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洪淇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12月版
随着诉讼构造的转型和庭审模式的改革,证据法和证据法学在近十余年来成为了法学界热议的主题。而频频发生的冤假错案所带来的正义误送也让人们将希望寄托在以探求真相为核心任务的证据法身上。但是,在我国先天不足的证据法和证据法学真的能够承担起这样的生命之重吗?转型社会和制度变革到底能够给证据法和证据法学带来多大的发展空间和多大程度的影响?,本书所探讨的证据法更大程度上是英美意义上的证据法,也就是以证据排除规则(而不是或者主要不是非法证据排除)为核心的英美证据法。随着证据排除规则体系在我国刑事诉讼当中的日益确立,对于以证据排除体系为核心的英美证据法的运行环境和内部结构成为我们无法回避的一个前提性问题。本书的基本立场是,在转型社会的宏大背景下,我国证据法在英美证据法这样一个参照系下将在运行环境和内部结构方面发生什么样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