送。补报奖励的论文级别依照发表当时学校的期刊认定文件进行级别认定。
三、报送材料
(一)文字材料
各位老师在完成科研管理系统科研信息填报的基础上,于2016年1月11日前提交所有附件,电子版发送至lul01@cupl.edu.cn,纸质版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
(二)实物材料
1.学术著作原件;
2.补充论文刊载刊物;
3.咨询报告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如被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请同时提供采纳证明或批示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4.获得省部级奖以上科研成果奖的奖励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5.发明专利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四、报送时间
系统录入完成时间:2016年1月8日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1月11日
报送地点:学院路校区科研楼A701办公室
联系人:刘璐 联系电话:58902907、13811820730
邮箱:lul01@cupl.edu.cn
五、注意事项
1.各位老师要对申报的成果进行认真核对,保证科研管理系统中的信息完整、准确。
2.各位老师所报成果的清单必须与所提交的成果实物材料对应,且必须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其中著作在科研处审核完毕后退回。
3.科研奖励以在规定时间内录入科研管理系统为唯一依据。
科研办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