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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厚德,一方面是指中国政法大学的所有学生都应该具有崇高的道德修养,要具有人文关怀、培养人文情操,学会做人。 明法,一方面是指无论法科还是非法科学生都要通晓法律,具备法学的知识结构体系;另一方面更表明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应成为昌明法治的主力军,...
第四届中瑞证据科学国际研讨会圆满完成


 

2022年9月7日-8日,由瑞士洛桑大学主办,中瑞证据科学联合研究中心与中国政法大学合办的第四届中瑞证据科学国际研讨会(4th ISSSES)于线上成功举行。研讨会以“科学、证据与司法证明的当下发展”(Current Directions for Science, Evidence and Judicial Proof)为主题,通过会前工作坊、中方学者特邀报告、瑞方学者特邀报告以及青年学者交流等环节,从交叉领域视角对证据法学与法庭科学的当下问题和疑难挑战进行了批判式检验。

为了进一步促进中瑞两国司法实务以及司法理论领域的交流,会议特邀美国西北大学威格摩尔特座教授Ronald J. Allen、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法学院教授Edward J. Imwinkelried、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Thomas Yunlong Man(满运龙)、英国诺丁汉大学法学院教授Paul Roberts等学者,为与会嘉宾带来精彩的会前工作坊。

Allen教授从复杂性理论的角度对证据法的理论体系进行分析。他认为,审判、法律体系、政府和市场经济都是复杂的适应性系统。它们开辟了新的研究途径,并引出了一个可能无法证明的假设,即人类的繁荣将在坚持法治社会、市场经济和响应式法律制度交汇点得到加强。这些复杂的适应性系统具有反馈机制的优势,可以方便地从每个包含的大量信息的系统中获取情报。所有这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证据法。

Ronald J. Allen教授

Imwinkelried教授强调,为了在未来适当地执行应用有效性的要求,法院必须比过去大多数法院所做的更仔细地审查验证研究。法院必须摆脱对验证研究定量方面的固守,并将其重点扩大到包括研究的定性方面,也就是验证方法的条件。法院可以给外推法的支持者一个有力的激励,让他们向审判法官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便在应用有效性问题上做出明智的裁决,提倡者有责任建立一种实证论证,以证明任何似乎超出验证范围的方法的应用。

 

Edward J. Imwinkelried教授

满运龙教授认为,刑事司法程序的审前调查阶段,基于警察对被告人进行审讯的手写或打字记录,可以形成警察审讯记录(PINs)。作为法定的证据形式之一,PINs在刑事审判中经常被采纳,并被广泛作为刑事判决的依据。满教授基于近期实证研究,从PINs作为被告人庭外供述的忠实程度,即对警察审讯期间被告人口头陈述的可靠性进行了考察。研究揭示了被告的口头陈述和审讯人员准备的PINs之间的严重差异,使人们对使用PINs作为对被告的有罪判决的证据基础的做法产生了严重质疑。

 

Thomas Yunlong Man教授

Roberts教授指出,几个世纪以来英国普通法一直将“专家证人的证词”视为一种特殊情况。然而,专家证据例外主义并不限于在调整排除性规则时的理论上的特殊待遇。为此,Roberts教授重新考虑了专家证据例外主义的正统学科概念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当代法律实践中的体现程度。他认为,对专家证据例外主义采取细微研究的一种路径是,分散理论家对专业知识的权威性的关注,并更多地关注法庭科学家和其他专家作为专业证人的制度地位。以这种方式重新确定问题的重点,会随之促进普通法程序系统内外的知情和有益的比较讨论。

 

Paul Roberts教授

9月7日下午,在瑞士洛桑大学犯罪科学学院院长Christophe Champod教授热情洋溢的致辞中,4th ISSSES国际研讨会正式开幕。作为中瑞证据科学联合研究中心的瑞方负责人,Champod教授深度参与两国相关领域的合作研究,先后担任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痕迹科学与技术公安部重点实验室、上海市现场物证重点实验室外国专家,与中国司法部、公安部等相关组织保持密切合作,对我国个体识别技术标准化水平的提升提供了重要咨询。Champod教授回顾了历届国际研讨会的丰硕成果,以及中国政法大学与瑞士洛桑大学之间的深度交流,并对本次国际研讨会寄予深切期望。

 

Christophe Champod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院长王旭教授也发表致辞。她回忆到,16年前,怀着追求真理的信念,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在北京成立。截至目前,学院发展并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成绩,包括获批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05)、获批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2012)、获批“111计划”证据科学创新引智基地(2013)、通过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项目资助(2018)。王旭教授指出,伴随着中国的国际化发展路线以及司法改革的不断加深,中国政法大学与瑞士洛桑大学在证据科学领域的合作也跨越千山万水,但是我们仍不能忘记“追求真理”的初衷。

 

王旭教授

会议包括中方学者特邀报告、瑞方学者特邀报告以及中瑞青年学者论坛等多个单元,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中教授、副院长赵东教授以及证据法所汪诸豪副教授受邀出席会议,并作为中方主持人主持相关学术讨论;瑞士洛桑大学犯罪科学学院Christophe Champod教授和Alex Biedermann教授作为瑞方主持人持相关学术讨论。

会议中方主持人张中教授(中)、赵东教授(左)、汪诸豪副教授(右)

会议瑞方主持人Christophe Champod教授(左)和Alex Biedermann教授(右)

 

中国政法大学前副校长张保生教授、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王桂强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郭志媛教授受邀出席会议,并做特邀报告。其中,张保生教授发表了题为《欧洲法庭科学指南对中国司法鉴定评价的借鉴意义》的报告,他指出:司法鉴定规范化是提高鉴定质量的关键环节。欧洲法庭科学指南开创性地将平衡性、逻辑性、稳健性和透明度确定为司法鉴定的基本原则,要求鉴定人依据竞争性主张对检验结果进行评价、开展预评估、以似然比表述鉴定意见等做法,对我国司法鉴定规范化具有借鉴意义。张保生教授探究了这些基本原则的正当理由,提出我国司法鉴定规范应确立平衡性、逻辑性、可靠性和开放性原则,并将其贯彻于鉴定启动程序和过程控制程序,借鉴欧洲法庭科学理念进行规范化改造,改变我国司法鉴定理念缺失和结构不合理的局面。

王桂强研究员基于其丰富的法庭科学管理经验,做了题为《物证鉴定范式发展》的报告。他认为:近三十年来,物证鉴定发生了革命性进步。一是检验技术进步,如DNA检验技术;二是检验结果解释方法进步,如以DNA鉴定为代表的概率评估范式发展;三是物证鉴定应用方式创新,如物证鉴定情报应用。概率评估范式不仅提升了物证鉴定意见的科学有效性和最大化证据价值,还重塑了物证鉴定科学框架,其进步意义比检验技术进步更大。另一方面,概率鉴定意见的评估、表述、理解和应用的相对复杂性也给司法领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

郭志媛教授报告的主题为《我国法庭审判中电子证据的使用规范:立法探索与学术争辩》。她认为: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尤其是网络和与社交媒体的普及,如电子邮件、部落格、实时短信、电子交易记录、交谈记录和登录日志等电子数据已经成为世界各地证据家族的一员。郭志媛教授基于近年来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新规则,试图对在民事和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的采集、提取、检验和判断等关键问题进行综述,找出现行的法律薄弱环节,提出立法改革建议。

会议中方特邀报告嘉宾张保生教授(上)、王桂强研究员(下左)和郭志媛教授(下右)

 

会议邀请到瑞士洛桑大学犯罪科学学院的Pierre Esseiva教授、Olivier Delémont,教授和Rebekah Overdorf教授参会并做特邀报告。其中,Pierre Esseiva教授在其题为《基于手机操控的手持式近红外光谱仪实时分析非法药物》的报告中指出,药物分析(非法产品或仿冒药品)面临许多挑战,主要涉及及时和可靠结果的产生以及从产生的数据中产生附加价值。现在有必要重新思考进行这种分析的方式,以应对法医应用的分散化趋势。Esseiva教授对一个连接到手机应用程序的超轻便近红外探测器的定量和定性验证进行了描述。这种方法可以在5秒内在用户终端分析并显示结果。其定位测量地和实时监测的可行性可以衍生出一套用以解释数据和提取情的报新工具。该研究将介绍专用数据库的建立和部署,以及统计模型的开发和验证。Esseiva教授基于真实案例,示范了该方法及设备的实用性,以及其法律层面的取证效果。  

Olivier Delémont,教授做了题为《法庭科学角度下bodycam图像的贡献——水样检测》的报告,他认为执法记录仪最初是为了减少来自警察的暴力和针对警察的暴力而设计的,然而其在现实中的使用与最初引入的预期效果大相径庭,并受到许多组织结构、社会和操作因素的影响。Delémont,教授开展了相关项目研究,旨在拓宽伴随这一措施的评估分析的标准范围,探索尚未被充分考虑的层面。其中之一是从法庭科学的角度来评估执法记录仪所记录图像的潜力。他们对15种情况进行了案例研究,对其中的7种情况进行了彻底检查,涉及到发生在室内和室外、白天和夜晚的一系列行动。这项研究强调了从法庭科学的视角来看,由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图像可以在三个领域做出值得关注的贡献的:提供信息以支持事件的重建,识别目标人物的潜力,和在现场调查人员参与之前记录犯罪现场的演变。

Rebekah Overdorf教授做了题为《电子物证的数据科学:承诺与陷阱》的报告,Overdorf教授认为:基于机器学习的新工具,如面部识别和作者归属,有望通过帮助人工流程的自动化和以新的方式评估证据来加快法医调查。然而,法庭科学环境中对这些技术的要求与通常开发这些技术的商业和学术环境有很大不同。特别是,法庭科学应用要求结果具有高度的确定性,以避免错误的指控。这种要求比其他大多数环境更严格,因为其他环境可以容忍一定数量的错误,以换取一个平均表现良好的模型。这种确定性也可能被试图躲避机器学习系统的对抗性活动所破坏,在涉及犯罪活动的情况下,这一点必须被特别考虑。Overdorf教授系统检验了基于机器学习工具的一些潜在用途,以及它们在刑事司法环境中的缺点和限制。

会议瑞方特邀报告嘉宾Pierre Esseiva教授(中)、Olivier Delémont,教授(左)和Rebekah Overdorf教授(右)

 

 

在青年学者互动单元,四川兴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邓再勇、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讲师王晨辰博士、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专家张俊涛博士、瑞士洛桑大学Valentina Cammarota博士、瑞士洛桑大学雷蕾博士、中国政法大学的张嘉源博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王士博博士等分别开展了主题为《建立司法会计鉴定准则、为打击网络犯罪提供技术支撑——以包某等重大电信诈骗案件为例》、《刑事诉讼中的事实:一项比较法研究》、《一案多个鉴定意见的原因及检察、法院处理对策》、《文体计量分析的数据评价方法》、《基于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与化学计量学对同一制造商的白色汽车油漆进行表征和分类》、《法院·组织·行动者——刑事案件事实形成过程的经验研究》以及《数字时代下功能性失灵的对质权与因应之策》的报告。

 

与会的中瑞青年学者

 

证据科学是综合运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理论与方法,研究与案件事实认定有关的证据采集、鉴定、规则、解释与评价等一般规律的新兴交叉学科。证据是法治的基石,证据科学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石。证据科学依托法学、医学、工学、理学以及哲学、逻辑学、心理学、统计学等多学科基础,以案件事实认定为研究内容和服务对象,以证据法学、法庭科学为两大研究领域,以证据科学方法论、证据法学、法医学、物证技术学和法庭科学理论为五个研究方向,体现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有机结合。

本次研讨会覆盖理论和实践两个维度。与会人员通过比较研究和国际互换的方式,深入了解了在所有领域司法和执法中,精准、公正决策制定的重要意义。

 




闭幕式致辞人 张保生教授

 

最后,中国政法大学前副校长张保生教授在闭幕式上致辞。他回忆到7年之前,第一届中瑞证据科学国际研讨会在中国海南举行的场面。他认为我们克服疫情等困难,再次恢复系列研讨会,并第一次于线上成功办,这是非常令人欣喜的收获。本次研讨会期间,来自中瑞双方的法庭科学专家,来自美国和英国的证据法学专家,来自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以及来自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等,均从各自不同的视角出发,围绕会议主题开展了深入的讨论。会议硕果累累、收获满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