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
时 间:2018年1月5日(周五)上午10:00—11:30
地 点:学院路校区科研楼A719会议室
参加人:院长王旭教授、副院长张中教授、法庭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赵东教授、王元凤副教授、证据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吴洪淇副教授、支部副书记李蔚、司法文明协同中心赵馨、科研秘书刘璐参加了会议。
记 录:李 蔚
主持人:院长王旭教授
会议主要就2018年1-3月份以及寒假期间的工作进行布置和研究:
1、会议决定由王元凤负责法庭科学研究所1月19-22日CNAS、CMA二合一复(现场)评审工作,在专家到之前有关工作、人员要有一次初评演练过程;本次经费预算在20万元之内,由“双一流”专项经费中支出;评审当日张中副院长到现场参加活动。
2、按照校党委“关于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部署”,在寒假期间由院教工支部组织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由支部书记确定时间通知大家。
3、“证据科学研究院2018-2020年学科振兴计划方案”会议决定分别由张中负责证据法学学科、赵东负责法庭科学学科的文字版起草工作,并于2月24日交赵馨,最终提交张保生教授统稿完成,提交学校发展规划处。
4、会议决定由张中负责“2018年工作计划”的起草,由刘璐、张楚天舒负责“2017年全院工作总结”并在春节前完成统稿和PPT的制作,由王旭负责“2017年年鉴”工作,由李蔚负责“2017年十件大事”的统稿;会议决定在3月2日(周五)下午在清河校区召开2017-2018年总结与创新大会;2月26日(周一)召开院务会重点讨论“2018年全院工作计划”。
5、会议决定院里财务工作严格执行预算和决算制,院领导双签负责制,经费项目第一责任人的制度;2017年预算、决算报告由李蔚负责院里、由赵会计负责法大所,并提交“2017-2018年总结与创新大会”审议。
6、会议还听取了李蔚关于院里计划外办学以及面临困难等情况的汇报,会议决定依据《证据科学研究院绩效奖励考核办法》,鼓励大家积极争取各种途径,为院里增加创收收入,不断提高全院教职工的生活待遇。
7、会议决定2018年度分别支持证据法学研究所和法庭科学研究所分别10万元的经费,必须在院里给财务处和发展规划处、资产处的2018年预算范围内,由各所先报项目和预算,提交院务会讨论通过。
8、会议由张中负责继续完成“学位授权点的评估”的具体工作,并在开学第一周完成所有材料,并报院务会讨论。
9、会议同意由王元凤提交的于3月份召开“环境损害专题研讨会”,由院“双一流”专项经费支付3万元会议费,如“双一流”经费没有及时到账,可先由院发展基金支付。
10、会议决定由张中负责“南天麒麟奖学金”和“津实证据科学奖学金”捐资经费的正常运行及日常管理,并参照“瑞源德邻法庭科学奖学金”的运行模式,出台相应管理办法。
11、会议强调安全工作是院里的“重中之重”,学院路校区主要有张中、吴洪淇、李蔚负责,清河校区由王旭、赵东、王元凤主要负责,要落实到人、到室,每个办公室要有安全责任制挂在墙上,安全意识形成常规化、制度化。
12、会议还讨论了院领导及行政人员的分工问题,决定待新的院领导班子建立后,重新落实。
13、会议就《证据科学》杂志及英文期刊《Journal of Forensic Science and Medicine》的发展问题进行了讨论,同意由赵东提交的拟聘编务的请示,暂且按临时劳务人员聘用,每月3000元劳务费,由法大所财务支付。
14、会议同意从2018年4月1日起,报学校人事处返聘原院办公室主任李蔚,继续在原岗位工作,保留原待遇。
15、会议同意由王元凤提交的DNA测序仪维修的议题,共需8万元,由法大所财务支付。
16、依据我院给财务处“CT室装修改造款”请示的批复,会议决定CT室装修改造费,按照学校招标金额48.5万元由法大所财务支付。
17、在刘建伟因公受伤治疗期间,其爱人刘鹂宏工资绩效保留在岗待遇,期限到2018年12月31日止,待期满后,视情况再议(文件另发)。
18、会议同意寒假期间的值班,清河校区由王旭院长、赵东副所长、王元凤副所长负责,学院路由张中副院长、李蔚主任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