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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报告2018》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

 


10月17日上午,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在北京举行《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报告2018》新闻发布会。来自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光明日报、检察日报(正义网)、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北京日报、法制网、凤凰网、人民网等全国各大新闻媒体共10多位记者出席了本次新闻发布会。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联席主任张文显教授,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陈光中教授出席了发布会并讲话。新闻发布会由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王树义教授主持。

  

 

会议开始,中心联席主任张保生教授介绍了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和中国司法文明指数的基本情况,并介绍了《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报告2018》的有关数据发现以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新排名。

张保生教授认为,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有五大任务:第一,理论创新,探索科学的司法理论;第二,制度创新,建构先进的司法制度;第三,实践创新,促进公正的司法运作;第四,教育创新,造就卓越的司法精英;第五,文化创新,培育理性的司法文化。《中国司法文明指数》评估实际上也主要围绕这五大任务进行。就其指标体系来说,中国司法文明指数主要覆盖四个领域:一是司法制度;二是司法运作;三是司法主体,特别是法官、检察官、警察以及律师;四是司法文化。其具体包含有10个一级指标,即司法权力、当事人诉讼权利、民事司法程序、刑事司法程序、行政司法程序、证据制度、司法腐败遏制、法律职业化、司法公开和司法文化。其功能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第一,它是法治评估的一种创新性的量化工具;第二,它是衡量各地司法文明发展水平的一面镜子;第三,它可以反映全国各地司法文明建设的长项和短项;第四,它可以体现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第五,它可以描述随着时间变化的司法文明进步轨迹。

 

张文显教授认为,经过五年来的探索和实践,中国司法文明指数越来越科学、越来越规范、越来越受到司法界和全社会的关注。


 

张文显教授指出今年的司法文明指数报告有三个特点:第一,发扬了司法改革的成效,特别是一些关键指数方面体现了我国这几年深入推进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司法责任制的改革、司法保障体制改革,也包括司法文化建设等方面成效。同时也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文明的进步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第二,体现出司法改革仍然需要深入推进,司法文明进步仍然在路上。需要深化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这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第三,表明我国法治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依然存在。一般而言,经济社会比较发达的地区,司法文明的状况也是比较好的。如在今年报告里上海市的司法文明水平继续领先,这与党中央、总书记对上海的定位也是一致的。另外,一些中西部地区相对来讲,如甘肃省的情况就稍微差一点。当然,这些不平衡的情况中也出现了变动性。

 

陈光中教授对中国司法文明指数工作表示了赞赏。他认为,中国司法文明指数项目在四个方面值得肯定:一是作为非官方组织,对于司法文明建设状况进行评估,这样一项工作具有创新性。过去有大学排名、专业排名,但一直缺少对司法工作进行评估的排名,而这个课题开始研究这方面的问题,就是一种创新和突破。二是中国司法文明指数的指标体系是主观指标和客观指标的结合。主观指标就是问卷调查,通过调研了解被调研者的印象;另外就是客观指标。《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报告》的发布是要影响社会、影响司法、影响工作上的改进,也就是说,使我们的司法文明逐渐进步,推进司法公正。三是司法文明指数报告具有激励性。这份评估,有利于推进司法进步,有利于促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四是司法文明指数报告评估标准严格。在报告中,对于全国各省、市作出评估时,不会有大量的高分值的样本地区出现,而是实事求是,客观地进行评估打分。这反映出司法文明指数团队对待司法评估工作的严肃负责态度,也正因为这种独立、严肃,所以这个指数才有相当的影响力,而且五年来影响力也在逐年扩大。

 

在媒体提问阶段,媒体记者分别针对法律职业保障和调查样本中人口统计数据以及司法文明指数历年来的变化等提出一系列问题,中国司法文明指数团队成员张文显教授、张保生教授、张中教授分别针对《光明日报》和《人民公安报》等媒体记者所提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以下为《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报告2018》总分排名分析概况

 

目次

一、全国各地司法文明差距进一步缩小

二、公众参与司法的意识及程度较高

三、调查对象分布均衡覆盖面广

 

“中国司法文明指数”(China Justice Index)是国家“2011计划”和“双一流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开发的一种法治量化评估工具。该指数的研发,是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要求,通过实地调查普通民众和法律职业群体的亲身经历和感受,用该项目课题组独立收集的最新调查数据,以分解表和雷达图等直观形式显示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文明指数排名及其在各级指标上的得分(强项和弱项),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本地司法文明状况的满意度,为全国各地加强司法文明建设提供一面可供自我对照的“镜子”。

《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报告2018》是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继《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报告2017》之后发布的第五个年度报告。该报告根据课题组从全国31个省区市独立收集的24305份问卷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而形成。数据显示,2018年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得分在平均分及以上。

 一、全国各地司法文明差距进一步缩小

 数据显示:上海市以71.4分在中国司法文明指数五年评估中第四次排名第一;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分差相较于2017年最大分差缩小了2.6分,全国各地司法文明的差距进一步缩小;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得分均未达到“良好”水平,说明各地司法文明建设还有很大的努力空间。

 

图1 2018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文明指数总分排名

 

二、公众参与司法的意识及程度较高

 数据显示:“司法文化”一级指标的得分比2017年提高0.4分,在10个一级指标中排名倒数第三。在其4个二级指标中,“公众参与司法的意识及程度”得分最高,其次是“公众诉诸司法的意识及程度”和“公众接受司法裁判的意识及程度”,而“公众接受现代刑罚理念的意识及程度”的得分垫底。2018年数据显示,仅有52.9%的普通公众认为,如果有当人民陪审员的机会,自己有参与法庭的意愿。

图2 司法文明指数一级指标得分情况分布图(满分为100分) 

 

 

三、调查对象分布均衡覆盖面广



该报告根据课题组从全国31个省区市独立收集的24305份问卷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而形成,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放800份问卷,其中公众卷600份,专业卷200份(法官、检察官、警察各40份,律师80份)。在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3个人口最多的城市,随机抽样600人,样本中男女各半;抽样调查对象至少涵盖9个职业中的6个职业,必须年满18周岁,并尽量涵盖18-30岁、31-40岁、41-50岁、50岁以上这四个年龄段,以保证各年龄段样本量的分布均衡。在被调查城市随机选择调查单位时,兼顾省级、市级或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以及大小不同的律师事务所。再次,在同一机关(机构)尽可能兼顾不同部门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和律师。最后,在同一部门尽可能兼顾不同工作年限的专业人士。在问卷调查时,先由调查员讲解“中国司法文明指数”的内容、意义和方法,再由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当场答题。

图3 司法文明指标体系结构图(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