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活动
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厚德,一方面是指中国政法大学的所有学生都应该具有崇高的道德修养,要具有人文关怀、培养人文情操,学会做人。 明法,一方面是指无论法科还是非法科学生都要通晓法律,具备法学的知识结构体系;另一方面更表明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应成为昌明法治的主力军,...
“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中的证据制度”理论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成功举行

2018年5月20日,法院实验基地合作协议续签仪式暨兼职教授聘任仪式,以及关于“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中的证据制度”理论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行。本次活动由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证据科学研究院以及《证据科学》杂志社联合主办,系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建院12周年的系列活动之一。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天津大学、山东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藏民族大学、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以及各地法院基地的四十多位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

上午8点,率先举行的是法院基地签约仪式和兼职教授聘任仪式,该仪式由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中教授主持。首先,证据科学研究院院长王旭教授作了欢迎致辞,她对来自全国各地的与会嘉宾表示了真诚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随后,王旭院长与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证据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张保生教授,同各法院实验基地代表签订了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完成以后,王旭院长又宣读了《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关于聘任兼职教授的决定》,并与张保生主任为到场的兼职教授颁发了聘书。最后,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梁伟院长作为兼职教授代表进行了发言。至此,签约仪式和聘任仪式圆满完成。

紧接着,关于“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中的证据制度”理论研讨会拉开了帷幕。本次研讨会分为两个单元,共持续3小时。第一单元由张中教授主持,第二单元由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证据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吴洪淇主持。

在第一单元中,首先发言的是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先生,他发言的主题是“刑事证据制度改革若干问题”,这实际上为后续会议的深入研讨指明了方向。接着,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原庭长戴长林,在理论的基础上联系实践,作出了关于“庭审实质化‘三项规程’的基本思路”的发言。第三位发言的是张保生教授,其发言主题是“中国专家辅助人向专家证人转变的趋势”。然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熊秋红研究员围绕“三项规程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推进”主题做出了发言。本单位最后发言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内容是“技侦证据的使用问题”。

在短暂休息以后,研讨会进入了第二单元。最先发言的是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的刘静坤法官,他发言的主题是“三项规程与刑事证据制度改革”。接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查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新环作了题为“三项规程与庭前会议的功能”发言。紧随其后发言的是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小林,他根据自己亲身参与过的审判经历,进行了“庭前会议证据运行规程的偏失与调适”发言。第四位发言的是来自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的毛立新主任,毛主任从自己职业角度出发作出了发言,内容主要是关于“‘三项规程’对证人出庭制度的完善”。第五位发言人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律应用研究所副研究员李明作了“从《法庭调查规程》看勘验笔录证明力的审查判断问题”主题讲话。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施鹏鹏教授围绕“庭审实质化的核心争议及后续完善”进行了发言。最后,张保生教授对各位发言者的观点进行了精炼的总结。至此,本次研讨会正式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