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为吉林省法院系统
培养在职攻读法律硕士(证据科学方向)专业学位
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
二〇一〇年四月
中国政法大学为吉林省法院系统
培养在职攻读法律硕士(证据科学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简章
一、招生名额
双方协商确定招生名额(50名)。
二、招生专业、代码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410100)。主要面向政法部门在职人员,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 正门
中国政法大学自2010年起招收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据科学方向)研究生。该方向是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专项培养项目,主要面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在职人员,培养具有证据科学素养、事实认定能力,适合司法改革需要的高级法律人才。其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及考试同法律硕士。
三、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等政法部门在职人员,并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推荐。
四、报名办法
今年全国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首先,报考者于7月上旬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网址:www.cdgdc.edu.cn/zz09.html)查询报考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上报名开通与截止的时间。预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在7月上旬安排网上报名事宜。
其次,报考者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资格审查表(样表),请报考者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最后,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7月中旬,报考者在该规定时间内持资格审查表(样表)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打印带有电子照片的“资格审查表”、确认报名信息(由报考者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逾期不予办理。
五、报名考试费在现场报名时,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六、外语考试语种
英语。
七、初试考试日期、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2010年全国联考于10月31日进行。每个单元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科目确定如下(政治理论课考试待复试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科目一: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科目二:英语。
以上两门考试科目均为全国联考
参考书目: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版)。
八、复试
1、复试时间:按中国政法大学通知
2、复试地点:待定
3、复试科目:政治理论课(面试)。
4、复试费:100元。
九、资格审查
在复试报到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需经本单位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盖章;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十、专业设置与学习年限、收费标准及食宿问题
(一)专业设置:法律硕士专业(证据科学方向);
(二)学制:3年;
(三)学费:29000元;
(四)学习方式:学习地点及学习期间安排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商。
十一、学校有关部门联系办法
2010年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考生的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及其他通知等,均在学校网站公布或下载。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010-58908459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010-58908070
传真:010-58908074
电子邮件地址:zfyz@cupl.edu.cn
办公地址: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办公楼301室
中国政法大学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证据科学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与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均属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途径。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面向政法部门在职人员,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
(一)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法律职业伦理规范。
(二)在总结法律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提升证据科学理论水平,系统掌握法律职业所要求的证据科学知识与方法,增强证据意识,提高运用证据规则准确认定事实的能力,促进公正司法。
(三)根据审判工作岗位的性质和特点,重在培养综合运用证据法学和法庭科学知识的裁判能力,提高审判水平。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培养对象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一般具有学士学位)、具有一定从业经历的法律职业人员。
三、培养工作的基本原则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工作,贯彻专业培养、专题教学、自主选课、互动研讨、职业素质教育的原则。
(一)专业培养。在法学一级学科平台上,强化证据科学方向的课程设置。
(二)专题教学。根据证据科学课程体系选择相关专题,深化主题教学。
(三)自主选课。在职攻读研究生根据工作需要,自主选修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
(四)互动研讨。拟借鉴美国JD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制定教学大纲,指定教材,要求学生课前预习,教师以2/3课时进行课堂引导性讲授,1/3课时用于互动、讨论和答疑。
(五)职业素质教育。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在职攻读研究生的证据科学职业技能培养,通过课程教学、案例研讨、多媒体和影像演示、实验室操作、模拟法庭和专题讲座等环节,重在提高审判水平和能力。
四、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一)采用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三年,可延长至五年。
(二)加强专题性教学,结合审判实践,采取师生互动式讨论教学为主,注重推理能力培养和思维训练。
(三)采用学分制,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总学分不得低于50(不含学位论文)学分,其中,必修课不超过35学分。
(四)设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导师负责的指导方式,为每位学生安排一位导师。导师组由具有硕士生培养资格的正副教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组成,并适当聘请法律实务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导师。
(五)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低于总科目的80%,重在考察学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业务能力,减少记忆性考核。
五、课程设置
附表1、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证据科学方向)课程设置一览表
附表2。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证据科学方向)方向课程
六、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选题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研究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实务,重在培养运用理论知识综合解决法学理论问题和司法实践问题的能力。导师组应根据各培养对象的选题方向,确定导师负责其论文指导工作。
学位论文的形式不限于学术论文,也可采用案例分析(须针对同一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例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报告、专题调查报告等形式。
论文写作应当规范,论文评阅标准应当统一,达到以下要求:
(一)选题具有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题目设计合理;
(二)论文应有学术史的梳理或法律实践现状考察,明确该课题的理论争点或未解决的难点;
(三)整体布局与分层次剖析相结合,逻辑结构严谨;
(四)论证充分,资料详实;遵守学术规范特别是注释规范,能够反映作者的文献阅读量;鼓励以一定统计数据支撑其论点的定量分析。
(五)注重研究方法的运用,鼓励采用跨学科研究方法;
(六)鼓励在学术继承和实践经验总结基础上的观点创新;
(七)语言精练,符合汉语写作规范,字数为2万字左右。
学位论文须由两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评阅合格者,学员方可提请论文答辩委员会组织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以上的专家组成。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附件1: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证据科学方向)课程设置一览表
编号
|
开设课程
|
总课时
|
学分
|
学期
|
课程性质
|
Ⅰ.公共必修课
|
01.
|
法律外语
|
36
|
2
|
一
|
必修课
|
02.
|
法理学专题
|
54
|
3
|
一
|
必修课
|
03.
|
宪法学专题
|
36
|
2
|
一
|
必修课
|
04.
|
民法学专题
|
72
|
4
|
一
|
必修课
|
05.
|
刑法学专题
|
72
|
4
|
一
|
必修课
|
06.
|
中国法制史专题
|
36
|
2
|
二
|
必修课
|
07.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
36
|
2
|
二
|
必修课
|
Ⅱ.方向必修课
|
08.
|
证据法学
|
54
|
3
|
二
|
必修课
|
09
|
美国证据法
|
54
|
3
|
二
|
必修课
|
10.
|
证据立法研究
|
36
|
2
|
二
|
必修课
|
11.
|
证据分析
|
36
|
2
|
三
|
必修课
|
12
|
司法鉴定概论
|
36
|
2
|
三
|
必修课
|
13.
|
法医学
|
36
|
2
|
三
|
必修课
|
Ⅲ.方向选修课(限选)
|
14.
|
法庭科学概论
|
36
|
2
|
三
|
限选课
|
15.
|
证据法案例研究
|
54
|
3
|
三
|
限选课
|
16.
|
科学证据
|
18
|
1
|
四
|
限选课
|
17.
|
法官职业伦理
|
18
|
1
|
四
|
限选课
|
18.
|
司法心理学
|
36
|
2
|
四
|
限选课
|
19.
|
人身损害赔偿与鉴定
|
36
|
2
|
四
|
限选课
|
20.
|
法律推理研究
|
18
|
1
|
四
|
限选课
|
21.
|
法庭DNA证据
|
18
|
1
|
五
|
限选课
|
Ⅳ.方向选修课(自选)
|
22.
|
知识产权诉讼与证据
|
36
|
2
|
五
|
自选课
|
23.
|
证据调查
|
36
|
2
|
五
|
自选课
|
24.
|
电子证据
|
36
|
2
|
五
|
自选课
|
25.
|
法律方法与文献检索
|
36
|
2
|
五
|
自选课
|
26.
|
医事法与医疗纠纷诉讼
|
36
|
2
|
五
|
自选课
|
27.
|
文件鉴定学
|
36
|
2
|
五
|
自选课
|
说明:(1)必修课33学分,限选课13学分;自选课学生可任意自选两门,4学分;共计50学分。(2)所列自选课程的开课条件须有15名以上学生选修。
附件2: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证据科学方向)方向课程
《证据法学》
课程编号:08
课程性质:必修课,3学分。
教学目的:通过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事实的特征、证据的属性、证据制度的演变;证据规则的基本原理及其应用。
教学时间:第二学期54学时,共14讲。
主讲教师:张保生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副教授)。
推荐教材:张保生主编《证据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教学方法:课前预习教材相关部分内容,课堂以研讨式教学引导学习,2/3课时引导性讲授,1/3课时讨论、互动、答疑。
教学内容:见下表
讲次
|
学时
|
预习章节
|
教学内容
|
第1讲
|
4
|
第一章第一、二节,第四章第一节
|
事实与证据、证据属性、证据类型
|
第2讲
|
4
|
第一章 第三节
|
证据法及其理论体系
|
第3讲
|
4
|
第二章
|
证据制度
|
第4讲
|
4
|
第三章 第一、二、四节
|
证据法的认识论、价值论基础和基本原则
|
第5讲
|
4
|
第三章 第三节
|
证据法的概率论基础
|
第6讲
|
4
|
第四章 第二、五节
|
证据开示
|
第7讲
|
4
|
第五章第一、二节
|
展示性证据的出示和辨认鉴真
|
第8讲
|
4
|
第五章第三节
|
鉴定
|
第9讲
|
4
|
第六章
|
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和作证特免权
|
第10讲
|
4
|
第七章第一、二节
|
证据的采纳与排除规则
|
第11讲
|
4
|
第七章第三、四、五、六节
|
传闻证据规则、品性证据规则、不能用以证明过错或责任的证据规则
|
第12讲
|
4
|
第八章
|
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
|
第13讲
|
4
|
第九章
|
证明、法院取证与认证规则
|
第14讲
|
2
|
|
考试
|
《美国证据法》
课程编号:09
课程性质:必修课,3学分。
教学目的:了解美国证据法特别是《联邦证据规则》的条文、含义和理论依据,结合中国审判实践进行比较研究,开阔法官视野。
教学时间:第二学期54学时,共14讲。
主讲教师:张保生、王进喜(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推荐教材:[美]罗纳德•J.艾伦等著:《证据法》,张保生、王进喜等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教学方法:课前预习,课堂讲授,讨论思考题。
教学内容:见下表
讲次
|
学时
|
预习页码
|
教学内容
|
第1讲
|
4
|
第1-98页
|
案例——人民诉詹森
|
第2讲
|
4
|
第99-147页
|
引论,审判活动参与者的角色,审判过程,直接盘问和交叉盘问,异议和为上诉之错误保全,美国证据法的价值基础
|
第3讲
|
4
|
第147-199页
|
相关性,证明力和规则403危险,可采性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
第4讲
|
4
|
第205-258页
|
证据铺垫,展示性证据的鉴真和辨认,采纳和排除证据必须解决的预备性问题,附条件相关性存在的问题
|
第5讲
|
4
|
第259-346页
|
品性和倾向证据,性侵犯案件的品性和倾向证据,习惯和操作规程
|
第6讲
|
4
|
第347-386页
|
其他相关性规则
|
第7讲
|
4
|
第387-450页
|
证人弹劾与正誉
|
第8讲
|
4
|
第453-544页
|
传闻规则(1)传闻定义,传闻豁免
|
第9讲
|
4
|
第547-682页
|
传闻规则(2)对陈述人不能出庭不做要求的传闻例外;陈述人不能出庭所要求的传闻例外;传闻证据与对质条款
|
第10讲
|
4
|
第683-702页
|
最佳证据规则
|
第11讲
|
4
|
第703—798页
|
专家证人与科学证据
|
第12讲
|
4
|
第799—878页
第879—904页
|
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和推定
司法认知
|
第13讲
|
4
|
第905—1035页
|
特免权规则,特免权的一般结构,律师—委托人特免权,婚内交流特免权,医生—患者特免权,其他特免权
|
第14讲
|
2
|
|
考试
|
《证据立法研究》
课程编号:10
课程性质:必修课,2学分。
教学目的:了解证据立法的基本原理、基本要求,了解国外证据立法的现状和动态,认识我国证据立法的现状、问题及趋势,完善我国证据制度,认清法官审判经验与证据法的关系。
教学时间:第二学期36学时,共9讲。
主讲教师:张中、吴丹红、房保国等(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推荐教材:张保生主编《﹤人民法院统一证据规定﹥司法解释建议稿及论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教学方法:课前预习,课堂讨论。
教学内容:见下表
周次
|
学时
|
预习章节
|
教学内容
|
第1讲
|
4
|
序言、附录一
|
我国证据立法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立法模式及价值选择
|
第2讲
|
4
|
第一章、第二章
|
证据的相关性、可采性及证据法的基本原则、证据种类和规格
|
第3讲
|
4
|
第三章第一节
|
证据排除规则及其例外
|
第4讲
|
4
|
第三章第二、三、四节
|
传闻证据规则、品性和倾向性证据规则及例外和不能用以证明过错或责任的证据
|
第5讲
|
4
|
第四章
|
证据开示制度
|
第6讲
|
4
|
第五章第一、二节
|
当事人陈述和证人作证
|
第7讲
|
4
|
第五章第三、四、五节
|
展示性证据的出示,辨认、鉴真与鉴定
|
第8讲
|
4
|
第六章、第七章第一、二、三、四节
|
法院取证与证据保全、证明对象、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
|
第9讲
|
4
|
第七章第五、六节
|
司法认知与推定、质证与认证
考试2学时
|
《证据分析》
课程编号:11
课程性质:必修课,2学分。
教学目的:使学生了解推论性推理、分析和权衡证据的方法,掌握建构和组织大宗数据(宏观分析)的技术,精细分析与综合论辩的评价技术(微观分析),为法官掌握一定的分析、辩论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技能提供思维工具。
教学时间:第三学期36学时,共9讲。
主讲教师:张保生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推荐教材:[美]特伦斯•安德森、戴维•舒姆、威廉•特文宁著:《证据分析》,张保生等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年(待出版)。
教学方法:课前预习,课堂讨论。
教学内容:见下表
讲次
|
学时
|
预习章节
|
教学内容
|
第1讲
|
4
|
第一章
|
证据与推论
|
第2讲
|
4
|
第二章
|
事实调查与证据的性质
|
第3讲
|
4
|
第三章
|
证明原则
|
第4讲
|
4
|
第四章
|
分析方法
|
第5讲
|
4
|
第五章
|
图式法
|
第6讲
|
4
|
第六章
|
概述法、年代学方法与叙事法
|
第7讲
|
4
|
第七章
|
已决案件分析:对典型案件的剖析
|
第8讲
|
4
|
第八章
|
证据评价
|
第9讲
|
4
|
第九章
|
案例分析,考试2学时
|
《司法鉴定概论》
课程编号:12
课程性质:必修课,2学分。
教学目的:通过对国内外司法鉴定制度的比较,了解我国司法鉴定制度改革的问题和发展方向,掌握司法鉴定的启动机制和司法鉴定程序规范。
教学时间:第三学期36学时,共9讲。
主讲教师:常林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推荐教材:郭华编《鉴定结论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徐继军著《专家证人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自编《司法鉴定概论》讲义。
教学方法:课前预习,课堂讨论,辅助DVD
教学内容:见下表
讲次
|
学时
|
预习章节
|
教学内容
|
第1讲
|
4
|
《鉴定结论论》第一章
|
司法鉴定概述
|
第2讲
|
4
|
专题资料
|
国外司法鉴定制度的特点
|
第3讲
|
4
|
专题资料
|
我国现行司法鉴定制度评价
|
第4讲
|
4
|
专题资料
|
司法鉴定主体及其法律责任
|
第5讲
|
4
|
《鉴定结论论》第四章
|
司法鉴定启动制度
|
第6讲
|
4
|
实验室认可与资质认定
|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
第7讲
|
4
|
《鉴定结论论》第五章
|
司法鉴定程序规范
|
第8讲
|
4
|
《鉴定结论论》第六、七章
|
司法鉴定结论的举证、质证
|
第9讲
|
4
|
专题资料
|
司法鉴定案例分析。考试2学时
|
《法医学》
课程编号:13
课程性质:必修课,2学分。
教学目的:了解法医学解决专门性问题的范围、程序和基本要求,掌握设计问题(委托鉴定)的要求,提供材料的要求(检材与解决问题的对应关系),以及如何审查和运用法医学鉴定意见。
教学时间:第三学期36学时,共9讲。
主讲教师:常林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推荐教材:常林主编《法医学》(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教学方法:课前预习,课堂讨论,辅助DVD。
教学内容:见下表
讲次
|
学时
|
预习章节
|
教学内容
|
第1讲
|
4
|
第一章、第二章
|
法医学的学科特征
|
第2讲
|
4
|
第四章、第五章
|
法医学鉴定
|
第3讲
|
4
|
第六章、第七章
|
法医病理学(1)
|
第4讲
|
4
|
第八章—第十一章
|
法医病理学(2)
|
第5讲
|
4
|
第十二章
|
法医临床学(1)
|
第6讲
|
4
|
第十三章
|
法医临床学(2)
|
第7讲
|
4
|
第十五章
|
法医生物学
|
第8讲
|
4
|
第二十一、二十二章
|
司法精神病学(1)
|
第9讲
|
4
|
第二十三章
|
司法精神病学(2),考试2学时
|
《法庭科学概论》
课程编号:14
课程性质:限选课,2学分。
教学目的:系统了解法庭科学理论与技术知识的作用,掌握运用法庭科学技术原理解决法律中专门性问题的能力。
教学时间:第三学期36学时,共9讲。
主讲教师:刘建伟等(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推荐教材:徐立根主编《物证技术学》(第三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高等学校文科教材)。自编《法庭科学概论》讲义。
教学方法:课前预习,课堂讨论,辅助DVD。
教学内容:见下表
讲次
|
学时
|
预习章节
|
教学内容
|
第1讲
|
4
|
《物证技术学》第一章
|
法庭科学概述
|
第3讲
|
4
|
《物证技术学》第二章
|
法庭科学基本理论
|
第4讲
|
4
|
《物证技术学》第十六、十七章
|
微量物证与理化分析
|
第6讲
|
4
|
《物证技术学》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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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技术与械具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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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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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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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证技术学》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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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证据与电子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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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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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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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证技术学》第十一、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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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检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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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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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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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证技术学》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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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检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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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案例研究》
课程编号:15
课程性质:限选课,3学分。
教学目的:本课程以精心挑选的近年来发生的具有典型性和疑难性的100个案例作为教学对象,结合司法实践,运用法律规定和权威法学理论对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从司法判例的角度发现和提出实际问题,并在对各国的学说、立法和司法实践进行比较研究和学理讨论的基础上,对疑难问题予以解析。
教学时间:第三学期54学时,共14讲。
主讲教师:房保国、吴丹红、张中(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推荐教材:张保生、吴丹红、张中、房保国主编《证据法学案例》(上、中、下)三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年(待出版)。
教学方法:课前预习,课堂讲授与讨论。
教学内容:见下表
讲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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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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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习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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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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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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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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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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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与证据的概念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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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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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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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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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的相关性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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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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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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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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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的可采性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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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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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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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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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的排除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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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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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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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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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的证明力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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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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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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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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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的理论基础、证据法的基本原则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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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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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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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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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开示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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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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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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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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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词证据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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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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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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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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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意见与鉴定程序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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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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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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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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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性证据的出示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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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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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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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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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责任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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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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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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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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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标准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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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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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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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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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认知与推定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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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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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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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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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程序案例分析,考试2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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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证据》
课程编号:16
课程性质:限选课,1学分。
教学目的:以美国科学证据研究为基础,结合我国证据制度,系统论述科学证据相关问题。掌握学科特点,开阔证据理论视野。
教学时间:第四学期18学时,共5讲。
主讲教师:常林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推荐教材:《科学证据导论》自编讲义;陈学权著《科技证据论——以刑事诉讼为视角》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朱富美著《科学鉴定与刑事侦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教学方法:课前预习,课堂讨论。
教学内容:见下表
讲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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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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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习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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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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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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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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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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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证据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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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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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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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证据的基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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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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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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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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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科学证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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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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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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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证据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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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讲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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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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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证据的可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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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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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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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证据的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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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讲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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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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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证据的运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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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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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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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证据的运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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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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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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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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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证据立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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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职业伦理》
课程编号:17
课程性质:限选课,1学分。
教学目的:本课程旨在传授法官制度与法官职业行为规则的基本内容,使学生了解中外法官制度的历史和现状,法官职业行为规则的基本理论与相关渊源,树立公正司法的理念。
教学时间:第四学期18学时,共5讲。
主讲教师:王进喜(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推荐教材:自编教材。
教学方法:课前预习,课堂讨论。
教学内容:见下表
讲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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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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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习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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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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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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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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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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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与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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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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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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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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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法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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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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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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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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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国家和地区法官制度及职业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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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讲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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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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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法官制度及职业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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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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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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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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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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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心理学》
课程编号:18
课程性质:限选课,2学分。
教学目的:系统学习和了解与诉讼等司法工作有关的最新心理学研究成果,借鉴域外司法心理学应用的经验,指导司法审判工作。
教学时间:第四学期36学时,共9讲。
主讲教师:胡纪念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副教授)。
推荐教材:[美]Lawrence S. Wrightsman著、吴宗宪等译《司法心理学》,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
教学方法:课前预习,课堂讨论。
教学内容:见下表
讲次
|
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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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习章节
|
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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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讲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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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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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心理学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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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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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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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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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心理学家的角色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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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讲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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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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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侦查中的催眠与测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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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讲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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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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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纠纷解决与审判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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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讲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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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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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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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讲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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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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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虐妇女综合症与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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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讲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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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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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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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讲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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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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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审判与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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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讲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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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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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心理学与公共政策,2学时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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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与鉴定》
课程编号:19
课程性质:限选课,2学分。
教学目的:从医学、法医学的视角解读人身损害赔偿问题,了解人身损害赔偿的科学基础,掌握人身损害赔偿量化性技术标准与科学依据。
教学时间:第四学期36学时,共9讲。
主讲教师:王旭(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推荐教材:《人身损害赔偿》自编讲义;杨立新《人格权法专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陈聪富《因果关系与损害赔偿》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教学方法:课前预习,课堂讨论。
教学内容:见下表
讲次
|
学时
|
预习章节
|
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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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讲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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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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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法与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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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讲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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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法专论》第二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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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权、健康权与身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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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讲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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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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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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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讲
|
4
|
专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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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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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讲
|
4
|
专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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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衍生损失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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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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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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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法专论》第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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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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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讲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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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关系与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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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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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讲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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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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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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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讲
|
4
|
专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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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
考试2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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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推理研究》
课程编号:20
课程性质:限选课,1学分。
教学目的:通过考察法律实践和法律思维中的推理,使学生掌握法律推理的理念、原则和方法。
教学时间:第四学期18学时,共5讲。
主讲教师:张保生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推荐教材:张保生著《法律推理的理论与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教学方法:课前预习,课堂讨论。
教学内容:见下表
讲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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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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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习章节
|
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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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讲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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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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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推理活动与学说的历史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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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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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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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推理的本质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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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讲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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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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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推理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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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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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
法律推理的主体和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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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讲
|
2
|
第五章
|
法律推理的一般方法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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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
法律推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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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讲
|
2
|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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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推理与人工智能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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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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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推理中的规则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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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讲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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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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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推理中的真理和价值;考试2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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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DNA证据》
课程编号:21
课程性质:限选课,1学分。
教学目的:了解DNA证据的检验技术;掌握各类DNA检验报告在刑、民事案件中的审查与运用。
教学时间:第五学期18学时,共5讲。
主讲教师:鲁涤(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推荐教材:侯一平等译《法医DNA分型》,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美)Ian W·Evett,Bruce S·Weir著,《DNA证据的解释》,黄代新,杨庆恩,刘超等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法庭DNA证据》自编讲义。
教学方法:课堂讲授,案例研讨,DNA实验室见习。
讲次
|
学时
|
预习章节
|
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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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讲
|
4
|
《法医DNA分型》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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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技术与证据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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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讲
|
4
|
《法医DNA分型》第19-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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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遗传学及DNA检验结果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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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讲
|
4
|
《法医DNA分型》第16-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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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检验技术标准、法律规范
|
第4讲
|
4
|
自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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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证据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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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讲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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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DNA分型》第22/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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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技术鉴定案件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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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诉讼与证据》
课程编号:22
课程性质:自选课,2学分。
教学目的:通过教学,使学生理解知识产权诉讼与证据关系,结合知识产权诉讼中证据的特点,加深对有关证据收集、保全、认定及出示方法的理解,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学时间:第五学期36学时,共9讲。
主讲教师:张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推荐教材:西南政法大学编《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研究》。
教学方法:课前预习,课堂讲授,讨论思考题。
教学内容:见下表
讲次
|
学时
|
预习章节
|
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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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讲
|
4
|
专题资料
|
知识产权行政复议程序与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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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讲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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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资料
|
知识产权审判程序中的证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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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讲
|
4
|
专题资料
|
传统著作权证据及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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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讲
|
4
|
专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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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证据及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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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讲
|
4
|
专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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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有效要件及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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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讲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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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资料
|
商标侵权损害诉讼中的证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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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讲
|
4
|
专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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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要件及证据认定
|
第8讲
|
4
|
专题资料
|
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的程序与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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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讲
|
4
|
专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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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考试2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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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调查》
课程编号:23
课程性质:自选课,2学分。
教学目的:本课程将系统探讨各类案件中的证据调查活动的规律、规则和具体的调查方法,帮助学生增强对证据获取、收集过程的认识,使其能够准确判断诉讼各方因为证据调查问题所产生的纷争,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裁决案件。
教学时间:第四学期36学时,共9讲。
主讲教师:李训虎(中国政法大学讲师)。
推荐教材:何家弘主编《证据调查》(第2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教学方法:课前预习,课堂讲授和讨论。
教学内容:见下表
讲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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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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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习章节
|
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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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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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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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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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调查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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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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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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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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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调查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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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讲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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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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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调查思维、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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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讲
|
4
|
第四章
|
证据调查技术
|
第5讲
|
4
|
第五章
|
证据调查步骤
|
第6讲
|
4
|
第六章
|
询问与讯问
|
第7讲
|
4
|
第七章
|
搜查与辨认
|
第8讲
|
4
|
第九章
|
勘验、检查、实验
|
第9讲
|
4
|
|
案例分析,考试2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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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据》
课程编号:24
课程性质:自选课,2学分。
教学目的:通过教学,使学生理解电子证据的基本概念和立法情况,从不同方面考察电子证据的来源,依据证据学中对证据的收集原则及方法,结合电子证据自身的特点,加深对电子证据收集、保全、认定及出示方法的理解,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学时间:第五学期36学时,共9讲。
主讲教师:刘建伟(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推荐教材:蒋平等《电子证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教学方法:课前预习,课堂讲授,讨论思考题。
教学内容:见下表
讲次
|
学时
|
预习章节
|
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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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讲
|
4
|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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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据概念
|
第2讲
|
4
|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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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据来源
|
第3讲
|
4
|
第三章
|
电子证据收集
|
第4讲
|
4
|
第四章
|
电子证据形式
|
第5讲
|
4
|
第五章
|
电子证据保全
|
第6讲
|
4
|
第六章
|
电子证据效力
|
第7讲
|
4
|
第七章
|
电子证据出示
|
第8讲
|
4
|
第八章
|
电子证据认定
|
第9讲
|
4
|
|
案例分析,考试2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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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事法与医疗纠纷诉讼》
课程编号:26
课程性质:自选课,2学分。
教学目的:有关医疗纠纷诉讼专题,供民事审判法官选修。
教学时间:第五学期36学时,共9讲 。
主讲教师:刘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推荐教材:刘鑫、王岳、李大平著《医事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教学方法:课堂讲授,案例研讨。
教学内容:见下表
讲次
|
学时
|
预习章节
|
教学内容
|
第1讲
|
4
|
第一章
|
医疗纠纷概述;医事法律介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第2讲
|
4
|
第三章
|
医疗执业主体;非法行医及认定
|
第3讲
|
4
|
第二章,第四章
|
患者的权利概述;患方的知情同意权与医方告知义务
|
第4讲
|
4
|
第五章,第六章
|
医疗执业规则
|
第5讲
|
4
|
第七章,第十章
|
医疗纠纷专业证据——病历,可疑医疗物品,医疗鉴定结论
|
第6讲
|
4
|
专题资料
|
医疗纠纷和解;医疗纠纷第三方解决机制
|
第7讲
|
4
|
第十四章,第十五章
|
医疗纠纷行政处理与刑事处理
|
第8讲
|
4
|
第十一章,第十二章
|
医疗纠纷民事处理: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纠纷
|
第9讲
|
4
|
专题资料
|
医疗纠纷案例实务讨论,考试2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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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鉴定学》
课程编号:27
课程性质:自选课,2学分。
教学目的:通过教学,使学生理解文件检验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初步掌握各种文件常规的检验原理、检验程序和检验方法,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学时间:第五学期36学时,共9讲
主讲教师:刘建伟(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推荐教材:黄建同《文件检验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参考教材:贾玉文《文件检验学导论》,警官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教学方法:课前预习,课堂讨论。
教学内容:见下表
讲次
|
学时
|
预习章节
|
教学内容
|
第1讲
|
4
|
贾玉文《文件检验学导论》第一、二章
|
绪论
|
第2讲
|
4
|
黄建同《文件检验学》第二、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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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检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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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讲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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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建同《文件检验学》第四章
|
笔迹检验(2)
|
第4讲
|
4
|
黄建同《文件检验学》第五章
|
笔迹检验(3)
|
第5讲
|
4
|
黄建同《文件检验学》第九章
|
印章印文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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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讲
|
4
|
黄建同《文件检验学》第八章
|
印刷文件检验
|
第7讲
|
4
|
黄建同《文件检验学》第六章
|
污损文件检验
|
第8讲
|
4
|
黄建同《文件检验学》第七、十章
|
文件制成时间检验和文件材料检验
|
第9讲
|
4
|
贾玉文《文件检验学导论》第五、六章
|
文件鉴定中的法律问题;考试2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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