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
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厚德,一方面是指中国政法大学的所有学生都应该具有崇高的道德修养,要具有人文关怀、培养人文情操,学会做人。 明法,一方面是指无论法科还是非法科学生都要通晓法律,具备法学的知识结构体系;另一方面更表明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应成为昌明法治的主力军,...
2019年修订版证据法学专业(物证技术学方向)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证据法学专业(物证技术学方向)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301Z2

一、专业简介

证据法学专业(物证技术学方向)学位授权点是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自设的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目录外硕士学位授权点,目前是国内唯一的证据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

本方向培养品行端正、政治坚定、知识面宽广、理论功底扎实,具有独立研究能力、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创新精神,能够适应公检法司部门、司法鉴定机构和各类学校的需要,兼具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和国际型的高层级物证技术精英人才。

本方向以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证据科学北京市交叉学科重点学科、证据科学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111计划”证据科学创新引智基地、“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为依托,拥有“证据科学研究与应用”教育部创新团队,以及完备的物证技术学教学、科研和实践资源。目前拥有7名硕士研究生导师,包括教授1人和副教授5人。本方向以不同类型物证的发现技术、记录技术、提取技术及检验和鉴定技术为研究重点,具有跨学科交叉研究的优势与特色。

二、培养目标

(一)政治可靠忠诚。进一步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遵纪守法。

(二)专业志向明确。坚信犯罪行为有据可循、有迹可踪,坚信科学技术手段在揭示犯罪活动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有志于从事物证技术实务工作与教学、理论研究。

(三)证据法学和物证技术学理论扎实。必须掌握与证据(尤其是物证技术)相关的学科内容及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当代国内物证技术学研究的主要问题与前沿理论;精通主要法治发达国家的物证技术学理论与实践,并能够进行一定程度的比较研究。

(四)专业研究方法科学。掌握证据法学与物证技术学研究方法,熟悉文献搜索、文献综述、个案参与、深度访谈、调查问卷等法社会学与法人类学研究方法;同时,能够掌握学术论文的写作方法,可以逻辑清晰、论证严密地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

(五)物证技术实战意识突出。能够敏锐地察觉物证技术实践中的现实问题,并且理论联系实际;能够主动参与、观察物证技术实践,通过实践培养前沿问题意识。

(六)精通专业外语。按硕士研究生外语教学大纲要求,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熟练运用专业外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和翻译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三、研究方向

(一)物证技术学基本理论。研究物证技术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将现有的科学技术应用于解决诉讼中与物证有关的各种专门性问题。

(二)司法鉴定制度。系统探讨我国以及域外司法鉴定体制及其理论基础。

(三)化学物证技术。以微量物证以及毒物毒品检验学各分支学科为主线,研究各类微量物证、毒物毒品鉴定意见的证据运用问题。

(四)文书物证技术。以文件检验学各分支学科为主线,研究各类文件鉴定意见的证据运用问题。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制

三年

学习年限

二至四年

五、课程设置、其他培养环节、教学计划与学分要求

(见附表)

六、培养方式

(一)实行导师组培养与导师个人指导相结合,校内导师与实际部门专家相结合。

(二)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并重。通过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和研讨式、辩论式教学等灵活的教学方式,培养学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际工作与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吸收和引导学生参与一定的国际交流学术活动。

(三)以校内系统学习为主、参与社会实践为辅。培养学生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应用法律能力、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

七、质量标准

(一)具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觉悟,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二)中期考核之前均需提交学期论文3篇,经导师审阅并评定成绩,获得2学分。

(三)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后,应参加不少于3个月的专业实习,提交实践报告考核合格的,获得3学分。

(四)在规定学习期间内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低于44学分,其他培养环节学分不低于4学分。跨学科和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研究生,应补修2门大学本科主要课程,所修学分不得代替其他规定学分。

(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撰写一篇不少于3万字毕业论文,答辩合格。

八、考核方式

(一)在课程考核方面,根据具体课程的特点,课程考核采用笔试、口试、闭卷、开卷、面试、论文、答辩等多种方式着重进行能力考察。必修课采取考试和论文的考核形式,选修课和其他课程可以采用考查形式。

(二)应撰写相关的专题论文、读书报告、学期论文作为科研能力的考核。

(三)社会实践环节是必修环节。实习安排强调以集中实习为主,自主实习为辅,必须在与专业相关的领域和部门完成,完成方式可以利用寒暑假分阶段进行,并按《中国政法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稿)执行。社会实践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个月,并需要提交不低于5千字的实习报告。

(四)中期考核主要采取书面审核方式。具体方式和程序依据《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规定》。

(五)开题报告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规定》,由3位具有导师资格的校内外专家组成考核委员会进行。

九、学位论文选题与撰写

(一)学位论文选题限本专业范围以内,在研究方向内选定题目。学位论文的选题,由研究生与导师协商确定,由开题小组导师提出修改建议,最后确定题目。

(二)选题内容应紧密结合该领域中理论和实践方面的重要或突出问题。选题新颖,有所创新,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三)学位论文选题应在第二学年确定。学位论文写作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

(四)学位论文在正式提交论文一个月前必须首先进行预答辩,预答辩通过之后的论文才能正式提交论文,进入申请正式答辩的程序。

(五)撰写论文必须独立思考,学位论文必须符合学校原创性和规范性要求,遵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剽窃。

(六)学位论文应当是一篇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有独立的新见解,在理论和实践上有一定的意义,表明作者有能力独立从事理论研究和专业技术工作。

(七)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导师认真修改,必要时发回重写。论文经导师同意后定稿。论文应符合规定的格式,字数在3万字左右。

十、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一)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按国家及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学位申请材料应齐全,内容应详实,只有符合规定条件的论文方可获准参加硕士论文答辩。

(二)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应符合规定要求。答辩委员会成员事先必须认真阅读论文,提出问题。学生必须认真回答问题。答辩委员会应实事求是地对学位论文作出科学的评价。

(三)论文的原创性检查、评审、导师回避等按照学位办相关规定进行;学位论文涉及实务问题的,可以吸收实务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

(四)在决定是否授予硕士学位时,以学位论文水平和平时学习成绩、科研能力为主要考核内容,兼顾实际业务能力和思想道德表现。答辩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学位论文的基础上,对申请人进行公正、严肃、认真、负责的提问和无记名表决,并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授予或不授予硕士学位的建议。

(五)硕士学位的授予应符合《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要求。

十一、参考文献

一、中文文献(含译著)

1.徐光春主编:《马克思主义大辞典》,崇文书局2018年版。

2.张保生主编:《证据法学(第三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3.龙宗智著:《证据法的理念、制度与方法》,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4.陈瑞华著:《刑事证据法的理论问题》,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5.王进喜著:《美国<联邦证据规则>(2011年重塑版)条解》,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

6.张保生主编:《〈人民法院统一证据规定〉司法解释建议稿及论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7.王进喜著:《刑事证人证言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8.张中著:《实践证据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9.吴洪淇著:《转型的逻辑:证据法的运行环境与内部结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10.吴丹红著:《特免权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11.郑旭著:《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

12.房保国著:《刑事证据规则实证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13.易延友著:《证据法的体系与精神:以英美法为特别参照》,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14.季美君著:《专家证据制度比较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15.霍宪丹主编:《司法鉴定通论》,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16.霍宪丹、郭华著:《中国司法鉴定制度改革与发展范式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17.徐立根主编:《物证技术学(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18.常林著:《司法鉴定专家辅助人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19.邹明理等编:《文书物证司法鉴定实务》,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20.张斌著:《科学证据采信基本原理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21.李学军、朱梦妮编:《物证鉴定意见的质证路径和方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22.陈如超编:《司法鉴定救助制度研究》,群众出版社2015年版。

23.李学军:《新编物证技术学》,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24.苏青著:《鉴定意见证据规则研究》,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25.。陈邦达著:《刑事司法鉴定程序的正当性》,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26.[美]达马斯卡著:《漂移的证据法》,李学军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7.[美]罗纳德•J.艾伦等著:《证据法:文本、问题和案例(第三版)》,张保生等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28.[美]安德森、舒姆、特文宁著:《证据分析》,张保生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29.[英]威廉•特文宁著:《反思证据:开拓性论著》,吴洪淇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30.[加]道格拉斯.沃尔顿著:《品性证据:一种设证法理论》,张中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31.[美]詹姆士•惠特曼:《合理怀疑的起源》,佀化强、李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32.[英]克里斯托弗•艾伦著:《英国证据法实务指南》(第四版),王进喜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

33.[美]达马斯卡著:《比较法视野中的证据制度》,吴宏耀、魏晓娜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版。

34.[美]道格拉斯•沃尔顿著:《法律论证与证据》,梁庆寅、熊明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35.《美国法庭科学的加强之路》,王进喜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36.《证据理论:边沁与威格摩尔》,吴洪淇、杜国栋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37.[美]帕克、萨克斯著:《证据法学反思:跨学科的转型》,吴洪淇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38.[美]拉里·劳丹著:《错案的哲学:刑事诉讼认识论》李昌盛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39.[美]布兰登·L.加勒特著:《误判:刑事指控错在哪了》,李奋飞等译,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版。

40.[美]苏珊·哈克著:《证据与探究》,陈波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41.[美]查尔斯•斯旺森等著:《刑事犯罪侦查》,但彦铮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版。

42.[美]詹姆斯.E.吉拉德著:《刑事技术学:法庭科学、犯罪与恐怖主义》,王世全、马玉生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43.[美]雷蒙德·默里著:《源自地球的证据——法庭地质学与犯罪侦查》,王元凤,金振奎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44.[新]伯纳德·罗伯逊G.A.维尼奥著:《证据解释——庭审过程中科学证据的评价》,王元凤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二、外文文献

1. Jack. V. Matson, Effective Expert Witnessing (3rd), CRC Press, 1999.

2. James Robertson, Michael Grieve. Forensic Examination of Fibres (2nd edition), CRC Press, 1999.

3. Fred Chris Smith, Guide to Forensic Testimony: The Art and Practice of Presenting Testimony as an Expert Technical Witness, Addison-Wesley Educational Publishers Inc, 2002.

4. Barbara P. Wheeler, Lori J. Wilson. Practical Forensic Microscopy-A Laboratory Manual, Wiley-Blackwell Press, 2008.

5. Wilson Wall, Forensic Science in Court, Wiley-Black Well Press, 2009.

6. Andrew R. W. Jackson, Forensic Science (3rd edition), Pearson Education Limited Press, 2011.

7. Raymond C. Murray. Evidence from the Earth (2nd edition), Mountain Press, 2011.

8. Suzanne Bell, Forensic Chemistry (2nd edition), Pearson Press, 2013.

9. Dennis V. Lindley. Understanding Uncertainty (revised edition), Wiley Press, 2014.

10. Grzegorz Zadora, Agnieszka Martyna, Daniel Ramos,Colin Aitken. Statistical Analysis in Forensic Science: Evidential Value of Multivariate Physicochemical Data, Wiley Press, 2014.

11. Brian L. Murphy, Robert D. Morrison. Introduction to Environmental Forensics (3rd edition), Academic Press, 2015.

12. Bernard Robertson, G. A. Vignaux, Charles E. H. Berger, Interpreting Evidence---Evaluating Forensic Science in the courtroom (2nd edition), Wiley Press, 2016.

13. Ian Freckelton Qc, Jane Goodman-Delahunty, Jacqueline Horan, Expert Evidence and Criminal Jury Trial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6.

14. Michael Wright, Forensic Laboratory Design, CRC Press, 2016.

15. Richard Saferstein. Criminalistics---An Introduction to Forensic Science (12th edition), Pearson Press, 2017.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签字:

2019年7月1日

五、课程设置、其他培养环节、教学计划与学分要求

证据法学专业(物证技术方向)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课程设置、其他培养环节、教学计划与学分要求一览表

类别

课程名称

课程门数

课程代码

学分

学时

开课

学期

教学

方式

考核

方式

备注

必修课程(30学分)

学位公共课(12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


2

32

1

讲授

考试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1

18

2

讲授

考试


基础外语

1


4

64

1-2

讲授

考试


学科方法论与学位论文写作

1


3

48

2

讲授

考试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1


2

32

1-3

讲授或在线

考试

论文


学位专业课

(18学分)

法理学

1


3

48

1

讲授

考试


宪法学

1


3

48

1

讲授

考试

刑法学

1


3

48

2

讲授

考试

民法学

1


3

48

2

讲授

考试

专业主干课

证据法学

1


3

48

1

讲授

考试


专业实践课


1


3

48

2~3

集中

实践

考查

3个月专业实习

选修课程(不少于10学分)

专业限选课

司法鉴定学(研讨课)

1


2

32

2

讲授

考查

所修选修课学分应不少于10学分,其中本学科专业选修课至少8学分,跨一级学科选课不少于2学分。

研究生在校期间参加学校运动会所获得学分视为跨一级学科学分。

任选课

科学哲学

任选5门


10

160

1-2

讲授

证据法案例研讨


法庭科学案例研讨


中国当代证据法治


外国证据法


证据分析


文件检验学


痕迹检验学


微量物证及毒物检验学


电子数据检验学


交通事故鉴定


Challenging Forensic Science: How Science Should Speak to Court


慕课

律师职业与实务


2-3

讲授

美国证据法


讲授

英国刑事证据法


讲授

普通法刑事程序与法庭科学证据


讲授

国际刑事审判


讲授

补修课程

刑事诉讼法学

2


2

32

1

讲授

考查

跨学科和同等学力考生应补修2门。

民事诉讼法学


2

32

1

其他培养环节

1.文献阅读与综述

(导师组集体考核)

文献阅读与综述是研究生掌握本学科的学术传统和研究脉络,训练研究生理解能力和概括能力,为研究生的学习研究奠定一定理论基础的重要环节。汇报方式应能达到考察上述要求和训练学生语言逻辑能力的目的。所有类型的研究生均应进行该训练。

硕士研究生第1至第4学期,每学期精读专著不少于2本,具体书目由导师指定,可以通过读书报告或书评形式考核。

2


1-4


考查

硕士研究生所修学分不低于4学分。

2.科研环节

(导师考核)

硕士研究生第1至第4学期,每学期应提交学期论文1篇,每篇一般不少于5000字。其中,第1、3学期的学期论文可以以读书报告的形式提交,报告篇幅不少于3000字。

2


1-4


考查

3.课题研究

(导师考核)

课题研究是研究生进行科研实践、训练科研能力的重要方式,是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研究生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之一。硕士研究生通过参加导师的科研项目、学校的科研项目或实践部门的科研项目以及学院自设的科研项目等参加一定的课题研究,并提交相应的科研成果,作为考核依据。考核合格可以获得学分。

2




考查


合计

课程学分不低于44学分,其他培养环节学分不低于4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