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证发第023号 签发人:王旭
为了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督促、检查、指导各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经研究院研究决定,成立安全工作督查小组,具体负责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整改情况的督查,及其它与实验室安全相关的监督检查工作。
组 长:赵东
副组长:陈军、李珊
组 员:项剑、于丽丽、郝世诚、刘岩、刘冉、鄂晓霏、毛子怡、陈宇星、韩元利、郑小茜、杜然、魏紫薇、纪伟、王青扬、许晓东、邱菲
1、组织各部门实验室相关人员签订责任书,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
- 、每学期对学院各实验室进行1-2次实验室安全管理督导检查。
- 、协助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应急处理措施、督导检查制度并对其开展的系列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二O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 设立 安全 监督 小组 通知 (共印5份)
发:各所、部、室
存: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20017年1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