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与《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参照《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证据科学研究院实施细则》,现将我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条件
参评范围及条件参见《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二、国家奖学金的获奖名额分配
1、硕士:2015年级证据法学专业、法律硕士司法文明方向、法庭科学方向各1人。2016年级证据法学专业、法律硕士司法文明方向、法庭科学方向共用2人(综合分数高者获得)。
2、博士。2016年级1人,2015年级2人。
三、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10月9日前完成)
1、学生本人申请9月15日-18日。
2、学院评定。9月19日-25日。
3、公示及异议处理。9月26日-30日。
4、学院奖助学金工作小组审定。10月9日。
四、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申报登记表》在学校研究生工作办网站下载。申报者如实填写表格,以本人姓名命名文本名称,汇总至班级国奖文件夹(不需要纸质版)。
2、科研成果加分按照学校办法、学院细则要求条件进行提交。申请科研成果加分者,应当将成果原件、复印件装入档案袋,并于档案袋封面处写明:(1)年级、班级与姓名。(2)科研成果目录(与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相同者提交复印件)。至少包含序号、成果类别、成果名称、作者(以原稿署名完整标明)、期刊或者著作名称、申请的成果等级、申请加分数。原件评选完毕后退回。
3、综合素质加分。公益活动加分依研究生会认定结果为准;专业实践分数根据院教学办认定结果为根据。
4、申请者应当向本班班长或者学习委员按要求递交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汇总至学院。
联系人:莫老师,电话:58908515
证据科学研究院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