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进一步挖掘、树立和宣传青年师生的先进典型,校团委决定以“五四”青年节为契机,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0—2021年度“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青年之友”评选,表彰在团学组织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根据校团委规定,现将院级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5日
各班级组织同学申请,班级进行民主推荐,将材料呈报学院团委。
(二)2021年4月26日至4月28日
各学院进行民主推荐,对评优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材料呈报校团委。
(三)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4月30日
学院对拟评优名单进行公示。
二、推荐比例
各班级按照以下比例进行推荐:
优秀团员:班级人数的20%(四舍五入后)
优秀团干部:班级人数的10%(四舍五入后)
三、推荐条件
(一)“优秀团支部”评选范围及标准
参评“优秀团支部”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参评团支部应在评选周期内为中国政法大学在册团支部,相关数据完整录入“北京共青团”系统。
2.制度落实好。严格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团内组织生活严肃认真、规范开展。团支部在班规班纪、章程条例等的制定、落实环节的监督把关作用发挥充分,按要求规范使用“北京共青团系统”,及时录入、更新团支部信息。
3.团员教育管理好。严格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团员底数清晰,信息完整准确。发展团员程序规范严格,“学社街接”、团费收缴等基础团务工作开展规范,深入实施“青年大学习”行动,理论学习、团日团课等活动经常开展。荣誉激励机制与教育引导处分扎实规范。
4.支部班子好。“班团一体化”落实情况良好,支委会成员齐整,按期换届,按程序选举。支部委员信念坚定、能力突出、作风严实;支委会示范表率作用好、凝聚力战斗力强,分工协作,运转有序。团员青年对团组织评价较高。
5.活动开展好。以组织需要、团员欢迎、青年满意为原则,结合学科发展及人才培养目标,定期开展团学活动,工作有思路、有举措、有特色,各项工作团员参与率高。
6.作用发挥好。服务中心大局成效明显,全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主动弘扬正能量,积极参与建设清朗网络空间。
7.积极开展党史学习的团支部予以优先考虑。
(二)优秀团干部评选范围及标准
参评“优秀团干部”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在评选周期内为中国政法大学校、院各级团学组织学生骨干或我校基层团组织干部。
2.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3.心系广大团员。注重实践,密切联系同学,积极主动在青年团员中开展工作,对身边青年团员开展有效服务和引领工作,工作能力突出,在同学中具有较高认可度。
4.工作能力突出。坚持做好身边青年团员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
5.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综合能力过硬。积极发扬奋斗精神,保持蓬勃朝气、展现清风正气。学生团干部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周期内必修类课程成绩无不及格。
7.对在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相关活动中积极参与相关工作、争先学习党史的团干部予以优先考虑。
(三)“优秀团员”评选范围及标准
参评“优秀团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参评人应为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国政法大学各基层团组织的共青团员,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信息系统。
2.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途光明。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有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崇尚科学理性,相信无神论,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反对邪教。
3.讲政治。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每年参加团内集中学习培训,政治理论学习(思政课)考评优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社会舆论和网络言论有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无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行。
4.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人做事诚实守信,表里如一。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热心集体事务,愿意为他人、集体、社会尽心出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带头维护民族团结。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带头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
5.争先锋。矢志艰苦奋斗,崇尚实干,保持勤勉务实、勤俭节约的作风。练就过硬本领,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勇于创新创造,刻苦钻研,勇攀高峰。
6.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学习了解团史,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自觉交纳团费,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无违反团章团纪和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无违法犯罪行为。
7.对在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相关活动中积极参与相关工作、争先学习党史的团员予以优先考虑。
(四)“青年之友”评选条件
1.参评人应为我校青年专职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团干部,原则上推荐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
2.能够关注团的工作,重视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思想动态。
3.能够关心青年成长成才,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4.能够融入青年,为指导青年学生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5.对在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相关活动中积极参与相关工作、争先学习党史的青年教师予以优先考虑。
四、材料提交
各班级负责人于4月25日中午12:00之前将电子版申请表汇总发送至邮箱zjkxyjyjx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