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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厚德,一方面是指中国政法大学的所有学生都应该具有崇高的道德修养,要具有人文关怀、培养人文情操,学会做人。 明法,一方面是指无论法科还是非法科学生都要通晓法律,具备法学的知识结构体系;另一方面更表明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应成为昌明法治的主力军,...
张中教授出席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摩尔法学院“中美司法制度比较研究”研讨会

      应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摩尔法学院院长帕里什教授(Austen L. Parrish)邀请,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人员、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院副院长杨宇冠教授、民商经济法学院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纪格非教授、证据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中教授于2016年2月25日至29日赴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布卢明顿校区访问交流,与摩尔法学院院长帕里什教授、霍夫曼教授(Joe Hoffmann)、奥伦施泰因教授(Aviva Orenstein)等座谈,并参加了摩尔法学院为其举办的“中美司法制度比较研究”系列讲座。

      杨宇冠教授做了以Implementing the Exclusionary Rule in China(中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状况)为题的英文讲座,介绍了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于中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分析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详细阐述了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以及排除非法证据的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

      纪格非教授做了以Western Mechanisms and Chinese Solutions on the Effect of “Issue Preclusion”: From the Evidence Law Perspective(争点法律效力的证据法视角)为题的英文讲座,介绍了两大法系国家在争点效力方面的差异,分析了产生差异的原因,并认为我国立法从国情出发,在强调判决的一致性的基础上从证据法的角度思考争点效力的思路基本是可行的,但是具体的规则需要进一步细化。

      张中教授做了以The Implementation and its problems of Evidence Law in China(中国证据法的实施状况及其问题)的英文讲座,介绍了其所研究的“中国证据法治指数”研究项目的实施情况,以及通过该项目调研数据所展现的中国证据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实际运作状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包括辩护律师取证、证人出庭作证、司法鉴定、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

      讲座期间,三位教授与摩尔法学院的教授和学生进行了互动,逐一作了解答他们提出的各种问题。霍夫曼教授和奥伦施泰因教授就以上讲座内容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做了精彩点评,认为中国在诉讼制度和证据制度方面取得了重大进步,在有些方面值得美国司法界学习和借鉴。在访问期间,三位教授还与中国在该校的留学生举行了聚会,进行了广泛的交流。留学生们很高兴能在外国听到祖国来的教授讲授相关法律,并对三位教授的讲座给予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