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111计划”证据科学创新引智基地和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国政法大学)邀请,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约翰·亨利·威格莫尔(John Henry Wigmore)特座教授Ronald J. Allen于2022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期间,为法大学子讲授Introduction to the Law and Field of Evidence。受疫情影响,本次课程以线上直播的方式举办。
围绕本次课程的主题,Ronald J. Allen教授共进行了十二次授课。第一至三讲以证据科学前沿议题作为主题进行讲授,分别讨论了证据法的复杂性、概率理论及其限制以及电子证据和人工智能证据带来的挑战。第四至六讲从中美制度差异切入,比较了两国证据规则的社会背景差异,厘清了证据法的研究对象,并以“约翰逊案”为例,说明了美国证据规则的实际运行情况。第七至九讲围绕相关性这一核心概念展开,由一般规则深入到证明力、基础铺垫和品格证据。第十讲、第十一讲聚焦传闻规则及其例外,最后一讲则对证明责任理论进行了反思。该课程在帮助学生了解证据法理论框架的同时,也融入了理论前沿问题,突出比较思维,极具启发性。
Allen教授采用问答式教学法,每节课由“1小时授课+30分钟分组讨论+30分钟答疑互动”三个环节组成,对学生的课前准备与课程参与提出了较高要求。Allen教授要求学生在课前阅读大量材料和案例,在课间分组讨论、形成组内观点并进行表达。授课中,时差与语言并没有成为思想交流的障碍。在答疑互动环节,参与学生全程使用英语表达,经常因话题有趣、讨论热烈而超过既定时间。Allen教授的解答耐心、细致、全面且具有启发性,在每次授课结束后,都能引起学生的持续讨论。得益于现代信息技术,学生通过互联网便可感受美国法学院授课模式,这既是个不小的挑战,又富有极强的新鲜感和成就感。
本课程是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持续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依托,受到学生们的普遍欢迎,也引发了业界高度关注。除本校师生外,还有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四川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山西大学、大连海事大学等高校的教师与研究生,以及法官、执业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全程旁听参与课程,践行了开门办学的宗旨,进一步拓展了证据科学研究院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