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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厚德,一方面是指中国政法大学的所有学生都应该具有崇高的道德修养,要具有人文关怀、培养人文情操,学会做人。 明法,一方面是指无论法科还是非法科学生都要通晓法律,具备法学的知识结构体系;另一方面更表明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应成为昌明法治的主力军,...
2020年证据科学秋季论坛成功举行

由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证据科学研究院主办的2020年证据科学秋季论坛近日圆满收官。受疫情影响,本次论坛以线上直播方式举办,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李雪梅教授、张琮军副教授,广州医科大学胡丙杰教授和华中科技大学周亦武教授围绕证据科学历史与文化专题做了四场精彩讲座。                                              

论坛第一讲于1116日晚6:30举办。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李雪梅教授主讲,证据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赵东教授主持。主讲题目为“法制文物与古代证据”。

讲座伊始,李雪梅教授指出,关注古代证据具有重要意义,研究法制文物与证据之间的关系,是法制文物科研工作的一次新的尝试。讲座从“文物与制度,盟誓与证明,碑石上的判案和证据”三个方面展开。首先,李雪梅教授呼吁法制研究者响应“法制文物活起来”的号召,洞见文物中的法制文明,从文物的角度关注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生成演变。她强调,每一件文物都是对古代法律制度的解读。其次,李雪梅教授聚焦于“盟誓”等与证据制度有关的文物,从青铜器的铭文谈起,以西周时期的青铜器为例,细致解读了盟誓在古代证据制度研究中的重要线索作用;通过介绍战国“秦杜虎符”和唐代“丹书铁券”,阐述了古代符券、符传等信物的证明、凭证作用。她又通过对汉代以后神兽獬豸文物造型变化的展现,体会不同历史时期民众对法制文明的追求。李雪梅教授表示,此类文物属于“公器”,具有社会公共规范作用,是法制形象的体现,也是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证据。最后,李雪梅教授介绍了不同类型的法律碑刻,对记载着公文和判词的碑石进行了讲解。并以唐代贞观年间的碑石判词记载为例,对案件进行了解读和分析,从中考察唐代的法律规定和诉讼制度。随后又展示了明清以及民国时期的讼案碑、公文碑等,让大家对不同时代的碑石有了直观的感受。

论坛的第二讲于1117日晚630分举办。中国政法大学张琮军副教授主讲,证据科学研究院吴洪淇教授主持。张琮军副教授主讲的题目为“秦汉刑事证据制度——以出土简牍文献为中心”。

在讲座初始,张教授先从秦国的商鞅变法、奉行法家“法制主义”,在司法活动中表现为重事实、重证据的客观主义倾向的刑事证据规则讲起。秦汉时期是我国古代刑事证据制度的奠基阶段,这一阶段不仅确立了我国古代主、客观兼容的、综合的刑事证据规则,而且初步确立了刑事诉讼中各项具体证据运用制度的框架。这一刑事证据规则中,供辞居于核心,同时注重物证、勘验报告、证辞等证据的采纳,与供辞相互印证,达到对案件验明的确定性。接下来他详细讲述了供辞和辞、证互印。供辞中,用出土简牍文献的原文案例讲述了秦时期供辞的录取程序、刑讯取供。辞、证互印中,列举了证辞、物证、勘验鉴定,通过出土文献原文案例解读辞、证之间如何互印。其客观性倾向进一步增强,而主观性倾向则有所弱化,综合刑事证据理论原则的主、客观两方面结合的日益紧密,两者彼此参照、相互补充。这一点在《唐律疏议》、《宋刑统》中都有体现,宋慈编著的《洗冤集录》是我国古代勘验取证活动的最高成果。

论坛第三讲于1118日晚630分举办。广州医科大学副校长胡丙杰教授主讲,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赵东教授主持。胡丙杰教授主讲的题目为“中国法医学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胡教授从三个部分对中国法医学史进行了讲述。首先,胡教授向我们展示了法医学史研究的重大意义,即:通过法医学史的研究可以从各种事件中找到法医学兴衰成败的原因;并由此预测我国未来法医学的发展趋势,以史为鉴面向未来,对法医学发展进行展望,从而开创法医学史的美好未来。其次,胡教授带我们对中国法医学史的研究进行了回顾。他讲到:陈垣是“中国法医学史研究的第一人”,他开创了法医学史研究的先河,他于1908年和1909年在《医学卫生报》(第67期)连载发表《洗冤录略史》。该文是我国法医学史研究的第一篇论文,并最早提倡改革法医制度。1931年他写成了《元典章校补释例》,记载了比较完整的元朝精神病杀人案例。国外也对中国法医学史进行了研究:早期阶段,主要集中于对《洗冤集录》和《无冤录》的翻译和介绍。其中《洗冤集录》对欧美影响最大,而对亚洲影响最大的是《无冤录》。近代阶段,国外学者在国外杂志中发表了关于中国法医学史研究的各种论文。胡教授评价,中国法医学史研究的主要成就、研究内容及研究焦点人物有:贾静涛的《中国古代法医学史》厘清了中国古代法医学史的发展脉络;黄瑞亭、胡丙杰主编的《中国近现代法医学史》厘清了中国近现代法医学研究的发展脉络;刘耀、丛斌、胡丙杰主编的《中国法医学70年理论与实践》系统总结了新中国成立70年我国法医学的发展成就;研究内容主要涉及到古代与近现代的检验制度、检验人员、检验方法的介绍与评价,对中国古代的法医人物和法医文献的整理、介绍和评价等各个方面。胡教授还提出了中国法医学史研究存在的三个问题:一是只集中于对法医学本身进行研究,忽视了社会背景、政治制度、法制思想等其他因素对法医学的影响;二是对我国法医学的起源、不同历史阶段法医学兴衰成败的原因尚缺乏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三是法医学史中仍有许多事实不清楚,存在以讹传讹的现象。

论坛第四讲于1122日晚630分举办。华中科技大学卓越学者及教学名师周亦武教授主讲,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杨天潼副教授主持。周亦武教授主讲的题目为“法医中毒案件鉴定中的科学证据及发展”。

周亦武教授首先以宋慈所著的《洗冤集录》为脉络,阐明了法医中毒案件鉴定的历史沿革和鉴定意见作为科学证据的发展历程,以及现代法医毒物分析的国内外现状,回顾近年国内外部分具有影响的中毒案件,并以参与侦破的胰岛素过量中毒、蛇毒中毒死亡案件为例,指出法医中毒案件技术方面的优势和不足之处,同时提出法医鉴定意见作为科学证据的规范化建议。周亦武教授的讲座由浅入深,为大家普及了法医中毒鉴定的基础知识和理论。

本次证据科学秋季论坛利用网络直播的新模式,为全国在校法学生和法律工作者提供了学习的机会,主讲嘉宾的讲授均收获了良好的反馈,效果显著,推动了证据科学历史与文化知识的传承与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