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已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也即将废止。为进一步加强对人身损害相关标准的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切实提高司法鉴定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将于4月下旬举办首期人身损害赔偿相关司法鉴定标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17年4月21日(周五)下午13时
培训时间:4月22日(周六)、4月23日(周日)全天培训。
培训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 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5层学术报告厅
二、培训对象
1.各鉴定机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人助理。
2.各公安、检察、法院等有关部门司法鉴定技术及辅助人员。
3.各保险公司人身保险理赔人员。
4.各律师事务所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代理律师。
5.各相关高校、科研机构等部门人员。
三、培训内容
1.人身损害伤残理论及评定标准的国内外进展。
2.《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适用及重点章节讲解。
3.《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GA/T 1193-2014)释义与操作规范。
4.《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GBT 31147-2014)释义与操作规范。
四、培训形式
由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参与以上人身损害相关鉴定标准制定及司法部/北京市司法局指定的资深鉴定师资主讲,同时邀请业内具有丰富经验的知名专家进行专题授课。本次培训结合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实践工作,通过真实案例分析,采取现场答疑、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互动式教学。培训结束后,由主办方颁发培训证书。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为1000元/人,包含2天午餐、培训资料费、讲课费、场地费等,其它食宿费用自理。培训之余可免费引导参观国内首家法庭科学博物馆及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实验室。
培训费可于报道当日现场交纳(限现金)或提前(4月10日前)转账汇款(报到现场请提交汇款凭证复印件),汇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国政法大学
账号:020000290908810475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新街口支行
开户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43号
* 转账汇款请备注注明:首期人损鉴定标准培训
六、相关说明与要求
1.培训通知以电子邮件形式定向发送,请各有关单位或人员收到本通知后,及时与会务组确认报名情况。尚未传真或邮件发送报名回执的人员,请于2017年4月10日前将报名回执发送至会务组。
2.根据前期预报名情况及相关调整,本次培训首期班名额扩至80人。超出限制人数时,会务组会及时告知或调整,如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3.外地学员如需就近住宿,请提前联系会务组预订或自行预订。
培训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后屯南路26号)交通路线:乘坐地铁8号线在永泰庄站C口出,向北直行300米路口即是。附近酒店推荐:7天连锁酒店、星程酒店、如家快捷酒店、北京风渡嘉园酒店、北京国电宾馆。
联系人:陈 军
联系电话:010-62916968 13426075108
报名传真:010-68621175
电子邮箱:fdfs001@126.com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