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
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厚德,一方面是指中国政法大学的所有学生都应该具有崇高的道德修养,要具有人文关怀、培养人文情操,学会做人。 明法,一方面是指无论法科还是非法科学生都要通晓法律,具备法学的知识结构体系;另一方面更表明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应成为昌明法治的主力军,...
2023年法律硕士(司法文明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硕士(司法文明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35101

一、专业简介

法律硕士(司法文明方向)以服务国家法治文明与司法文明建设重大需求、推进中国司法文明跻身世界司法文明先进行列为目标,以探索科学的司法理论、建构先进的司法制度、促进公正的司法运作、造就卓越的司法精英、培育理性的司法文化为主要任务。司法文明法律硕士为推进国家司法文明建设造就卓越司法精英,培养高素质的司法人才。

我校法律硕士(司法文明方向)自2013年开始招生。本专业以“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证据科学北京市交叉学科重点学科、证据科学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111计划”证据科学创新引智基地为依托,拥有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包括教授11人,副教授6人,讲师3人,均具有博士学位。

本专业学位坚持以人为本的法律教育观,注重交叉人才培养和法律实践训练;注重法学人才的基础教育,同时提倡法学人才个性化培养;注重多样性人才培养路径,突出法律人才培养的实践特性。秉持法学理论教育为基础、法律实践为主干、法律职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突出法学教育的实践特色和国际化水平,培养法律人才的职业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

二、培养目标

(一)总体目标

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适应法治国家建设和司法实践需要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

(二)具体要求

1.拥有坚定的法治理念、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忠于宪法和法律,崇尚司法正义。

2.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的司法文明专业知识,熟悉中外司法文明演进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探索科学的司法理论,建构先进的司法制度,促进公正的司法运作,培育理性的司法文化。

3.具备独立思考、开拓创新的学术研究能力;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掌握从事司法工作的基本职业技能和逻辑推理能力。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够运用外语进行专业研究和学术交流。

三、专业方向

司法文明方向。以司法文明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为研究对象,以揭示司法文明发展的一般规律、提高我国司法文明建设水平为目标,全面研究司法制度、司法运作、司法主体和司法文化等问题。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制

三年

学习年限

最长四年

五、课程设置、其他培养环节、教学计划与学分要求

见附表

六、培养方式

1.培养方式采取课程学习、专业实习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方式。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专业实习主要在实务部门和联合培养基地完成

2.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上,根据本专业特色选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加强专题性教学,结合司法实践,采取师生互动式讨论教学为主,注重推理能力培养和思维训练;注重推动教学内容从以知识传授和理论教学为主向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转变,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广案例教学,采用多元化教学方式,增强教学过程的互动性。以慕课为引领,充分利用在线课程资源。鼓励研究生参与导师主持的科研项目,导师积极为研究生提供适当的参加学术会议以及参与立法、司法实践的机会。

3.完善集体培养导师指导相结合指导方式,落实“双导师”。

实行导师负责制,由导师根据每个学生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培养计划并对其课程学习、课题研究、论文写作、实践交流等学术训练和研究活动给予具体指导。设立研究生指导小组,采取集体培养与导师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指导小组对研究生教学培养、学位论文过程监控等具有组织和监督职责。按照学校兼职导师聘任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兼职导师职责,发挥兼职导师在培养方案制定、课程教学、实务课程建设、专业实习、论文选题环节积极作用,构建双导师

4.鼓励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实践创新活动。注重发挥司法文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跨学科特点,鼓励、支持学生结合各相关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实践创新研究参加重要会议重要竞赛社会服务,并以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学术论文、咨政建议或竞赛成绩等方式展现成果。

5.提升国际化培养水平。进一步完善国际知名专家课程方阵,鼓励本院教师开设国际课程,提升培养学生国际化水平。通过学分互认暑期项目等方式拓展合作内容与方式,提升国际化人才培养能力

 

七、专业实习

1.实习期限。一般不少于6个月,采取以集中实习为主、自主实习为辅的方式进行。根据研究院安排,可分两个阶段完成,每阶段3个月,分别在第2至3学期和第4至5学期完成。

2.实习场所。在学校和研究院设立的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实验基地。

3.实习计划。由研究院指导老师确定,制定实习方案,明确专业实习目标、任务、内容,并指导学生做好实习计划。

4.实习报告。实习结束后需提交实习报告,对每一阶段实习进行总结,实习报告不少于3000字。

5.实习考核。专业实习考核成绩评定实行百分制,成绩在70以上可获得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不及格者,不计学分。不参加专业实习或考核未通过者,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八、质量标准

1.具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觉悟,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2.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法律语言、法律方法、职业技术和职业伦理等素养。全面掌握法律专业知识,形成法学一级学科为主干的专业知识体系,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知识。

3.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正确判断与分析法律关系、运用法律思维去发现、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的能力,具有对法律规则做出理性判断的能力。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法律职业通用技能的培养。

九、考核方式

1.必修课的考核形式为考试,重在考查学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业务能力,减少记忆性考核。

2.其他课程可以采取考试或者考核的方式,注重培养过程考核和能力考核,注重考察学生运用所学基本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3. 中期考核主要采取书面审核方式,考核内容主要为应修课程、必修环节及学分的完成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及日常品德情况等。

十、学位论文选题与撰写

学位论文选题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研究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司法实务,重在培养运用理论知识综合解决法学理论问题和司法实践问题的能力。导师组应根据各培养对象的选题方向,确定导师负责其论文指导工作。

学位论文的形式不限于学术论文,也可采用案例分析(须针对同一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例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报告、专题调查报告等形式。

论文写作应当规范,论文评阅标准应当统一,达到以下要求:

()选题具有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题目设计合理;

()论文应有学术史的梳理或法律实践现状考察,明确该课题的理论争点或未解决的难点;

()整体布局与分层次剖析相结合,逻辑结构严谨;

()论证充分,资料详实;遵守学术规范特别是注释规范,能够反映作者的文献阅读量;鼓励以一定统计数据支撑其论点的定量分析。

()注重研究方法的运用,鼓励采用跨学科研究方法;

()鼓励在学术继承和实践经验总结基础上的观点创新;

()语言精练,符合汉语写作规范,正文字数不少于2万字。

十一、毕业与学位授予

完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内容、环节和要求,通过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原创性检查,颁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相应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十二、参考文献

必读文献

一、中文书目

(一)著作类

1.中共中央宣传部主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出版社2019年版。

2.中央宣传部、中国法学会组织主编:《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年版。

3.张中秋著:《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版。

4.陈光中等著:《中国司法制度的基础理论问题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

5.卞建林主编:《现代司法理念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6.张保生主编:《证据法学(第4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

7.张保生、张中、吴洪淇等著:《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报告2020-2021》,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

8. (美)约翰·罗尔斯著,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9. (日)谷口安平著,王亚新、刘荣军译:《程序的正义与诉讼》,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10.(英)丹宁著,李克强、杨百揆、刘庸译:《法律的正当程序》,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11.(美)詹姆士·Q惠特曼著,佀化强、李伟译:《合理怀疑的起源——刑事审判的神学根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12.(德)拉德布鲁赫著,米健译:《法学导论》,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

(二)期刊类

13.张晋藩:《中国古代司法文明与当代意义》,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4年第2期。

14.张文显:《人权保障与司法文明》,载《中国法律评论》2014年第2期。

15.张文显:《司法改革的政治定性》,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4年第6期。

16.张保生:《司法文明指数是一种法治评估工具》,载《证据科学》2015年第1期。

二、外文文献

(一)著作类

17.Alex Stein, Foundations of Evidence Law,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5.

18.May, Larry, Global Justice and Due Process,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1.

19Kenneth Broun et., McCormick on Evidence, 7th ed., West Group, 2013.

20.Richard A. Posner, The Federal Judiciary: Strengths and Weaknesse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7.

(二)期刊类

21. Allen, Ronald J., The Evolution of the Hearsay Rule to a Rule of Admission, 76 Minn.L. Rev. 797 (1992)

22. Roberts, Paul 2002, Rethinking the Law of Evidence: A Twenty-first Century Agenda for Teaching and Research, 55 Current Legal Problems 297.

选读文献

一、中文书目

(一)著作类

1.宋英辉著:《刑事诉讼目的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2.李心鉴著:《刑事诉讼构造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龙宗智著:《相对合理主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4.杨宇冠著:《国际人权法对我国刑事司法改革在影响》,中国的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

5.虞平、郭志媛主编:《争鸣与思辨——刑事诉讼模式经典论文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6. 王进喜著:《法律职业行为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7.陈瑞华著:《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第5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8.(美)唐纳德·布莱克著,郭星华译:《社会学视野中的司法》,法律出版社2002版。

9.(英)麦高伟、杰弗里·威尔逊主编,姚永吉译,何家弘校:《英国刑事司法程序》,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0.(美)Lawrence S. Wrightsman著,吴宗宪等译:《司法心理学》,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

11.(美)罗纳德J.艾伦等著,张保生、王进喜、赵滢译,满运龙校:《证据法:文本、问题和案例(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12.(美)德雷斯勒、迈克尔斯著,吴宏耀译:《美国刑事诉讼法精解(第四版)》(第一卷.刑事侦查),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13.(美)特伦斯安德森、戴维舒姆、(英)威廉特文宁著,张保生、朱婷、张月波等译:《证据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14.(美)詹姆士惠特曼著,佀化强、李伟译:《合理怀疑的起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15.(美)达玛什卡著,郑戈译:《司法与国家权力的多种面孔》,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16.(英)威廉特文宁著,吴洪淇等译《反思证据:开拓性论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17. 张保生、曹佳、柴鹏等译,满运龙审校:《马萨诸塞州司法行为规则》,中国政法出版社2016年版。

18.(法)卡斯东·斯特法尼等著,罗结珍译:《法国刑事诉讼法精义》(上、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9.(德)罗科信著,吴丽琪译:《刑事诉讼法(第24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20.(意)贝卡利亚著,黄风译:《论犯罪与刑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

21.(日)松尾浩也著,张凌译:《日本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二)期刊类

22.陈瑞华:《司法权的性质一一以刑事司法为范例的分析》,载《法学研究》2000年第5期。

23.张文显:《司法改革的政治定性》,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4年第6期。

24陈光中:《略谈司法公信力问题》,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5年第5期。

25.陈卫东:《司法责任制改革研究》,载《法学杂志》20178期。

26.陈卫东:《改革开放40年中国司法改革的回顾与展望》,载《中外法学》2018年第6期。

27.陈柏峰:《中国法治社会的结构及其运行机制》,载《中国社会科学》2019年第1期。

28.张保生:《陈光中司法文明三阶段新论的法治意义》,载《证据科学》2020年第3期。

二、外文文献

(一)著作类

29. Murphy, Peter 1999, Evidence, Proof and Facts: A Book of Source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30. Twining, William and Iain Hampsher-Monk (eds.) 2003, Evidence and Inference in History and Law: Interdisciplinary Dialogues, Evanston, Ill.: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31. C. Ronald Huff、 Martin Killias, Wrongful Conviction: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s on Miscarriages of Justice,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2008.

32.The WJP Rule of Law Index 2022. © Copyright 2022 by the World Justice Project. Washington, D.C. 20005 U.S.A.

33.Susan Haack, Evidence Matters: Science, Proof, and Truth in the Law,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4.

(二)期刊类

34.Ronald J. Allen Michael S. Pardo, The Problematic Value of Mathematical Models of Evidence, 36 J. Legal Stud. 107, 111-14(2007)

35.Emine Zendeli, The Challenges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Paragraph 1 of article 6 of the 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and Fundamental Freedoms in the Judicial System of the Republic of Macedonia, 6(2) Journal of Politics and Law (2013).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签字:

2023 5 25  


五、课程设置、其他培养环节、教学计划与学分要求

法律硕士(司法文明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其他培养环节、教学计划与学分要求一览表

类别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分

学时

开课学期

教学方式

考核方式

备注

学位     公共课

6学分)

第一外国语


4

64

2

讲授

考试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36

3

讲授

考试


专业

必修课

27学分)

法律职业伦理


2

32

1

讲授

考试


法理学


2

32

1

讲授

考试


中国法制史


2

32

1

讲授

考试


宪法学


2

32

1

讲授

考试


民法学


4

64

1

讲授

考试


刑法学(总论)


2

32

1

讲授

考试


刑法学(分论)


2

32

1

讲授

考试


民事诉讼法学


2

32

1

讲授

考试


刑事诉讼法学


2

32

1

讲授

考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2

32

2

讲授

考试


经济法学


3

48

2

讲授

考试


国际法学


2

32

2

讲授

考试


专业方向课(不少于10 学分)

司法制度导论


2

32

3

讲授

考试


司法实务研讨


2

32

3

讲授

考试


证据法学


3

48

3

讲授

考试


证据法研讨


3

48

3

讲授

考试


 选修课

(不少于13学分)

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究


2

32

1-4

讲授或在线

考查

通识选修课

法庭科学概论


2

32

2

讲授

考查


方法论与学位论文写作


2

32

2

讲授

考查


逻辑与证明


2

32

2

讲授

考查


科学哲学


2

32

3

讲授

考查


科学证据


2

32

3

讲授

考查


证据分析


2

32

2

讲授

考查


环境司法


2

32

3

讲授

考查


司法文明指数调查


2

32

2

讲授

考查


司法鉴定实务


2

32

2

讲授

考查


美国证据法


2

32

3

讲授

考查


英国刑事证据法


2

32

3

讲授

考查


律师职业与实务


2

32

2

讲授

考查


国际司法实务


2

32

3

讲授

考查


现场调查理论与实务


2

32

3

讲授

考查


实践教学与训练

(不少于15学分)

科研方法与文献检索


2

32

3

讲授

考查


法律谈判


2

32

3

讲授

考查


法律写作


2

32

3

讲授

考查


模拟法庭、模拟仲裁、模拟调解


3

48

3

讲授

考查


专业实习


6

6个月

2-3/4-5

实习

考查


学位论文( 学分)



5


5-6


论文


合计:总学分71,其中课程学习56学分,实践教学与训练15学分,学位论文5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