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19-03-05 10:38:40 提交 浏览 次 我院各位老师欲申报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并且课题涉及实验动物和/或人体,请尽快向我院伦理委员会申请进行“伦理审查”,说明如下: 一 申报者向伦理委员会秘书提出申请,由秘书发放相关填报资料。 二 经审核后出具“同意申报/不同意申报相应课题”的意见。在课题实际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应根据立项部门建议调整研究方案、修改实验动物种类和数量、确定实际开展动物实验的场所,并根据相应单位的要求再次报送伦理审查,获得最终同意开展研究的伦理批复。 三 审核方式:会议审核或函审。 四 “伦理审查”递交资料: 1.首次审查申请书;2.主要研究者遵照相关法规开展工作的声明。 纸质版各3份(双面打印)并同时递交电子版。 五 提交材料时间 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10日。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伦理委员会秘书 于天水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