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博士:
依照《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法大发【2019】51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决定每年举行二次博士论文预答辩。
第一次在每年6月份的第四周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分组将在6月的第三周院网上公示),预答辩申请书和预答辩论文(一式3份)在6月的第二周提交给院教学办,逾期不再受理。
第二次在每年12月份的第四周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分组将在12月的第三周院网上公示)。预答辩申请书(一份)和预答辩论文(一式3份)在12月第二周提交给院教学办,逾期不再受理。
诉讼法学(司法文明方向)的博士也可在导师所在学科组进行预答辩,预答辩所产生的费用由证据科学研究院承担,预答辩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报送给证据科学研究院教学办;也可直接向证据科学研究院申请预答辩。
未参加预答辩或预答辩未通过者,不得参加随后的毕业论文答辩。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58908515杨老师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学办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