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活动
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厚德,一方面是指中国政法大学的所有学生都应该具有崇高的道德修养,要具有人文关怀、培养人文情操,学会做人。 明法,一方面是指无论法科还是非法科学生都要通晓法律,具备法学的知识结构体系;另一方面更表明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应成为昌明法治的主力军,...
第五届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与精神医学论坛成功召开

    由“2011”计划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与精神医学研究中心承办的中国政法大学第五届法律与精神医学论坛于2017年12月2日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举行。本届论坛邀请相关学者、鉴定人、司法办案人员、律师等20余人对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与精神医学研究中心起草的《精神病司法鉴定程序实施细则(建议稿)》(草案)进行了深入研讨。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与精神医学研究中心主任胡纪念教授、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唐宏宇教授共同主持。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院长王旭教授在开幕式上致辞,认为精神病司法鉴定特殊性突出,制定针对性更强的规范和标准非常必要,契合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精神。她同时指出,建议稿的完善面临很多挑战,希望课题组勇于迎接挑战、客服困难,对应邀前来参会的专家、学者表示欢迎和感谢。

    胡纪念教授报告了《精神病司法鉴定程序实施细则(建议稿)》(草案)的起草概况。他分析了制定实施细则的必要性、迫切性和可行性。简要介绍了草案的形成过程、指导思想,以及主要结构、重点、难点等。

    与会人员充分肯定制定实施细则的必要性,并从不同角度对草案提出了完善意见。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蔡伟雄博士、浙江省司法厅潘广俊处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郭华教授、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唐宏宇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中心史天涛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郭志媛教授、北京陈志华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志华律师先后进行重点发言。与会的法官、鉴定人及其他代表等也相继从自己的专业角度对草案的完善提出了修改意见。

    在本届论坛上,鉴定人、法官、司法鉴定管理人员、法学学者等各自从不同的角度对实施细则所提出的完善意见对建议稿的完善极具价值,达到了本届论坛的举办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