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8日上午,证据科学研究院2016年第二次院长会在学院路科研楼A719会议室召开。名誉院长张保生、副院长王旭、张中教授、教师代表郝红霞副教授、院办主任李蔚参加会议。副院长王旭教授主持会议。
会议主要就以下事项进行了讨论和研究:
1、会议首先由王旭副院长通报了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整体情况,并充分肯定了在全所人员加班加点的努力下,案件量基本与往年持平,个别专业案件量虽有不稳定,也得到了调整;所里将实行科室成本核算、人员分类管理等措施,并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
2、鉴于法大所目前承担了全校本科生实践教学课程(通选课)的任务,会议同意成立法大鉴定所教研部,该部实行轮值制,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第一届教研部主任为赵东教授、副主任分别为杨天潼、郝红霞副教授,任期三年(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止)。主要负责法大所在编教师的教学、科研以及“证据科学教研部重点实验室”建设、国际交流、文化传承等工作。
3、会议同意由副院长王旭提议的在法大鉴定所原图书资料室(也是政法大学图书馆分馆)的基础上建立法庭科学案件阅览室;充分利用远程会诊中心,逐步面向全社会开设公开课堂。
4、会议决定凡院里举办的各种短期培训班,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办班审批制度;每次开班要有财务的预算计划和决算报告,并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所有支出严格执行学校及院里的相关财务规定。
5、会议决定我院严格落实校党委的“三重一大”会审制度,凡涉及到院里的重大事项,必须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6、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教职工考核的通知“及相关规定,会议决定本年度的评优采取,教师系列的证据法学研究所评2名,法庭科学鉴定研究所评出3名,专职鉴定人评1名,行政、教辅共评1名。共评出7名优秀,并将评选结果在院网上进行公示。
7、会议同意由辅导员莫爱新老师提交的申请成立“证据科学研究院分团委”的议题。
8、会议同意张楚天舒提交的“教师及时完成每学期学生成绩录入工作”议题,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教师考核的一项指标。
9、会议决定待下次院长办公会讨论修订《证据科学研究院工作岗位考核办法(修订稿)》,修改稿要更加细化考核指标系数。
10、会议研究决定刘鑫教授的教学、科研等活动,归证据法学研究所日常管理,并参加所里的所有活动。
11、按照校党委“关于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届中考核的工作”的通知,会议决定于10月25日(周二)下午2:00在清河校区五楼报告厅召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届中考核的评价会议。
12、会议同意胡纪念教授提交的举办“第四届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与精神医学论坛”的预算申请,会议在预算28000之内使用。
13、会议同意教学办、《证据科学》杂志编辑部购买图书资料柜子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