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所发展需求,为法庭科学研究所长久发展计,为加强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法庭科学全所在编教师,公开遴选副所长1名。
具体要求及岗位职责公布如下:
【副所长1人-教学科研岗】
一、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学院等行政部门,司法鉴定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法令、法规。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兼顾社会服务为宗旨,搞好管理工作。
(二)协助鉴定所所长推进法庭科学所整体规划建设。
(三)组织领导法庭科学教学(含实践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兼顾司法鉴定业务活动。
(四)协助所长组织制定法庭科学教学/科研/工作计划,完善司法鉴定工作流程,并贯彻实施。
(五)指导法庭科学所工作人员处理好教学/科研/司法鉴定日常工作。
(六)完成学校、学院、司法行政机关等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应聘条件:
1.2014年9月前就职于法庭科学所的教师,年龄50岁(含50岁)以下。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对于法庭科学所工作及司法鉴定运营情况较为熟悉。
2.热爱法庭科学教学、科研工作,同时兼具司法鉴定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应对繁杂的管理工作,有开拓精神,对处理投诉、实验室安全等工作有一定的思路和想法。
3.愿意从事管理工作,综合素质好,群众基础好。
4.有良好的专业能力,近5年学校考评均为合格,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同时满足学校“双带头”(业务与政治思想)的要求。兼具司法鉴定人高级职称者优先。
遴选工作采取“自荐”和“推荐”两种方式。请有意自荐者及推荐者填写《证据科学研究院研究所领导岗位竞聘报名表》或《证据科学研究院研究所领导岗位竞聘民主推荐表》,并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发送至公用邮箱(zjkxyjy@cupl.edu.cn)。具体遴选程序见附件。备选人员视情况设定3-6个月考察期。欢迎全所在编教师积极申报。
附件:法庭科学所副所长遴选流程
一、报名
1、发布通知
2、填写《证据科学研究院研究所领导岗位竞聘报名表》
二、民主推荐
所内各室主任、副主任、党支部委员,无记名民主推荐,每名成员可推荐两人。填写《证据科学研究院研究所领导岗位竞聘民主推荐表》
三、资格审查
1、审查机构:所务会
2、审查内容:学历及专业技术情况及个人简历
3、确认候选人名单:依据审查条件,从申请报名人员中确认候选人名单
4、所务会审批: 确定候选人名单
5、公布候选人名单:所内公布。
四、评选
所务会人员充分酝酿,此环节中,视情况增加答辩环节:由相关的专业室负责人、法庭科学所员工等共同组成答辩评委,评委一般为单数,11-15人。
①演讲:15分钟以内。
②提问时间:15分钟。
③评委进行综合评选,打分(10分制),综合评分结果不对外公布,作为所领导层内部参考资料,但须留档备查。
④,由所长与副所长,最终研究决定推荐人选1名,报院务会表决决定。
五、拟聘人员的调研
拟聘结果人选,由所管理层逐一向全所人员谈话征求意见。
六、公布拟聘结果,并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公示期间无异议反馈时,由院务会制作人事任命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