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对象和考试条件
考试对象为符合资格考试条件的2023级所有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和2022级申请延期资格考试的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其他培养环节,并修满规定的学分后,方可参加资格考试。
二、时间进度安排
(一)、11月26日前,修满规定学分的博士研究生提交《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审核表》,由学习委员收齐交到科B704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资格考试。
(二)、12月5日下午14:00—17:00进行科目一考试。12月6日下午14:00—17:00进行科目二考试。考试地点在学院路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具体教室将在考试之前一周另行通知。
(三)、12月20 日前,完成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结果报告。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要求
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分两场进行考核,现场闭卷考试,每场考试时间为3小时。
考试内容、形式要求及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证据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管理细则。
四、考试评定
(一)、资格考试的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资格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两场闭卷考试成绩均及格的为资格考试合格。资格考试评定等级为合格的,方可进行中期考核、博士学位论文开题等后续培养环节。
(二)、初次资格考试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可在资格考试后的3个月至1年内申请参加第二次资格考试,具体时间由研究院统一安排。
(三)、因故不能参加资格考试的博研究士生应当在研究院规定的资格考试时间的两周前,提出延迟参加资格考试的申请,经导师、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后,参加下一次资格考试。延迟资格考试只可申请一次。
未经批准且不按所在培养单位要求参加资格考试的博士研究生,当次资格考试的评定等级记为不合格。
咨询电话:58908515,联系人:杨老师
证据科学研究院教学办
2024年10月17日
附: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