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3-10-07 12:05:00 提交 浏览 次 2022级各位博士: 按照学校安排,依据2022级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证据科学研究院博士生资格考试管理细则规定。证据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资格考试定在12月1日(第一次考试)和12月8日(第二次考试)举行。 考试对象为2022级证据法学(证据法学方向)、证据法学(物证技术学方向)、证据法学(法医学方向)、诉讼法学(司法文明方向)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其他培养环节,并修满规定的学分后,方可参加资格考试。考试内容、形式要求及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证据科学研究院博士生资格考试管理细则。 证据科学研究院 2023年9月27日 附:证据科学研究院博士生资格考试管理细则 附件【证据科学研究院博士生资格考试管理细则-.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