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条件认定及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老师进行了条件认定和资格管理;共认定本院21位教师符合指导硕士研究生条件(见以下附件),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6月7日-6月9日。如有异议,请与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处杨老师联系,电话010-58908515。
证据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工作办
2023年6月7日
附件:符合指导硕士生条件教师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学术型硕导(证据法学)(13人)
张保生(特聘)、施鹏鹏、张中、赵东、李训虎、王元凤、袁丽、郝红霞、王旭、刘鑫、杨天潼、李冰、褚福民
专业型硕导(21人)
张保生(特聘)、施鹏鹏、张中、赵东、郝红霞、李训虎、王元凤、王旭、刘鑫、袁丽、杨天潼、李冰、褚福民、林静、曹晶、王晨辰、曹洪林、于天水、连园园、刘世权、张孟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