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
培养法律硕士(司法文明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简章
(专业代码030180)
一、培养目标
为实施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要求,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法律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13年面向全国招收20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司法文明方向)。该专业学位研究生由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三校名师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协同单位资深法官、检察官授课,培养具有司法文明素养,适合司法实践需要的高级法律人才。其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及考试同法律硕士。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获得国家承认大学学历,具有学士学位的人员。
拟招收推荐免试生10人:我校继续面向国内重点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推荐免试生,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非法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按照《中国政法大学接收国内重点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的选拔办法》,申请攻读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
法律硕士全国联考的考生10人:参加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时间按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时间。考试科目及名称如下:① 101统考政治(满分100分);② 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满分100分);③ 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④ 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以上统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最新考试大纲;联考科目请参考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学生司和司法部法规教育司联合编写的最新考试大纲。
三、研究方向
司法文明
四、学习年限
法律硕士专业(司法文明方向)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3年,全部为全日制授课。实行学分制,学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按规定选课和考试,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鉴定案例和毕业论文。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法学专业课程主要有法律外语、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司法文明论、中国司法文明史,共27学分;专业必修课为中国司法制度基础理论、现代司法理念、司法社会学、证据法学、司法鉴定概论、司法职业伦理,共13学分;专业方向选修课(限选课)为刑事审判案例研究、案例指导制度研究、检察理论与平和司法、刑事诉讼法修改问题、检察实务案例研究、中国司法运作的理论与实践、环境司法的理论与实践、民事司法的理念与实务,共16学分;方向选修课10门自选,共4学分。论文6学分,专业期刊论著1篇,案例分析或论著1篇。
六、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硕士生须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申请硕士论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中国政法大学
攻读法律硕士(司法文明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根据国家司法文明建设的重大需求,全日制法律硕士(司法文明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旨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适应法治国家建设和司法实践需要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提升在司法文明领域的人才培养水平,扩大中国司法文明的世界影响。
具体要求:
(一)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法律职业伦理规范。
(二)吸收人类司法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培养掌握科学的司法理论、先进的司法制度、公正的司法运作和理性的司法文化的卓越司法精英;系统掌握司法职业所要求的司法理论知识与方法,提高司法能力,促进公正司法。
(三)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培养对象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一般具有学士学位)。
三、培养工作的基本原则
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工作,贯彻专业培养、专题教学、自主选课、互动研讨、素质教育的原则。
(一)专业培养。在法学一级学科平台上,强化司法文明方向的课程设置。
(二)专题教学。根据司法文明课程体系选择相关专题,深化主题教学。
(三)自主选课。研究生根据兴趣和未来工作需要,自主选修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
(四)互动研讨。拟借鉴美国JD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制定教学大纲,指定教材,要求学生课前预习,教师以2/3课时进行课堂引导性讲授,1/3课时用于互动、讨论和答疑。
(五)职业素质教育。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研究生的司法职业技能培养,通过课程教学、案例研讨、多媒体和影像演示、实验室操作、模拟法庭和专题讲座等环节,重在提高司法水平和能力。
四、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一)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三年。
(二)加强专题性教学,结合司法实践,采取师生互动式讨论教学为主,注重推理能力培养和思维训练。
(三)采用学分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总学分不得低于50(不含学位论文)学分,其中,必修课不超过35学分。
(四)设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导师负责的指导方式,为每位学生安排一位导师。导师组由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协同高校——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三校名师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协同单位资深法官、检察官等组成。
(五)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低于总科目的80%,重在考察学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业务能力,减少记忆性考核。
五、课程设置
附表1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司法文明方向)课程设置一览表
附表2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司法文明方向)方向课程
六、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选题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研究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司法实务,重在培养运用理论知识综合解决法学理论问题和司法实践问题的能力。导师组应根据各培养对象的选题方向,确定导师负责其论文指导工作。
学位论文的形式不限于学术论文,也可采用案例分析(须针对同一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例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报告、专题调查报告等形式。
论文写作应当规范,论文评阅标准应当统一,达到以下要求:
(一)选题具有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题目设计合理;
(二)论文应有学术史的梳理或法律实践现状考察,明确该课题的理论争点或未解决的难点;
(三)整体布局与分层次剖析相结合,逻辑结构严谨;
(四)论证充分,资料详实;遵守学术规范特别是注释规范,能够反映作者的文献阅读量;鼓励以一定统计数据支撑其论点的定量分析。
(五)注重研究方法的运用,鼓励采用跨学科研究方法;
(六)鼓励在学术继承和实践经验总结基础上的观点创新;
(七)语言精练,符合汉语写作规范,字数为2万字左右。
学位论文须由两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评阅合格者,学员方可提请论文答辩委员会组织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以上的专家组成。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