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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法庭科学标准体系建设研讨会圆满落幕

近年来,法庭科学标准体系建设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目前,国家着力推动国家标准化战略,各行各业纷纷建立和优化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与此同时,大量因标准缺失、标准不科学及不完善而带来的司法审判中的问题,让我们也深刻感受到法庭科学标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及紧迫性。

2017年7月25日,由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主办的首届法庭科学标准体系建设研讨会在北京圆满落幕。来自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WHO合作中心、中国保险业协会、北京市公安局法医中心、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中国政法大学、汕头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青岛大学、河南农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及部分司法鉴定机构、法庭科学相关企事业单位等代表共计68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院长王旭首先介绍了参会嘉宾代表,并表示热烈的欢迎,感谢大家在国家着力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大背景下,积极参与、共同研讨法庭科学标准体系建设与应用等问题。

研讨会上半场主旨报告环节由北京市公安局法医中心主任兼刑事技术标准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力主持。刘力教授指出,法庭科学标准化建设涵盖各个专业领域内容并涉及到许多现实问题,亟需整个行业的重点关注和探讨。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标准规范处处长花锋首先作了《法庭科学标准化工作现状与展望》主旨报告。花锋处长对比了中美法庭科学领域标准化工作,从标准化组织建设、标准制修审批与管理等方面,提出我国法庭科学标准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如技术委员会设立范围窄、标准一致性差、归口不清、公开性不足、重制定轻实施、经费保障不力等等,并指出标准制修订工作应以需求为导向,整合现有标准体系,推进标准综合体的建立。

司法部司法鉴定管局监督处处长刘少文的报告题目是《司法鉴定标准化相关问题探究》。刘少文处长从十大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名称的差异、司法鉴定与法庭科学的定义,引发关于司法鉴定标准化外延和内涵问题的思考。他指出,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在我国现行国家标准化战略和政策背景下,全国司法鉴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应运成立,如何推动司法鉴定标准化是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中国合作中心主任兼WHO-FIC功能和残疾专家委员会委员邱卓英作了《世卫组织国际分类家族标准在法医学领域的应用》报告。邱卓英教授介绍了WHO国际分类家族、国家健康信息标准架构、国家健康标准体系与大数据、基于ICF的功能和残疾标准及其应用等内容,他认为国际较为成熟的标准工具或标准体系对我国法庭科学标准化的建设具有指导和推动作用。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副主任叶健作了《中国法医DNA技术标准建设现状与展望》报告。叶健教授指出,我国法医物证专业技术标准存在制修订工作滞后、标准与实践联系不够紧密、标准缺乏管理和宣贯等问题,应尽快建立健全的法医DNA标准体系,加强标准的基础性与科学性的研究,完成DNA技术应用服务重点标准制修订,重视国外DNA技术标准化怀孕信息采集与研究,加强DNA技术标准培训宣传与交流共建,形成DNA技术应用服务长效工作机制,打造DNA技术标准化人才团队。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院长王旭作《国际标准架构下的法医学标准研究》报告。王旭教授以法医临床学为研究对象,剖析了我国法医临床学鉴定标准存在的科学性差、证据等级低、多标准共存与矛盾、门类不全等现状问题,介绍了《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和《永久性残损评定指南》(GEPI)等国际标准现状及架构。同时,她指出,应采用国际现行公认的残疾分类标准为编码系统对我国现行人体伤残评定国家标准进行编码分类,采用循证医学证据等级分级揭示现行法医学标准存在的问题。

汕头大学医学院法医学教研室主任于晓军作《基于ICD与ICF统一死亡和伤残因果关系及其原因力分析的规范化问题》报告。于晓军教授从循证医学与循证法医学的异同,结合死因分析的循证过程、死亡-伤残因果关系统一的理论与实践,探讨了法医学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分析的规范化问题。

研讨会下半场主旨报告环节由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副主任叶健主持。叶健教授指出,法庭科学标准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和持久的工作,需要行业内外协同发展和共同推动。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文件检验技术处处长郝红光作《全国文件检验标准化情况介绍》报告。郝红光教授从文件检验标准化的历史、法律法规要求、实践需要等方面强调了标准化在文件检验专业中的重要性,介绍了全国刑标委文检分委会人员及组织结构、文检标准制修订及发布情况,并提出了文件检验标准化工作展望。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副巡视员权养科作《微量物证理化检验标准化工作的现状及展望》报告。权养科研究员通过梳理了微量物证检验相关标准,指出了专业领域内存在需制定的标准数量多、编制难度大、实施困难等现实问题,并提出了加大行业内资质认定和认证认可工作、学习和借鉴国外标准等工作建议。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病理损伤处副处长兼刑标委法医分委秘书何光龙作《标准制定流程及编写要点》报告。何光龙副处长较为系统地介绍了标准的申报、立项、起草、征求、初审、复审、报批等制修订流程,以及标准编制的编写要求及相关学习资料。

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理化学室主任王元凤作《ENFSI法庭科学评价型报告指南》报告。王元凤副教授以微量物证检验与“地沟油事件”为例,结合ENFSI指南的理论和实践应用,探讨了证据的不确定性、建立通用型方法及评价型报告纳入标准体系等内容。

中国保险业协会健康险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兼中再寿险副总经理方力作《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简介》报告。方力委员介绍了《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 0083-2013)制定过程和发布情况,并着重探讨了ICF和大数据分析在新残标中的应用。

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建设工程质量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兼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副会长左勇志作《建设工程司法鉴定标准介绍与应用》。左勇志博士介绍了建设工程质量类司法案件分类及对应标准,通过现状分析,提出了该专业领域标准管理体系建设相关建议。

研讨会自由发言环节由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副所长郭兆明主持。迪安诊断集团副总裁常林(原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院长)作代表总结发言。常林教授指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小组会议前不久审议通过了《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本次研讨会的召开具有重要意义,专家主旨报告研究深入,精彩纷呈,尽管观点有交叉和碰撞,但都是致力于法庭科学标准研究,有助于推动行业的发展和标准体系的建设。同时,常林教授对我国法庭科学标准体系建设提出了展望,希望有关部门减少对标准的过强控制,设置法庭科学标准管理和建设的专业化机构和组织,倡导法庭科学标准“跨专业、跨领域、跨国家”建设和发展。

本次研讨会主旨共同探讨建立和优化法庭科学标准体系,集思广益,相互交流和学习。会议达到了预期效果,与会代表纷纷表示收获颇丰,为法庭科学领域的标准体系研究和建设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