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法大研字〔2023〕1号)(http://yjsy.cupl.edu.cn/info/1080/8418.htm),结合我院情况,现对我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各环节申请
我校学位授予、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等相关工作流程均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实现线上化,各研究生应认真阅读系统说明,熟悉申请流程,在各个环节规定时间内准确填报各项信息,各个环节逾期将会关闭,系统关闭后则无法申请本学期的学位及毕业资格审查。
(一)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首次登录后务必立即修改密码):
根据学校工作要求,2021年10月起,所有师生均通过学校主页“智慧法大”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统一登陆入口,无需单独用户名和密码。校外网络访问“智慧法大”须先登录VPN,详见《关于变更信息系统校外访问方式的通知》,网址:http://wxb.cupl.edu.cn/info/1023/1341.htm。(校外访问流程:登录VPN—>登录智慧法大—>点击链接进入研究生综合系统)。
(二)在系统中填写学位申请书、上传论文、毕业资格审查申请、博士生科研成果申报。
1、填写学位申请书:所有学位申请人须在研究院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填写并下载学位申请书,并请导师审核,导师须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申请论文答辩的明确意见,完成系统中学位申请书环节。
起止时间:2023年3月1日8:00——3月20日24:00。
2、上传电子版论文:所有研究生(含只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者)须在管理系统中上传匿名版学位论文(PDF格式)。匿名版论文要隐去论文中作者、导师姓名,包括致谢部分。电子版论文须与所提交纸质版论文完全一致,否则由学位申请人承担一切不利后果。上传论文电子版统一命名格式为“学号_论文题目.pdf”。
起止时间:2023年3月1日8:00——3月20日24:00。
3、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申请:
申请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研究院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在系统中填写并下载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并请导师审核,导师须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毕业的明确意见,完成系统中毕业资格审查环节。
起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8:00——3月20日24:00。
4、博士生科研成果申报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应满足学校规定的高水平学术成果要求,具体要求见《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高水平学术成果评审认定办法》(法大发〔2021〕55号)。
博士研究生须上传用于毕业资格审查的学术成果或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为PDF或JPG格式),提交电子材料要求:(1)高水平学术成果:全文;(2)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标出本人文章题目)、本人文章页;(3)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封皮、版权页、目录页;(4)研究课题、联合培养、实习实践、荣获奖励:证明、证书等材料。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法大发〔2019〕51号),未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本学期不得提交学位申请。
完成系统中提交学术成果环节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8:00——3月20日24:00。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照片采集工作
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中照片采用打印电子照片形式,不粘贴纸质照片。学历教育研究生(即双证生)按以下要求拍摄或提供电子照片。1.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使用研究生院2022年9月统一采集的照片。因故未参加统一采集的应届毕业生,务必于提交学位申请前到易拍数码影像中心采集照片。电子照片由影像中心统一向研究生院提供,并由研究生院学位办上传至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
易拍数码影像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建外SOHO东区2号楼1803室(地铁1号线或10号线国贸站C出口,国贸桥西南方向),工作时间:周二至周日(节假日及周一休息) 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00,联系电话:010-58691620。
6、重要提示:
(1)请严格遵守上述时间,逾期将无法进行本学期的毕业及学位申请。
(2)学位申请环节,学位申请人可预填《学位授予登记表》,论文答辩通过后,申请人须填写并确认《学位授予登记表》信息。申请人务必保证填报信息准确无误,此表信息将上报教育部,如填报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会导致申请人将来无法在教育部指定官方网站查询到学位授予信息,从而对升学、就业、岗位调整或晋升造成不利影响。
二、提交纸质材料
只有按通知时间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的学位和毕业申请人,才能提交纸质版材料。所有提交的纸质材料,硕士以班为单位提交,博士自行提交。
1、《学位申请书》
所有学位申请人均须提交纸质版《学位申请书》一份。管理系统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完整,粘贴照片,粘贴成绩单。由导师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申请论文答辩的明确意见,并亲笔签名。
提交时间:2023年3月23日9:00-11:00,14:00-16:00。
提交地点: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704东。
2、纸质版论文
所有学位申请人须提交纸质版论文,纸质版论文须与提交电子版论文一致,论文题目须与《学位申请书》中一致。学位申请人到研究院领取学位论文封皮,并按《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形式要求”的规定印制论文。其中,匿名版论文中不得出现与作者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后记、致谢等内容。凡形式、结构、字数等不符合规定的学位论文,或不按规定打印、装订的学位论文,不能提交。
提交论文本数如下(请在所有纸质版论文封面左上角“编号”后面用签字笔写上本人学号):
学历博士:双匿名论文(无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1本,半匿名论文(有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6本。
学历硕士:双匿名论文(无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4本,半匿名论文(有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4本。
同等学历硕士:双匿名论文(无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5本,半匿名论文(有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6本。
提交时间:2023年3月23日9:00-11:00,14:00-16:00。
提交地点: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704东。
3、全日制硕、博士提交《成绩单》、《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和《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
全日制硕士、博士生须提交《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一份,管理系统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完整。由导师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毕业的明确意见,并亲笔签名。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从科B706办公室处领取。
成绩单自助打印,需提交2份盖有红章的原件。
材料不符合学校规定的,无法申请毕业及答辩。
提交时间:2023年3月23日9:00-11:00,14:00-16:00。
提交地点: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706。
4、博士生科研成果
1、原件:无须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学术成果、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原件在评审委员会认定之后归还申请人。
2、复印件:博士研究生须提交用于毕业资格审查的学术成果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复印件要求:(1)高水平学术成果:全文;(2)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标出本人文章题目)、本人文章页;(3)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封皮、版权页、目录页;(4)研究课题、联合培养、实习实践、荣获奖励:证明、证书等材料。
提交学术成果复印件份数要求如下:
须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学术成果:一式五份(其中四份须隐去博士研究生及其导师的姓名)
提交时间:2023年3月10日前。
无须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学术成果:一份
提交时间:2023年3月23日9:00-11:00,14:00-16:00
学术成果不符合要求的,毕业及学位申请无效。
提交地点: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704东。
5、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提交中期考核材料(开题后相关材料未提交给院里的毕业生)
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材料包括:《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分流登记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进展汇报及评价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表》、《成绩单》,博士研究生还须提交《博士研究生业务培养计划》、《综合性学科考试记录》、《综合性学科考试评分表》。
上述材料不符合学校规定的,无法申请毕业及答辩。
提交时间:2023年3月23日9:00-11:00,14:00-16:00。
地点: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704东。
三、毕业(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
所有毕业(学位)论文(含再次申请学位的)均须进行学术规范审查。毕业(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根据《中国政法大学
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法大发〔2013〕109号)规定执
行。博士学位论文正文不少于10万字,论文形式及印制要求详见
《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中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
形式要求》、《关于部分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字数要求的补充规
定》(法大学位字〔2018〕2号)、《关于外国留学研究生博士学
位论文字数要求的补充规定 》(法大学位字〔2018〕3号)。
学位申请人按照学院规定时间,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提交匿
名学位论文,同时提交相同版本的纸质版论文。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上述安排如有变化,请及时关注证据科学研究院官网“通知公告”及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答辩具体安排及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证据科学研究院官网“通知公告”、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及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信息。
证据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