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厚德,一方面是指中国政法大学的所有学生都应该具有崇高的道德修养,要具有人文关怀、培养人文情操,学会做人。 明法,一方面是指无论法科还是非法科学生都要通晓法律,具备法学的知识结构体系;另一方面更表明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应成为昌明法治的主力军,...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 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管理办法

(经2007年3月26日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证据科学研究的深入发展,组织、培育和创建优秀学术群体,增强科研核心竞争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研创新团队的建设目标是: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科研竞争力为核心,以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为依托,以科研项目为纽带,以提升学科专业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为目标,面向国家科技创新与人才战略,通过创新团队的组织、培育和建设,形成研究方向明确、特色鲜明、结构合理、在国内外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学术群体。 

    第三条  创新团队建设实行公开遴选,择优支持,目标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创新团队建设以“学科带头人+研究骨干+研究生”为组织形式。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五条  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稳定的研究方向。必须紧密围绕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区域性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及学校重点发展的学科方向和研究领域,开展创新性研究。 

    2.创新团队必须具有在国内同领域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应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团队中能发挥较强的凝聚作用,并已经取得优秀业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3.创新团队必须以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为依托。 

    4.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群体,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及年龄结构。团队应有3-6名学术研究骨干和部分研究生。团队应当有兼职研究成员。 

第三章 遴选程序 

    第六条  创新团队以宏观项目形式申报,采取团队申报、专家评审、研究院审批的方式产生。 

    第七条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群体,应当就未来三年科研创新团队的建设目标,填写《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报院办公室。 

    第八条  院办公室在院长办公会领导下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议,评议通过后,院长办公会对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审议,确定资助团队,经公示无异议后,执行《申请书》。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九条 在科研创新团队建设3年期间,研究院每年向每个创新团队资助建设专项经费3至5万元,主要用于团队建设过程中必需的运行费用。 

    第十条 创新团队的科研和运行经费应通过多渠道筹集,负责人应当全面组织团队成员积极争取各类科研项目。 

    第十一条 创新团队应当以科学研究与培养研究生为主,研究院应结合研究院科研与人才培养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 

    第十二条 创新团队应加强学术交流,积极组织多种形式学术活动,特别是与国际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和学者的合作交流。 

    第十三条 获资助的创新团队成员发表、出版有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以及鉴定、上报成果等均应标注“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科研创新团队资助”字样。 

第五章 考核 

    第十四条  创新团队建设坚持强化考核,动态管理、择优汰劣的原则,坚持创新团队考核指标可操作性。每个创新团队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提出团队总体和分年度考核目标。团队考核目标主要包括创新能力建设、科研课题进展、人才培养、项目争取、专利(产品或品种)和成果产出、科技获奖、论文或论著等内容。 

    第十五条  获资助的科技创新团队应按年度由带头人填写《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科研创新团队年度执行报告》,于本年12月15日前,报送院办公室。院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科技创新团队一年的成果进行评估、考核。下一年度资助情况以前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对两年考核中完不成计划任务书中规定的创新任务和考核目标的团队,实行淘汰。对考评优秀者将给予继续支持。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院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