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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厚德,一方面是指中国政法大学的所有学生都应该具有崇高的道德修养,要具有人文关怀、培养人文情操,学会做人。 明法,一方面是指无论法科还是非法科学生都要通晓法律,具备法学的知识结构体系;另一方面更表明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应成为昌明法治的主力军,...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满运龙教授讲授“美国宪法、法律、律师职业与实务”课程

       受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111计划”证据科学创新引智基地和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的邀请,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满运龙于2017年11月10日至11月17日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全英文讲授《美国宪法、法律、律师职业与实务》课程。

 

 

      

       满运龙教授此次授课的主题为:美国法律、宪法和律师职业与实务。在往年的基础上,今年讲授内容增加了美国司法制度的介绍,从法律学习的方法论角度切入,引导学生构建法律思维体系。满运龙教授对本次课程作了合理安排,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单独却又有着内在联系的主题:

       一、美国法律与司法制度,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House v. Bell)分析了美国法院的结构体系以及司法程序;

       二、美国宪法中的部分重要内容,比如司法审查、三权分立、联邦制度、正当程序和平等保护原则等;

       三、美国法律职业的历史及其发展趋势,强调法律职业素质的培养;

       四、中外跨国交易中涉及到的部分法律实务问题,将视角从美国转移到中国,介绍了一些中外商业交易中的基础法律知识和实践技能。

 

 

       其中,授课内容的前两部分聚焦于美国宪法、法律的相关知识,以及美国法律文化的介绍。另外,满教授详述了法律论证的五种方法:Text、Intent、Precedent、Tradition、Policy,并阐述了背后所蕴含的法理,对提升学生的法律分析能力有很大帮助。授课内容的后两部分集中于跨境律师职业与实务,主要从合营企业、投资并购、双语合同等方面介绍该领域的律师所主要从事的工作,利用真实的法律文件,阐述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框架,探讨了企业和个人之间的业务往来和外国司法管辖权等重大现实问题。满教授在授课中采用美国法学院所提倡的“Think like a lawyer”式教学,这对国内学生的思维能力提升大有裨益。

 

     

       满运龙教授(Professor Thomas Man),中国山东人,印第安纳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美国宪政史博士。曾任数家欧美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于2014年加入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在加入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之前,他已有长达17年的跨境并购和公司交易方面的实务经验。满运龙教授现为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实务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兼职教授。他的教学与研究领域包括证据法、宪法与比较司法制度、双语合同写作以及国际商业交易中的反贿赂与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