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我校2014年度科研统计暨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校科研处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统计
(一)统计范围
1.时间范围: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2.人员范围:我院在编在岗的教师(含双肩挑人员)以及其他从事科研活动的人员。
(二)录入系统的信息
1.人员基础信息:主要包括教师和辅导员系列教师的出生日期、政治面貌、学术特长、职称、学历、学位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科研成果信息:主要包括学术著作(专著、编著或教材、工具书或参考书、古籍整理著作、译著)、论文信息等。
(三)其他学术信息
1.科研项目信息:由科研处负责录入。
2.学术交流信息:不录入系统,只填报《2014年学术交流情况表》(附件2)。
二、科研成果奖励
(一)人员范围
我院教师以中国政法大学名义作为科研成果第一作者或者主编(不含多人论文集的主编)、第一获奖人的,均可以申报奖励。
(二)时间范围
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以著作版权页和论文刊期为准。
(三)成果范围
符合《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法大发〔2012〕113号)、《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正案》(法大发〔2014〕42号)的科研成果均可申报奖励。
申报科研成果奖励,各位老师需填报《2014年学术成果情况表》(附件3)。
补充申报本年度之前科研成果奖励的,必须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单独制作表格报送。补报奖励的论文级别依照发表当时学校的期刊认定文件进行级别认定。
三、报送材料
(一)文字材料
各位老师在完成科研管理系统科研信息填报的基础上,于2015年1月8日前提交所有附件,电子版发送至lul01@cupl.edu.cn。
(二)实物材料
1.学术著作原件。审核后退回。
2.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面页、版权页、目录页,论文首页,期刊封底页。
3.咨询报告复印件。如被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需同时提供采纳证明或批示的复印件。
4.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奖励证书复印件。
5.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四、时间安排
系统录入截止时间:2015年1月4日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1月8日
报送地点:学院路校区科研楼A701办公室
联系人:刘璐
联系电话:58902907、13811820730
邮箱:lul01@cupl.edu.cn
五、注意事项
1.各位老师要对申报的成果认真核对,并完整、准确录入科研管理系统。
2.各位老师所报成果的清单必须与所提交的成果实物材料相对应。
3.申报科研成果奖励,必须要在规定时间内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提交实物材料,否则不予奖励。
证据科学研究院科研办公室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