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7
中国政法大学
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审核表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制
填 表 说 明
1.科目一、科目二均采用闭卷考试,成绩评分采用百分制。
90-100分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中,60-69分为
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
2.资格考试的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科目一、科目二的成绩均及格的为资格考试合格;有一门不及格的,资格考试等级为不合格。请根据实际评定情况划“√”。
3.本评分表为无记名评分表,加盖学院公章方属有效。
4.本表为考试档案,各学院须妥善保存。
中国政法大学
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审核表
姓 名 |
|
学 院 |
|
专 业 |
|
学 号 |
|
第一次资格考试基本情况 |
是否完成课程学习和其 他培养环节规定的学分 |
是□ 否□ |
博士生签字: |
培养单位研究生 工作办公室审核意见 |
是□ 否□ |
负责人签字: |
科目一 |
|
考试日期 |
|
考试成绩 |
|
科目二 |
|
考试日期 |
|
考试成绩 |
|
资格考试评定等级 |
合格□ 不合格□ |
所在专业意见 |
合格□ 暂缓通过□ 专业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培养单位意见 |
主管领导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第二次资格考试基本情况 |
距离第一次资格考试结束的时间是否在3个月以后1年以内 |
是□ 否□ |
博士生签字: |
培养单位研究生 工作办公室审核意见 |
是□ 否□ |
负责人签字: |
科目一 |
|
考试日期 |
|
考试成绩 |
|
科目二 |
|
考试日期 |
|
考试成绩 |
|
资格考试 评定等级 |
合格□ 不合格□ |
所在专业意见 |
合格□ 不合格□ 专业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培养单位意见 |
管领导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