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0日(周五)下午,证据科学研究院2017年第八次院务会在清河办公区三楼会议室召开,院长王旭、副院长张中,教师代表王元凤、郝红霞、褚福明、院办李蔚、教学办杨克文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王旭院长主持。
会议主要就以下事项进行了讨论和研究:
1、会议首先讨论了郝红霞副教授提交关于教育部科技司“在高校开展危险品安全检查、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的通知以及重大教研基础设施和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三个通知”的具体实施措施。为了迎接2017年高校科研实验室现场检查工作,会议同意由郝红霞老师提交的由“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每年持续投入:实验室安全培训费0.5万元;人员劳务费、加班费0.8万元;废液处理费1.5万元;今年将一次性购置实验室安全用品约17项,约15.2万元;实验室安全展板、手册印刷费等约4万元。以上共计22.8万元的预算方案。
2、会议同意由王元凤副教授提交的“关于为我院外语讲座翻译支付劳务费的提议”,此项由实验室建设经费中支付,标准为每次每人500元;由每次讲座负责人结束后统一报院办支付。
3、会议同意由法大所副所长郭兆明提交的“法庭科学研究所团队创收奖励,按照比同期有所增长,奖励幅度在1%”严格按《研究院绩效奖励办法》执行。
4、会议还研究了人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