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19-03-07 11:23:49 提交 浏览 次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文件的通知(京教高【2019】1号)》文件要求,配合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安全检查工作(本周五,2019年3月8日)。要求各实验室负责人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具体如下: 1、请各实验室负责人请实验室负责人仔细阅读文件,对照附件中《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要点》进行实验室安全自查; 2、请各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自查台账; 3、实验室安全督查小组依据相关文件要求,近期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 证据科学研究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