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8年推免生集中统一复试已于9月22日-24日进行(简称“第一阶段复试”)。目前,我院部分专业仍有推免生招生名额,将继续开展推免生报名、复试、录取工作(以下称“第二阶段复试”),10月13日之前复试。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接收专业及接收名额
我院有剩余接收推免生名额的专业均可继续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接收推免名额
|
备注
|
证据科学研究院
|
035101
|
法律硕士(非法学) 法庭科学方向
|
8
|
1、第一批拟录取推免生未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确认录取,名额会自动转到剩余名额中。
2、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 。法庭科学方向同时要求申请人毕业时可获得医学学士学位、理学学士学位或工学学士学位。
|
035101
|
法律硕士(非法学)司法文明方向
|
6
|
最终接收推免生人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确认的人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在学校学习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申请人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如所在学校尚未完成推免资格评定工作,但预计可取得推免资格者,也可申请。)
3.专业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排名居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
4.申请人外语水平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英语:国家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或具有同等水平的托福、雅思、或GRE成绩。
(2)其它语种(俄语、日语、德语、法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具有与之水平相当的其他考试成绩证明。
5. 以上两个方向的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法庭科学方向同时要求申请人毕业时可获得医学学士学位、理学学士学位或工学学士学位。
(二)审核材料。
复试时需要携带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推免生登记表(不必要盖公章)(见 附件1)。
4.本科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5.外国语水平证书或成绩证明。
6.重要获奖证书、已发表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等(非必要项)。
7.体检表。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8日—10月8日。
报名网址: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申请志愿。申请推免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二)复试通知
网上申请结束后,学院对申请人网上信息进行初审,将于10月9日左右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申请条件者发送“复试通知”(系统将自动发送短信提醒),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接受“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申请者,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复试通知。如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取消其复试资格更换其他申请人。复试名单后将于10月10日在学院主页上予以公布,
四、复试考核
1.复试时间
复试安排10月10日将在学院主页上公布。
2.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100分)= 专业课笔试成绩(40分)+ 专业课面试成绩(40分)+ 外国语成绩(含听力、口试)(20分)。
3.体检
体检可在当地进行。体检报告要求近一个月内由三级甲等以上(含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考生可下载打印《体检表》模板(附件2)或体检医院规定的体检表,体检项目必须包括:内科、外科、胸部透视、肝功能、肾功能、血常规、心电图。
体检报告由考生复试报到时提交给学院。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4.复试费
复试报到时,现场每人收取100元复试费。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含60分),不予录取;专业课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含60分),不予录取。
(二)录取名单
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系统自动发送短信提醒)。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如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递补录取其他考生并发送待录取通知。
六、其他
研招办将于10月20日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最终录取名单。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研究生院网站9月6日发布《关于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