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中心: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17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7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处联系人申请开户,申请开户无时间限制,请有意向申请的老师尽早联系科研处),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特别注意新的政策规定和不同科学部的一些特殊要求。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四、提交材料及时间安排
1.提交材料
纸质申请书双面打印并装订后签字,原件一式两份(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除外),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依托单位公章”由科研处统一加盖。
《2017年项目申请清单》(附件)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
请各单位按照《条例》、《项目指南》及相关文件严格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和纸质的申请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
2.报送时间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络信息系统检索超项时间的安排,科研处受理各单位在线提交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6日(周一)上午10:00。
2017年3月6日—12日,科研处在线审核。
2017年3月13日—14日,各单位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签字后提交科研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立宇 电话:58909104
邮箱:yanliyucupl@126.com 地址:昌平校区办公楼A501室
五、相关文件网址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址: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default.htm
2.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预计2016年12月底发布,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module502/more.htm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229/info48335.htm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220/
5.基金委《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网址(内含各类别项目、各学部联系方式):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53432.htm
6.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isisn.nsfc.gov.cn/
科研处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