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厚德,一方面是指中国政法大学的所有学生都应该具有崇高的道德修养,要具有人文关怀、培养人文情操,学会做人。 明法,一方面是指无论法科还是非法科学生都要通晓法律,具备法学的知识结构体系;另一方面更表明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应成为昌明法治的主力军,...
关于迎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和加强科研管理的通知

(2015)证发第14号                    签发人:常林

 

根据教技〔2015〕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教技司〔2015〕307号《关于开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5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我院将参加2016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此次评估工作对我院至关重要,为迎接此次评估,并加强实验室科研建设,全体教职员工需通力合作。

全体教职工须提交评估所需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1.提交“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科研成果。

2. 个人简历电子版(用于完善并更新实验室网站)。

3.填写附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五年工作总结报告说明材料清单》电子版。

4.提交以下实物材料:

(1)标注实验室名称的论文、专著成果的原件扫描件。专著扫描件需提供封面、版权页和目录页,论文扫描件提供封面、目录页和论文全文。

注:专著指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不包括译著、实验室年报、论文集等。

(2)科研获奖证书。

科研获奖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省部级科技奖励。

(3)国际会议特邀报告证明。

(4)发明专利及知识产权贡献证明,如新医药、新农药、新软件证书等国家级证书。

(5)标准与规范。参与编制的证明。

(6)成果转化证明。

(7)政策建议和咨询报告成果证明。

(8)国际学术机构任职证明。

(9)获得精品课程,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等教学获奖证明材料。

注:1.(2)~(9)项只提供扫描件。

2.论文、专著、数据库、专利、软件著作权、奖励和技术成果转让等必须是评估期内取得;论文、专著和数据库等成果均应标注实验室名称;专利、软件著作权、奖励和技术成果转让等成果的标注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

二、材料提交时间

2015年12月31日(星期四)下班前。

联系人:刘璐,电话:58902907。

报送地址:学院路科研楼A701办公室。

电子版和扫描件可提前发至邮箱 lul01@cupl.edu.cn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