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厚德,一方面是指中国政法大学的所有学生都应该具有崇高的道德修养,要具有人文关怀、培养人文情操,学会做人。 明法,一方面是指无论法科还是非法科学生都要通晓法律,具备法学的知识结构体系;另一方面更表明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应成为昌明法治的主力军,...
关于开展证据科学研究院2024—2025年度“五四”评优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引导广大青年听党话、跟党走,勉励广大青年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进一步挖掘、树立和宣传我校青年师生的先进典型。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决定以“五四”青年节为契机,表彰在我校团学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4—2025年度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青年奖章、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青年之友评选活动。根据校团委评选规定,现将院级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20254月10日至20254月15日

各班级组织同学申请,班级进行民主推荐,将材料呈报院团委。

(二)20254月15日至20254月17日

学院依据班级民主推荐,对评优材料进行审核评定。

(三)20254月17日至20254月21日

学院对拟评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呈报校团委。

二、推荐比例

各班级按照以下比例进行推荐:

优秀团员: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四舍五入后)


优秀团干部:团支部团员人数的10%(四舍五入后)

三、推荐条件

(一)“优秀团支部”评选范围及标准

参评“优秀团支部”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制度落实好。严格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团内组织生活严肃认真、规范开展。团支部在班规班纪、章程条例等的制定、落实环节的监督把关作用发挥充分,按要求规范使用“北京共青团系统”,及时录入、更新团支部信息。

2.团员教育管理好。严格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团员底数清晰,信息完整准确。发展团员程序规范严格,“学社街接”、团费收缴等基础团务工作开展规范,深入实施“青年大学习”行动,理论学习、团日团课等活动经常开展。荣誉激励机制与教育引导处分扎实规范。

3.支部班子好。“班团一体化”落实情况良好,支委会成员齐整,按期换届,按程序选举。支部委员信念坚定、能力突出、作风严实;支委会示范表率作用好、凝聚力战斗力强,分工协作,运转有序。团员青年对团组织评价较高。

4.活动开展好。以组织需要、团员欢迎、青年满意为原则,结合学科发展及人才培养目标,定期开展团学活动,工作有思路、有举措、有特色,各项工作团员参与率高。


5.作用发挥好。服务中心大局成效明显,全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主动弘扬正能量,积极参与建设清朗网络空间。

(二)优秀团干部评选范围及标准

参评“优秀团干部”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在考核周期内为中国政法大学校、院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以及我校基层团组织干部。

2.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3.心系广大团员。注重实践,密切联系同学,积极主动在青年团员中开展工作,对身边青年团员开展有效服务和引领工作,工作能力突出,在同学中具有较高认可度。

4.工作能力突出。坚持做好身边青年团员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在宿舍安全、卫生、文化、氛围建设中主动担当,积极带头营造良好的宿舍环境;

5.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志愿北京”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综合能力过硬。积极发扬奋斗精神,保持蓬勃朝气、展现清风正气。学生团干部学习成绩优良,考核周期内必修类课程成绩无不及格。

7.自我要求严格。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共青团中央六条规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团部署,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强,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8.在读期间未受到处分或者受到处分已解除。

(三)“优秀团员”评选范围及标准

参评“优秀团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为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国政法大学各基层团组织的共青团员。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信息系统。

2.有信仰,信念坚定。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途光明;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有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崇尚科学理性,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反对邪教。

3.讲政治,立场鲜明。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每年参加团内集中学习培训,政治理论学习(思政课)考评优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重品行,道德高尚。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人做事诚实守信,表里如一;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热心集体事务,愿意为他人、集体、社会尽心出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带头维护民族团结;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带头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成为“志愿北京”注册志愿者,考核周期内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5.争先锋,勇于创新。矢志艰苦奋斗,崇尚实干,保持勤勉务实、勤俭节约的作风;练就过硬本领,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勇于创新创造,刻苦钻研,勇攀高峰。

6.守纪律,严格自律。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遵守团章,学习了解团史,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自觉交纳团费,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遵守大学生守则,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积极营造良好的宿舍环境。

7.在读期间未受到处分或者受到处分已解除。

(四)“青年之友”评选范围及标准

1.参评人应为我校在校青年专职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团干部。

2.能够关注团的工作,重视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思想动态。

3.能够关心青年成长成才,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4.能够融入青年,为指导青年学生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五)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范围及标准

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团支部应曾获得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支部、先进班集体荣誉。

2.政治建设突出。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团支部组织健全。团支部班子配备合理,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的认同度和影响力,推进“班团一体化”建设。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干部团结协作、工作得力,没有因工作失误而造成恶劣影响的现象。

4.团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团员发展和管理规范,团费收缴、团员注册、团员年度统计工作完成较好;团支部团推优工作严谨、规范;“北京共青团”系统运用较好,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

5.活动开展好。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定期开展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落实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定期举办团课;按时组织开展青年大学习工作;经常开展团日活动,工作有特色,有效吸引团员青年参与;积极使用新媒体带动班级团支部建设;认真组织团组织推优工作,推荐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认真组织新团员发展工作;认真组织“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评优评先工作和各种学生扶助政策的落实工作;按要求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其他工作。

6.作用发挥好。服务中心大局成效明显,全员成为注册志原者,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主动弘扬正能量,积极参与建设清明网络空间。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团支部,不得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支部成员参与扰乱校园及公共秩序的事件;团支部成员违反校纪校规;在评奖评优和考察考核工作中,集体弄虚作假或为弄虚作假者提供方便。


(六)五四青年奖章评选范围及标准

学生参评“五四青年奖章”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在本学历学习阶段曾获得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荣誉之一。

2.能够身体力行弘扬正能量。能够深入青年群众,热心帮助同学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在青年中发挥较强影响力,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在思想引领、基层团建、创新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有过硬工作能力,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志愿北京”注册志愿者,考核周期内(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奉献社会、服务同学。

4.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广泛的知识储备。考核周期内无成绩不及格记录,勇于创新创造,刻苦钻研,勇攀高峰,在学术研究领域或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佳绩。

5.遵守团章,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自觉交纳团费,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积极参加线上线下主题团课,并带领同学们积极参与学习;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6.近2年团员教育评议或党员民主评议等级为“较好”“合格”及以上,且至少有1年为“好”“优秀”。

7.在读期间未受到处分或者受到处分已解除。

8.年龄为14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至当年4月30日)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

四、评选流程及材料提交


1、各基层团支部按照评选标准民主推荐院级优秀团员、团干部及优秀团支部。

2、院团委按照评选标准,择优审核评选校级优秀团员、团干部及优秀团支部,并上报校团委。

3、“优秀团支部”的评选需提交由团支部填写《2024-2025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支部登记表》(附件5)。

4、“优秀团干部”的评选需提交由本人填写的《2024-2025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干部登记表》(附件6);本人电子版成绩单(或中国政法大学教学管理系统成绩单截图)。

5、“优秀团员”的评选需提交由本人填写的《2024-2025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员登记表》(附件7);本人电子版成绩单(或中国政法大学教学管理系统成绩单截图)。

6、“青年之友”的评选需提交由本人填写的《2024-2025年度中国政法大学青年之友登记表》(附件8).

7、请各团支部负责人于20254月15日中午12点前将“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申请材料及汇总的民主推荐结果交至zjkxyjytw@163.com。




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