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
为保证我校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与学位授予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20〕4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时间安排
2020年9月25日--2020年10月20日,应届毕业研究生或申请学位者(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以下简称“研究生”)可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在线提交毕业申请(仅在校学历生需要提交毕业申请)、学位申请、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学术论文成果等,并于10月22日17时前提交相应纸质材料
2021年1月5日,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本学期学位授予事项,经审议通过者,方可授予学位。逾期一律不予受理本学期毕业及学位申请。
二、网上填报信息
我校学位授予、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等相关工作流程均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实现线上化,各研究生应认真阅读系统说明,熟悉申请流程,准确填报各项信息。
(一)填报毕业、学位申请信息、提交学位论文
开始时间:2020年9月25日8时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8时。
系统网址:http://gms.cupl.edu.cn
各研究生务必在学院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填写并下载《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仅在校学历生需要)、《学位申请书》,并上传以下材料:
(1)所有研究生(含只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者)须在管理系统中上传匿名版学位论文(PDF格式)。匿名版论文要隐去论文中作者、导师姓名,包括致谢部分。电子版论文须与所提交纸质版论文完全一致,否则由学位申请人承担一切不利后果。上传论文电子版统一命名格式为“学号—题目”。
(2)博士研究生须上传用于毕业资格审查(申请学位)的学术论文成果(包括:期刊封面、目录页、及本人文章页,目录页中标出本人文章题目)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或JPG格式)。博士研究生毕业发表学术成果要求与标准详见附件1。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法大发〔2019〕51 号),未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本学期不得提交学位申请。
重要提示:学位申请环节,学位申请人可预填《学位授予登记表》,论文答辩通过后,申请人须填写并确认《学位授予登记表》信息。申请人务必保证填报信息准确无误,此表信息将上报教育部,如填报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会导致申请人将来无法在教育部指定官方网站查询到学位授予信息,从而对升学、就业、岗位调整或晋升造成不利影响。
(二)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学历研究生、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人员: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身份选择“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申请编号,身份选择“同等学力申硕人员”。为保护信息安全,请及时修改登录密码。
(三)系统使用问题咨询
在使用管理系统中,研究生如遇问题或困难,可向院研究生工作办杨老师咨询(咨询电话58908515)
三、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及上传学位论文等环节的申请人,应按学院要求于10月22日17时前提交相关纸质申请材料到科B704东(证据院研工办)
1.在校学历研究生(双证生):提交《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一份。管理系统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完整。由导师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毕业的明确意见,并亲笔签名。
2.所有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申请书》一份。管理系统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完整,粘贴照片。由导师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申请论文答辩的明确意见,并亲笔签名。
3.所有学位申请人和只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提交纸质学位论文(匿名版和署名版,硕士生提交匿名版论文4份、署名版3份(同等学力研究生5份)。博士生提交匿名版论文4份、署名版5份。)论文标题须与《学位申请书》中一致。学位申请人(含同等学力人员)按要求到各学院领取学位论文封皮,并按《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形式要求”的规定印制论文。其中,匿名版论文中不得出现与作者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后记、致谢等内容。
4. 博士学位申请人:提交用于毕业资格审查的学术论文成果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份数及要求由各学院确定并通知)。学术论文成果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页及本人文章页,在目录页中明显标出本人文章题目。
5.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提交《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一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单位鉴定表》一份;提交本人近期照片电子版(用于制作学位证书,照片要求详见本通知第七项第2点)。
6.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提交提前毕业书面申请。学校不鼓励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不适用提前毕业。
四、毕业(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
所有毕业(学位)论文(含再次申请学位的)均须进行学术规范审查。毕业(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法大发〔2013〕109号)规定执行,论文形式、字数要求详见《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关于部分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字数要求的补充规定 》(法大学位字〔2018〕2号)、《关于外国留学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字数要求的补充规定 》(法大学位字〔2018〕3号)。
学位申请人按照学院规定时间,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提交匿名学位论文,同时提交相同版本的纸质版论文。学院按学号对纸质版学位论文进行编号和排序,与电子版论文一并于10月30日前提交质量监督办公室。
五、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在论文学术规范审查通过之后进行,相关安排由各学院制定并通知。
六、提交终版学位论文、确认学位授予信息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学位申请人须在导师指导下,针对答辩过程中专家所提出的原论文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对论文作出认真修改,并根据各学院要求完成以下相关事项:
(一)网上填报信息
通过答辩后,登录管理系统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并提交署名版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格式为PDF,应包含封面—授权声明(独创性声明)—题名页(扉页)—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绪言(引言、前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可选)—后记或致谢(可选)—封底全部内容,授权知网的学位申请人应把知网论文使用授权书放置学校的授权声明之后(相关声明和授权书可自行至研究生院网站学位管理版块常用下载处下载),封面模板见附件3,填写并确认《学位授予登记表》信息。
向质量监督办公室提交终版匿名学位论文(隐去文中作者、导师姓名,包括致谢部分)。
(二)向各学院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1.提交纸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1份)。管理系统下载,正反面打印,由导师审查通过后签字。
2.修改后的终版纸质学位论文(份数3份提交时间:答辩后7天后,10天之内)。
(三)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
办理毕业手续前,学位申请人(含同等学力人员)应向校图书馆送交最终版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详细要求见校图书馆网站中《中国政法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的办法》。
七、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照片采集
现学校制作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统一采用打印电子照片形式,不再粘贴纸质照片。各研究生务必按以下要求拍摄或提供电子照片:
1.学历教育研究生(即双证生):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使用同一照片,照片采集由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每年统一组织一次,预计安排在9月份,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因故未参加统一采集的应届毕业生,务必于10月25日前到易拍数码影像中心采集照片。影像中心将直接向学校研究生院提供电子照片,并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统一上传至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
2.非学历教育人员(即单证生):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务必在向各学院现场提交《学位申请书》时(或在此之前,以各学院通知为准),提交本人近期照片电子版(无需纸质照片),电子照片文件以“身份证号码.JPG”命名。建议学位申请人前往易拍数码影像中心拍摄照片,如在其他公司拍摄照片,务必按以下要求拍摄提交照片: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着白色或其他浅色上衣,单一蓝色背景,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十分之三,电子照片宽480像素、高640像素,20K至100K,JPG格式。
3.易拍数码影像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建外SOHO东区2号楼1803室(地铁1号线或10号线国贸站C出口,国贸桥西南方向) ,工作时间:周二至周日(节假日及周一休息) 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7:00,联系电话:010-58691620。
证据科学研究院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