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年度计划
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厚德,一方面是指中国政法大学的所有学生都应该具有崇高的道德修养,要具有人文关怀、培养人文情操,学会做人。 明法,一方面是指无论法科还是非法科学生都要通晓法律,具备法学的知识结构体系;另一方面更表明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应成为昌明法治的主力军,...
2017年度工作计划要点

(2017)证发第09号                 签发人:王旭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2017年度工作计划要点

  经2017年2月26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一、科研工作

1.迎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将继续做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的准备工作。梳理五年实验室工作,准备评估材料。

2. 开展2017年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评审工作。开展2017年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的立项和结项工作。发布2017年度开放课题指南,面向国内外开放申请,组织立项,并对以往年度立项的项目进行结项。

3.做好科研项目的申报、检查、结题工作。积极组织全院教师申请科研项目,配合学校做好科研项目的年度检查、结题工作。并争取在结题的工作上取得有效进展。

4.做好教师岗位聘任工作

5.做好科研成果日常登记工作

6.做好全院科研人员工作岗位考核、科研统计及科研奖励工作

7.进一步完善本院科学研究的考评文件。科学研究的考评文件是本院科研人员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重要的风向标作用。根据学校对科研管理文件的修订,相应修订完善本院考核、奖励办法。

二、教学与人才培养

1.按照学校教务处部署,积极开展夏季学期各项活动,组织好选课、课堂教学活动,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保障教学质量。积极推进法庭科学实践教学课程以及证据法所教师本科生教学工作。

2.按照教育部关于课程设置方案和学校课程计划有关要求,积极落实学校推进的研究生教育培养方面的各项改革,进一步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实际情况,修订我院课程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课程结构。

3.不断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加强学位论文自查、校外专家参与评阅答辩、导师责任心和培养环节。

4.增强集体备课的实效,真正发挥集体备课的同伴互助效能。以研究所为组织单位进行集体备课,相互促进,共同成长,真正提高教研能力的效果。

5.严格考核,实行教学事故追究制。对于频繁调停课、不及时录入成绩或将试卷交到教学办的老师应加强思想教育,必要时追究责任。

6.不断提高教学办管理水平。利用“媒资教学资源平台”,完善教学各个环节,促进教师与学生资源共享。通过网络和图书学习相关文献、书籍报刊,学习高校教学管理知识及业务知识,学习新的教育思想,及时转变教育管理观念,了解教育的动态发展,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探索新的教育方法。在工作中,始终坚持领导就是服务的宗旨,踏踏实实做事,周到细致服务,为努力办好让师生满意的教育而不懈努力。

7.利用现代化办公软件提高工作效率。在院网内引入办公系统软件,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种信息的准确性、减少教学部门与各位教师的工作量。

8.做好在校研究生和在职法律硕士(证据科学方向)(新疆克拉玛依班)研究生班的开题、学位答辩及毕业等工作。

9.做好2016级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好2016届毕业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尤其是在职法律硕士毕了业论文答辩问题。

10.加强招生宣传,提高招生质量。

11.拓展渠道,继续开发证据科学研究方向法律硕士项目。

三、学生工作

1.党团工作。健全与完善党团组织。依据党章等相关规定,按照程序建立以行政班级为单位的相应党团支部(毕业班级暂时不变),学生党支部、团支部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按照学校部署开展学生党团支部的“优秀党员”、“优秀团员”评选工作。继续指导与引导学院研究生会工作,全力打造充满活力的研究生会组织。

2. 安稳与学生纪律工作。做好学院迎新生活动,严格做好开学注册、入学报到与节假日的返校工作。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预防与避免各种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吸取以往工作经验,做好一年级同学搬往学院路校区的搬家工作,做好毕业纪念活与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3. 第二课堂工作。积极推进院友会工作,构建学生之间的传帮带平台,增强学生凝聚力与向心力,提高学院荣誉感与认同感。继续开展瀚翔法律职业系列指引活动,结合学生需求与往届经验,增强活动实效性,力争使其成为我院学生课外培养活动的品牌。规范、严谨、有序地开展奖助学金的评选、三好优干的评选活动。办好学院迎新年主题的联欢活动,增强师生联谊,营造良好学院氛围。

4. 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毕业生就业动员工作,组织系列模拟面试,提高毕业生面试通过率。及时、快捷、方便的提供就业信息,指导毕业生增强就业信息的收集与处理能力。做好毕业生政审、指导毕业生签约等就业服务工作。建立学院就业奖励机制,争取学院就业经费逐年增加。

四、法庭科学研究所

1、人才引进工作。

2、优化组织架构,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和薪酬体系改革.

3、鉴定领域拓展,增强鉴定服务意识。争取增加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声纹、电子数据和法医毒物鉴定逐渐拓展项目。

4、实验室认可扩项,并积极开展管理评审、实验室认可内审,以及参加能力验证计划。

5、鉴定管理系统建设,  改版升级法大鉴定所网站。

6、电子化档案建设

7、法庭科学实践教学项目:开放实践教学中心鉴定案例卷宗副本阅览室,构建数字化电子案卷阅览和实践教学模式。

8、举办4-5期司法鉴定继续教育培训班:建议近期联合法大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证据科学》杂志和《Journal of Forensic Science and Medicine》杂志共同举办关于《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学术研讨会。同时建议《证据科学》杂志近期增设关于《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论文专栏。

9、建议开展《Journal of Forensic Science and Medicine》杂志和《证据科学》杂志合作共享论文发表工作。《Journal of Forensic Science and Medicine》杂志和《证据科学》杂志已发表或收录的文章相互推荐,分别以中文和英文发表,两本杂志互为中英版本。促进文理交叉融合,扩大读者群,增加论文引用率。

五、证据法学研究所

1.做好司法文明指数调研和数据报告撰写工作。发布2016年司法文明指数报告;召开司法文明指数第四届研讨会;在全国31个省份开展问卷调查工作。

2.继续主办第二届证据法学青年论坛,邀请国内外证据法学专家就证据法学前沿问题展开讨论。

3.举办证据科学论坛,邀请国内外证据法及相关领域权威专家进行3-5次左右的讲座,进一步扩大证据法学科在学校和学生当中的影响力。

4.开展集体备课,继续开展集体备课活动,适当改进集体备课的活动形式,可以考虑吸收学生的参与。

5.开展证据科学学术工作坊活动,定期邀请国内相关学科中青年学者对话交流,加强证据法所老师尤其是青年教师与国内学界的对话和交流。

6.举办证据法高级培训班。继续开展警察的培训活动。

六、证据科学杂志编辑部

1.编辑部分工。为保证杂志编辑出版的质量,增加文章的编辑、校对时间,杂志每期的编辑、校对、出版采用重叠工作模式,由刘鑫负责第2,5期,李训虎负责第1,4期,高琼负责第3,6期,保证每期杂志的编辑出版时间为3个月。为提高英文摘要和英文首发稿编辑审阅工作效率和质量,由我院汪诸豪老师和曹晶老师共同承担英文编辑工作。

2. 杂志各期的选题及分工。责任编辑队伍进一步扩大,具体成员包括:刘鑫、李训虎、王进喜、张中、褚福民、吴洪琪、汪诸濠、施鹏鹏等老师。每位责任编辑负责一期杂志的专题约稿和提供足够的备选稿件。每期杂志的责任编辑应当对自己所负责该期杂志的责任编辑工作早下手、早约稿、早做工作。

3.加强约稿工作。约稿应当注重作者选择:一是要注重作者的知名度,不一定是正高职称,强调作者的学术水平,注重稿件质量;二是要注重作者的多元化,多约外单位稿件,本院、本校少约;三是约稿要注重内容的多学科交叉性,尤其是法庭科学与证据法的交叉;四是可以约一些涉及具体诉讼类型证据方面的文章,拓宽约稿的领域。对于外文原文及译文首发实施奖励。

七、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

1.确保2017年8月14-16日在美国马里兰大学召开的第六届证据理论与科学国际研讨会成功举办,做好中国代表团出访服务及组委会配合工作。

2.做好2017年“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四个海外中心(中美法庭证据科学研究中心——马里兰法医局、中美物证技术研究中心——纽黑文大学、中美证据法研究中心——加州戴维斯分校和中澳司法文明研究中心——阿德莱德大学法学院)接收中方高级访问学者访学工作,协助高级访问学者的申请及后续工作。

3.做好2017年外国知名学者来我院讲学对接工作,包括签证邀请函、机票购买、住宿预定、课酬汇款、税单、助教安排、新闻稿撰写、课程摄像等。

4.继续做好我院英文网站建设、日常更新、开辟新功能区域等维护工作。

5.开展与国外一流法学期刊对接交流工作,争取推荐多名中国学者英文论文在国外高水平期刊上连续发文,引起国外主流学者对我国证据科学学术著述的关注。做好第五届证据理论与科学国际研讨会(澳大利亚阿德莱德)优秀论文合集在国外正式出版发行。

八、办公室工作

1.按照校党委的布置继续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助党支部完成积极分子的加入党组织工作。

2.按照学校人事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改革完善二级学院的绩效奖励分配制度制度,更好完善我院奖惩的相关规章制度。

3.继续完善研究院的文书档案的归档工作,为院里做好各种档案的存档基础工作。

4.在2017年增加学院路证据科学图书资料室的库存量,更好发挥图书室的作用。

5.继续完成(医事法学方向)同等学力进修班的办学工作,积极完成各种短期培训班的培训任务,为院里创收做出贡献。

 

 

                                  二0一七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