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
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厚德,一方面是指中国政法大学的所有学生都应该具有崇高的道德修养,要具有人文关怀、培养人文情操,学会做人。 明法,一方面是指无论法科还是非法科学生都要通晓法律,具备法学的知识结构体系;另一方面更表明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应成为昌明法治的主力军,...
2023年证据法学专业(法医学方向)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证据法学专业(法医学方向)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301Z2

一、专业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法学专业(法医学方向)自2006年开始招生。本专业发挥跨学科交叉研究的优势与特色,以证据法学与法医学的主要分支学科(如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法医精神病学等)的教学与研究为重点,强调证据法学与法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的学习,研究如何在法医学基本理论的指导下,将现有的前沿科技应用于解决诉讼中与法医学有关的各种专门性问题,为公正处理案件提供可靠依据,促进中国法治进程中的证据法学与法医学的融合发展。

本专业以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证据科学北京市交叉学科重点学科、证据科学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证据科学创新引智基地为依托,汇聚中外雄厚师资,拥有“证据科学研究与应用” 教育部创新团队,“法庭科学研究与应用”团队,以及完备的科研、教学和实验资源,科研成果丰硕。目前,该专业方向拥有11名硕士研究生导师,包括教授4人和副教授7人。

二、培养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对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规定、“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并结合本学科的特点,证据法专业(法医学方向)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品行端正、政治上坚实、知识面宽广、理论功底扎实,具有独立研究能力、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创新精神,能够适应公、检、法、司部门、司法鉴定机构和各类学校所需要,兼具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和国际型的高层级法医学学方向精英人才。

具体要求是:

(一)政治可靠忠诚。进一步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遵纪守法。

(二)专业志向明确。坚信所有犯罪均有据可循、有迹可踪,坚信科学技术手段在揭示犯罪活动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有志于从事证据法学与法医学的实务工作与教学、理论研究。

(三)证据法学和法医学理论扎实。必须掌握与证据(尤其是法医学)相关的学科内容及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当代国内法医学研究的主要问题与前沿理论;精通主要法治发达国家的证据法学与法医学理论与实践,并能够进行一定程度的比较研究。

(四)专业研究方法科学。掌握证据法学与法医学研究方法,熟悉文献搜索、文献综述与个案参与、深度访谈、调查问卷等法社会学与法人类学研究方法;同时,能够掌握学术论文的写作方法,可以逻辑清晰、论证严密的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

(五)法医学实战意识突出。能够敏锐地察觉法医学实践中的现实问题,并理论联系实际;能够主动参与法医学实践,通过实践培养前沿问题意识。

(六)精通专业外语。按硕士研究生外语教学大纲要求,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熟练运用专业外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和翻译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争取选修一门第二外语。

三、专业方向

法医学方向。以法律问题相关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信息学、药学、循证医学和其他自然科学学科为研究对象,以提供科学证据和依据为目的全面研究解决与法律相关的医学问题。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制

3年

学习年限

最长四年

五、课程设置、其他培养环节、教学计划与学分要求

(见附表)

六、培养方式

本专业硕士生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并重。实行导师组培养与导师个人指导相结合,校内导师与实际部门专家相结合的培养方法,以校内系统学习为主和参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方法。

通过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和研讨式、辩论式教学等灵活的教学方式,培养学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际工作与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吸收和引导学生参与一定的国际交流学术活动。培养学生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应用法律能力、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

跨学科和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研究生,应补修2门大学本科主要课程,所修学分不得代替其他规定学分。

七、质量标准

(一)具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觉悟,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二)硕士研究生在中期考核之前均需提交学期论文4篇,经导师审阅并评定成绩,获得2学分。

(三)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后,应参加不少于3个月的专业实习,提交实践报告并考核合格的,获得2学分。

(四)在规定学习期间内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低于36学分,其他培养环节学分不低于4学分。

(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撰写一篇正文不少于3万字毕业论文,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八、考核方式

(一)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结合硕士生个人培养计划,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可以采取笔试、口试或者笔试加口试等方式进行。口试必须由两名以上教师主持,且必须有口试记录,并由主考教师和记录人共同签名。

(二)与建立研究生分流培养的机制相适应,配合多规格多标准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阶段性考核,重视选拔培养对象、重点扶持等环节。

(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撰写相关的专题论文、读书报告、学期论文作为科研能力的考核。

(四)社会实践环节是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必修环节。社会实践可以通过专业实习、挂职锻炼、产学研基地联合培养和社会调查等走入社会的方式进行,以专业实习为主。社会实践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个月,并需要提交不低于5千字的社会实践报告。

(五)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主要采取书面审核方式。具体方式和程序依据《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规定》。

(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规定》,由3位具有导师资格的校内外专家组成考核委员会进行。

九、学位论文选题与撰写

(一)学位论文的选题,由研究生与导师协商确定,由开题小组导师提出修改建议,最后确定题目;

(二)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导师认真修改,必要时发回重写,最后定稿打印;

(三)学位论文必须符合学校原创性和规范性要求,严禁抄袭剽窃,且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三万字。

十、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一)申请学位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条件;

(二)学位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内容全面真实;

(三)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应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论文的原创性检查、评审、导师回避等按照学位办相关规定进行;学位论文涉及实务问题的,可以吸收实务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

(四)答辩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学位论文的基础上,对申请人进行公正、严肃、认真、负责的提问和无记名表决,并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授予或不授予硕士学位的建议。

(五)硕士学位的授予应符合《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要求。

十一、参考文献

必读文献

(一)中文书目

1)中文原著

1.中共中央宣传部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出版社2019年版。

2.《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编写组编:《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年版。

3.贾静涛主编:《世界法医学与法科学史》,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4.刘耀主编:《实用法医学》,科学出版社2014年版。

5.陈光中主编:《证据法学》,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6.郭:《专家辅助人制度的中国模式》,经济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

7.丛斌主编:《法医病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2016年版

8.常林主编:《法医法学》,人民卫生出版社2016年版。

9.刘技辉主编:《法医临床学》,人民卫生出版社2016年版。

10.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主编:《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研究文集》,中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11.李生斌主编:《法医学》,人民卫生出版社2017年版。

12.袁丽主编:《法医DNA证据研究》,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13.邓世雄主编:《医事证据法》,人民卫生出版社2017年版

14.张保生主编:《证据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15.陈瑞华主编:《刑事证据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16.霍宪丹主编:《司法鉴定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17.杜志淳主编:《司法鉴定概论》,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

18.何家弘主编:《司法证明方法与推定规则》,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

19.樊传明主编:《证据评价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20.宝主:《侦查证规范化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选读文献

(一)中文书目

1)中文原著

1.张保生著:《法律推理的理论与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张建伟著:《司法竞技主义:英美诉讼传统与中国庭审方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龙宗智著:《证据法的理念、制度与方法》,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4.易延友著:《证据法的体系与精神:以英美法为特别参照》,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5.王进喜著:《美国<联邦证据规则>(2011年重塑版)条解》,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

6.翟宏丽著:《医事民事证据理论与实务》,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7.张中著:《实践证据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8.王喜主:《据科学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9.朱卫东主编:《证据推理理论、方法及其在决策评价中的应用》,科学出版社2017年版。

10.汪建荣主编:《卫生法》,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年版。

11.陈瑞华著:《比较刑事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12.陈瑞华著:《程序正义理论》,商务印书馆2022年版。

13.解志勇主编:《卫生法学通论》,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

2)中文译著

14.达马斯卡著,李学军等译:《漂移的证据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5.)特伦斯·安德森、戴维·舒姆、威廉·特文宁著张保生、朱婷、张月波等译:《证据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16.(美)菲利普坎德利斯,(美)罗伯特温斯托克,(美)理查德马丁内斯著,杨天潼译:《法庭伦理学与专家证人》,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年版。

17.(美)威廉·特文宁著,吴洪淇、杜国栋译《证据理论:边沁与威格摩尔》,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18.(美)罗杰帕克,(美)迈克尔萨克斯著,吴洪淇译:《证据法学反思》,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19.(美)科林(美)伯纳德罗伯逊,(美)GA维尼奥著,王元凤译《证据解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20.埃文斯等著,毕小青译:《证据》,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6年版。

21.(美)阿维娃奥伦斯坦著,汪诸豪,黄燕妮译:《证据法要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二)外文书目

2. Richard Saferstein, Forensic science, Pearson, 2016.

23. Kenneth S, Cohen,Expert witnessing and scientific testimony ,CRC Press.2016.

24. Michael D. Lyman, Criminal investigationPearson, 2017.

25. Max Houck, Professional issues in forensic science, Academic Press, 2015.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签字:

2023525


五、课程设置、其他培养环节、教学计划学分要求

 

证据法学专业(法医学方向)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及学分要求一览表

课程名称

 

课程群属

课程门数

课程代码

学分

学时

开课

学期

教学

方式

考核

方式

 

必修课程22学分)

学位公共课10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综合素质课

1

2

36

1

讲授

考试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1

18

2

讲授

考试

基础外语

1

4

64

1-2

讲授

考试

学科方法论与学位论文写作

1

3

48

2

讲授

考试

各学院开设

学位专业课

12学分)

证据法学

 

 

核心基础课

1

3

48

1

讲授

考试

证据分析

1

3

48

1

讲授

考试

专业主干课

外国证据法

1

3

48

1

讲授

考试

证据法研讨

1

3

48

2

考试

选修课程(10学分)

专业限选课

法医学(研讨课)

1

2

32

2-3

讲授

考查

所修选修课学分应不少于10学分,其中本学科专

业选修课至少6学分,跨一级学科选课不少于2学分。

研究生在校期间参加学校运动会所获得学分视为跨一级学科学分。

任选课

法庭科学概论

 

 

学术视野课

 

 

 

 

2

32

2-3

讲授

法庭科学专业外语

2

32

2-3

讲授

考查

法理学

2

32

2-3

讲授

考查

刑法学

2

32

2-3

讲授

考查

民法学

2

32

2-3

讲授

考查

法医精神病学

2

32

2-3

讲授

考查

法医病理学

2

32

2-3

讲授

考查

法医临床学

2

32

2-3

讲授

考查

法医物证学

2

32

2-3

讲授

考查

司法鉴定学

2

32

2-3

讲授

考查

法医病理学实务

3

48

2-3

讲授

考查

法医临床学实务

3

48

2-3

讲授

考查

法医物证学鉴定实务

4

64

2-3

讲授

考查

法医精神病鉴定实务

3

48

2-3

讲授

考查

医疗纠纷鉴定实务

3

48

2-3

讲授

考查

通识、跨学科选修课

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究

2

32

1-4

慕课

考查

科学哲学

2

32

2

讲授

考查

统计学

2

32

2

讲授

考查

补修课程

刑事诉讼法学

4

 

2-3

讲授

 

考查

 

考查

民事诉讼法学

其他培养环节

1.学术训练

2

1-4

导师考核

2.专业实习

2

3个月

1-4

学院考核

在学校、学院设立的实践基地实习或自主实习达到规定时间,并提交实践报告。考核合格的,计2学分。

3.课题研究

2

不作考核要求

合计

课程学分不低于36学分,其他培养环节学分不低于4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