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审办法》,评奖办公室于2016年9月27日在中国法学会机关举行了终评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评审过程
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终评办法》,全体委员郑重签署《评审承诺书》。之后,对进入终评的156件作品(含4篇直接进入终评的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一等奖论文、25篇直接进入终评的第十一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一等奖论文)进行了集中书面评审。18位评审专家按照不同学科分为6组。各组专家对作品进行认真审阅,按照评审标准单独打分,再充分讨论,推荐获奖名单,交由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之后,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最终确定拟获一等奖作品1件、拟获二等奖作品5件、拟获三等奖作品10件、拟获提名奖作品31件。
二、评审委员会
【主 席】
陈冀平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会长
【副主席】
张文显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咨询委员会主任
王其江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副会长
【委 员】(以姓氏拼音为序)
常纪文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农工民主党北京市委会副主委,首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陈泽宪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戴玉忠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咨询委员会委员
郭 锋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
贺 荣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国家二级大法官,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姜明安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李如林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国家二级大检察官,教授,中国检察官协会副会长
李树忠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宪法学研究会会长
李顺德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大学法律与知识产权系主任,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刘荣军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曲新久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王敏远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委员会主席、研究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
徐鹤喃 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主编,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
于 安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研究所所长、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
张守文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张卫平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
张新宝 《中国法学》总编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期刊研究会会长,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秘书长】
吕兴焕 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主任,研究员
王伟国 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副主任,研究员
三、拟获奖名单
拟获奖作品共47件。其中,一等奖1件,二等奖5件,三等奖10件,提名奖31件,名单和获奖理由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29日—10月10日。
至此,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圆满结束。“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奖励委员会将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邀请中央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在第十一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开幕式上进行颁奖。
欢迎并感谢广大同仁的关注和监督!
联 系 人:陈谦信 王宇飞 杨 力
联系电话:010—66513508
“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奖励委员会
2016年9月29日
提名奖作者:陈 璇、程 啸、董 坤、段文波、付 磊、巩 固、何 琳、何荣功、霍海红、姜 涛、李忠夏、梁云宝、林 彦、林雪标、刘润涛、马 可 、缪因知、齐晓丹、涂龙科、王 捷、王 竹、王德夫、吴飞飞、邢会强、杨 华、杨会新、叶 姗 、尹 飞、于文豪、翟国强、张万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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