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我校2020—2021年度“五四”评优的通知》,以及学院《关于开展证据科学研究院2020—2021年度“五四”评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证据科学研究院开展了2020-2021学年“五四”评优工作,现将评优结果公示如下:
校级优秀团干部:朱琳、张琦、廖思蕴、刘甜甜
校级优秀团员:战思伯、王子旋、李佳轩、姚晔、邓海霄
校级优秀团支部:2019级证据法学团支部
青年之友:褚福民(老师)
院级优秀团干部:刘兴春、徐子栋、张越、谭华超、詹婧婧、王雪菡、叶全新、李珍、赵苏玲、翟雪薇、田川、王烁、张之光、金松锦、鲁梦璇、卢江鑫
院级优秀团员:姬艾佟、马浩钧、高兴兴、刘悦、陈晨、赵康、陈婧涵、霍玲慧、刘晨旭、许海琰、杨贝贝、蔡衡衡、卢菲、朱坤姝、郭姗姗、霍子琪、李宇涵、吴子越、陈子文、顾颖颉、郭文博、陶玉婷、王莺、高艺源、廉春华、陈煜冰、申雨坤、王尧、倪玮嘉
公示期自2021年4月28日——2021年4月30日,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联系人:莫老师 电话:58908515
证据科学研究院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