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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厚德,一方面是指中国政法大学的所有学生都应该具有崇高的道德修养,要具有人文关怀、培养人文情操,学会做人。 明法,一方面是指无论法科还是非法科学生都要通晓法律,具备法学的知识结构体系;另一方面更表明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应成为昌明法治的主力军,...
审判中心与证据法的发展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2015年12月6日,由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和《证据科学》杂志联合主办的“审判中心与证据法的发展”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四川大学、湖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法官学院、北京交通大学、研究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治》杂志社、《人民司法》杂志社等高校、科研单位和实务部门的40多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审判中心与证据法的发展”主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中教授主持了开幕式和第一单元。在开幕式上,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张保生教授在开幕辞中就本次研讨会召开的背景和意义作了简要介绍,并以“证据裁判是实现审判中心的手段”为题作大会主题发言。张保生教授论述了证据裁判与审判中心的相互关系,明确指出证据裁判是实现审判中心的手段,并对证据裁判的前提、条件和后果给与了重点关注,指出了我国目前存在的证据立法不足、质证规则虚化、证人出庭作证虚设等问题。

研讨会第一单元,首先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名誉主任樊崇义教授作“庭审实质化与证据制度的完善”的主题发言,樊崇义教授认为,审判中心主义的已看到了发展的曙光,但最终实现审判中心主义有赖于庭审的实质化和证据制度的完善。中国人民大学陈卫东教授提出了证据认证议题,围绕“审判中心主义视角下的证据认证”作主题发言。北京大学陈瑞华教授就当庭陈述与庭外笔录冲突时证据取舍问题阐述了观点,讨论了“侦查案卷与庭审实质化”议题。最高人民法研究室副主任、法律应用研究所所长蒋惠岭作“审判中心与证据法发展若干问题研究”的主题发言。随后,由曾新华博士代读了中国政法大学陈光中教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改革的几个问题”的报告。最后,中国人民大学魏晓娜副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张品泽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施鹏鹏教授围绕研讨会主题分别作专题发言。

研讨会进入第二单元,本单元由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李训虎副教授主持。在本单元中,四川大学左卫民教授认为审判中心主义的提出为证据法发展提供了条件,并对审判中心背景下证据制度的发展与改革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复旦大学谢佑平教授围绕“审判中心主义对我国证据制度的要求”作了主题发言。清华大学张建伟教授在实证研究基础上详细论述了审判中心背景下证据法发展的动力和阻力。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周维平法官结合审判实践,就落实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制度阐发了意见。最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陈学权教授、国家法官学院郑未媚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雷小政副教授分别作了专题发言。

研讨会最后阶段,张保生教授向与会专家学者表达了诚挚的谢意并作最后总结。本次研讨会,提出了许多富有创建的新思想、新观点,汇聚了不同的理论探索,无疑将助益于我国证据法的发展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进一步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