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各位老师欲申报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并且课题涉及实验动物和/或人体,请尽快向我院伦理委员会申请进行“伦理审查”,说明如下:
一 申报者向伦理委员会秘书提出申请,由秘书发放相关填报资料。
二 经审核后出具“同意申报/不同意申报相应课题”的意见。在课题实际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应根据立项部门建议调整研究方案、修改实验动物种类和数量、确定实际开展动物实验的场所,并根据相应单位的要求再次报送伦理审查,获得最终同意开展研究的伦理批复。
三 审核方式:会议审核或函审。
四 “伦理审查”递交资料:
1.首次审查申请书;2.主要研究者遵照相关法规开展工作的声明。
纸质版各3份(双面打印)并同时递交电子版。
五 提交材料时间
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10日。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伦理委员会秘书
于天水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