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19-09-01 16:13:46 提交 浏览 次 杨俊丽,女,山西人。现任证据科学研究院党委副书记,法学博士、副教授。1994年至1998年在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1998年至2001年在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2008年--2013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在职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主要从事大学生思想教育、基层党建等方面研究。曾在《思想教育理论导刊》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参编学术著作2部。论文曾获得校学工系统征文二等奖1次,三等奖2次;获得校德育创新奖三等奖1次。曾获得北京市先进德育工作者、北京市优秀辅导员等市级荣誉3项,校级优秀辅导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1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