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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厚德,一方面是指中国政法大学的所有学生都应该具有崇高的道德修养,要具有人文关怀、培养人文情操,学会做人。 明法,一方面是指无论法科还是非法科学生都要通晓法律,具备法学的知识结构体系;另一方面更表明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应成为昌明法治的主力军,...
法大—京师律所证据科学高端论坛(2021年证据科学春季论坛)成功举行

2021414日至421日,由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主办的法大—京师证据科学高端论坛(2021年证据科学春季论坛)圆满举行。本次论坛以《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最新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解释专题系列讲座》为主题,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张保生教授、张中教授、施鹏鹏教授、吴洪淇教授、褚福民副教授,以及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王发旭律师、刘志民律师、王朝勇律师、王殿学律师、毛伟律师等多位知名学者与实务专家,开展了四场精彩的讲座。

第一场0414

论坛第一讲于414日晚630分举行。本场讲座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张保生教授主讲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总部投资合伙人、京师(上海)创始合伙人、京师律师学院执行院长王朝勇律师与谈,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中教授主持,张保生教授主讲的题目为《刑事诉讼法解释与刑事证据制度的发展》,内容十分前沿。讲座伊始,张中教授简要介绍了讲座的主要内容,随后,张保生教授从三个部分为大家带来了精彩的讲授:第一部分为《刑诉法解释》确立的刑事证据原则,张保生教授通过对新、旧刑诉法解释及相关规定的研究与比较,讲述了证据裁判原则、事实认定程序法定原则和证据采信(认证)原则的具体内涵及重要意义。第二部分为刑事证据法体系的问题与完善,在该部分,张保生教授从理念缺失与确立相关性逻辑主线、观念陈旧与破除法定证据主义、原理错误与举证质证规则的完善、警察特权与控辩平等四个方面,分析了相关性这一证据的根本属性目前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存在的不足、固守法定证据主义的表现与后果、辨认与质证规则的发展和不足、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等问题。第三部分为证据法体系建设的三条路径,张保生教授通过列表的方式清晰地展示了三种不同路径的利与弊,并进行了深刻分析。接下来,王朝勇律师结合其近期办案经验,强调了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地位,以及证据制度研究在实务中的重要作用。讲座最后,现场听众积极提问,张保生教授耐心解答,并再次对重点问题进行了强调。整场讲座内容详实、生动形象,观众收获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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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第二讲于416日晚630分举行。本场讲座由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高级合伙人王发旭律师主讲,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施鹏鹏教授与谈,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褚福民副教授主持。王发旭律师主讲的题目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践困境》,其内容主要包括四个部分,首先,王发旭律师对非法证据与伪造证据的区别进行了说明,并通过案例说明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漏洞,即规则不够详尽导致伪造证据无法排除。其次,王发旭律师对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启动难和排除难分别进行了实例分享,从律师角度对如何推进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启动进行了阐述,并对实践中非法证据排除难的情况进行了具体说明。接下来,王发旭律师对律师如何推进非法证据排除,以及律师如何调查取证的经验进行了分享。最后,王发旭律师对此次讲授的重点进行了总结,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尤其是排除非法言词证据是刑辩律师辩护的有力武器,律师应当有效的推进非法证据排除。之后,施鹏鹏教授进行了与谈,首先,他对王发旭律师的专业能力与职业精神进行了高度评价,并表示,学者与律师都站在保护人权的立场上共同推进我国法治进步。其次,他对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精神进行了简要阐述。最后,对关于同步录音录像是否应纳入证据范畴以及预防非法证据需要全面保护律师权利等问题进行了分析。讲座最后,现场听众积极进行提问,与嘉宾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探讨。

第三讲0419

论坛第三讲于419日晚630分举行。本场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中教授主讲,讲座题目为《技术侦查取证及技侦证据的使用》,与谈人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北京总部投资合伙人、上海国际总部创始合伙人、经济犯罪与产权保护法律事务部主任王殿学律师,主持人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总部投资合伙人、京师(上海)创始合伙人、京师律师学院执行院长王朝勇律师。张中教授首先通过“大家来找美军基地”、智能手机app获取用户定位等实际案例引入了本场讲座探讨的主题,并从三个方面对技术侦查取证及技侦证据的使用问题进行了深入的阐述。第一,张中教授分析了技术侦查的称谓、性质、功能等问题。第二,张中教授讲授了技术侦查取证的条件和要求,从技术侦查措施适用的前提与案件范围、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与执行、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对象、技术侦查措施适用的证据标准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阐述;第三,张中教授分析了技术侦查证据的审查与认定问题,包括技侦证据材料保管与移送、证据效力、技侦证据的出示与质证、技侦证据的审查判断等重点内容。全场讲座语言生动、内容丰富,富有吸引力。接下来,王殿学律师分析了技术手段在生活中的广泛使用,结合实际案例探讨了技术侦查措施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技术侦查的作用等问题。最后,现场的听众进行了提问,探讨了信息时代大数据的运用对证据法的影响、律师对新技术广泛出现的应对方式等问题。

第四场0321

论坛第四讲于421日晚630分举行。本场讲座主讲人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总部投资合伙人、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京师民商事权益法律事务部主任、东盟法律事务部主任刘志民律师,与谈人为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吴洪淇教授,主持人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毛伟律师。刘志民律师主讲的题目为《排除合理怀疑的中国路径》,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讲解:第一,从比较法视野和历史沿革层面讲解了“排除合理怀疑”原则的“前世今生”,主要包括此原则在日本、英国、美国、德国、中国的历史源流及不同时期在立法、司法实践层面的应用情况。第二,讲解了“排除合理怀疑”原则的重要地位和主要特点,其特点主要包括:以证据相互印证为中心;以客观性为基点即通过客观证明方法分析客观证据,从而实现对客观真实的认识;具有可操作性;具有普遍适用性。第三,通过对张志超、王广超案、张氏叔侄案、聂树斌案等的分析和对相关法条的解读,帮助听众理解“排除合理怀疑”原则在实践中的困境和其中存在的问题。第四,提出了在刑事诉讼中“排除合理怀疑”的中国化路径:要强化对案件疑点审查,提高案件事实与证据的审查;既要将“排除合理原则”作为证明原则,也要将其作为证明方法加以利用;加强对“排除合理怀疑”原则的理论研究,充分考虑其在具体案件中的实际应用。接下来,吴洪淇教授进行了与谈,提出了对于“排除合理怀疑”原则的实践困境的外部原因的几点思考,包括程序性规定对法官主体性的削减作用、考核和纠错制度对主观因素的限制、长期以来存在的有罪推定观念和法官在证据采纳和事实推定中仍存在的对于被告人的偏见和歧视等。

本次法大—京师证据科学高端论坛(2021年证据科学春季论坛)采用知名学者与实务专家共同讲授的新模式,从理论与实践层面,对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热点问题与最新发展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四场讲座内容丰富、气氛热烈、效果显著、过程圆满,推动了证据科学研究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