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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厚德,一方面是指中国政法大学的所有学生都应该具有崇高的道德修养,要具有人文关怀、培养人文情操,学会做人。 明法,一方面是指无论法科还是非法科学生都要通晓法律,具备法学的知识结构体系;另一方面更表明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应成为昌明法治的主力军,...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与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虚假诉讼证据问题研究》联合科研项目会议顺利召开

近年来,虚假诉讼呈现增长态势,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损害司法公信力。为依法惩治此类行为,2018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研究的解释》;2021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对刑法规定的虚假诉讼罪在具体适用方面的若干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实践中综合运用民事、刑事等多种手段,依法惩治发生在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程序中的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

2021531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与京师律师事务所有关《虚假诉讼证据问题研究》科研合作项目会议召开。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中教授和京师律师事务所总部投资合伙人王发旭律师、王朝勇律师等出席会议,讨论了虚假诉讼的理论与实践存在的问题,会议由张中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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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中教授首先介绍本次会议的主要背景,此次项目合作旨在提高证据科学研究院学术理论与实践实务相结合的能力。通过虚假诉讼实务案例教学促进理论研究。在谈到当前学术研究的存在问题,张教授指出一些学生的学术论文所提倡的建构性改革建议很多脱离了实践需求,学术理论被边缘化的瓶颈。加强证据研究院与律师实务部门的沟通与对话,学者在理论研究中更加务实,同时律师也可以运用研究理论成果提高对于虚假诉讼的辩护水平,形成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

王发旭律师指出,虚假诉讼一直是司法实践与理论的难题,虚假诉讼的辩护难题很多是诉讼中的证据收集难、证明难的问题。实务部门对虚假诉讼的性质、审查认定也缺乏明确的标准。本次项目合作践行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虚假诉讼的防范治理起到重要推进的作用。

王朝勇律师从虚假诉讼产生的成因切入,指出当前虚假诉讼逐年递增既有经济发展要素也有法律环境。比如当前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行为人违法成本较低,法律威慑力不足等因素。此外还分享他在办理虚假诉讼案件积累的丰富经验,王朝勇律师认为,从证据视角下加强虚假诉讼的类罪研究,有利于深度剖析虚假诉讼的特点、难点和适用范围。王朝勇律师最后强调虚假诉讼的研究要充分发挥学者们与青年律师的创造力,坚持实务与理论的问题意识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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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律师分享了自己的办案经验与实践遇到的难题,现场气氛热烈。张中教授与王发旭律师签署《科研委托合同》,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出资20万元作为《虚假诉讼证据问题研究》横向课题经费,委托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就该项目进行研究,全面深入分析虚假诉讼领域现状,收集归纳国内外已有做法及经验教训,夯实理论依据,为虚假诉讼证据和司法证明提供制度设计和决策参考。最后,全体合影留念,会议顺利完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