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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厚德,一方面是指中国政法大学的所有学生都应该具有崇高的道德修养,要具有人文关怀、培养人文情操,学会做人。 明法,一方面是指无论法科还是非法科学生都要通晓法律,具备法学的知识结构体系;另一方面更表明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应成为昌明法治的主力军,...
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摩尔法学院Joseph L. Hoffmann教授来我院讲授“美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据问题”课程

  

     应“2011 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邀请,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布鲁明顿分校摩尔法学院(Indiana University – Bloomington Maurer School of Law)哈利·普瑞特(Harry Pratter Professor of Law)法学特座教授、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海外科研基地——“中国法律及比较司法制度研究所”联席主任约瑟夫·L. 霍夫曼(Joseph L. Hoffmann)教授于2016年11月29日至12月9日期间,在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讲授《美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据问题》(Evidence in U.S. Criminal Cases)课程。

     围绕着本次课程的主题——“美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据问题”,霍夫曼教授共进行了九次授课,从《美国联邦宪法》中有关刑事司法的修正案入手,内容涉及广泛,涵盖了程序正义原则、对抗制、搜查与扣押、窃听、令状制度、逮捕、盘查、“毒树之果”、联邦宪法第四修正案、第五修正案、第六修正案、不得强制自证其罪、特免权、“米兰达”原则、拘留与讯问、证据开示与披露、相关性、证明力与偏见、证人询问与交叉询问、证人弹劾与正誉、品性证据、传闻证据、对质条款等。霍夫曼教授的授课风格偏向于以例带点,借用案例将宏观的原则一一剖析开来,剥丝抽茧,不仅把每个知识点讲得明明白白,也让学生充分地领略了案例法国家的授课方式与其独特魅力。

    霍夫曼教授开放自由的教学方式激发了学生们的思考动力,并时刻鼓励学生们将自己的想法大胆表达出来。他还精心准备了每节课相关的阅读材料,并且安排了一系列案例题作为考试题目。这种授课模式对于学习美国证据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学生们有很大帮助。

     霍夫曼教授此次授课,在得到中国政法大学司法文明中心 (证据科学研究院)的全力支持的同时,还受到了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听课者中不仅有我校司法文明及证据法学专业的博士生和硕士生,而且还有执业律师、在京印第安纳大学校友等慕名而来,我校证据学的影响力也因此进一步扩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