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领导
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厚德,一方面是指中国政法大学的所有学生都应该具有崇高的道德修养,要具有人文关怀、培养人文情操,学会做人。 明法,一方面是指无论法科还是非法科学生都要通晓法律,具备法学的知识结构体系;另一方面更表明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应成为昌明法治的主力军,...
杨俊丽

杨俊丽,女,山西人。现任证据科学研究院党委副书记,法学博士、副教授。
1994年至1998年在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1998年至2001年在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2008年--2013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在职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主要从事大学生思想教育、基层党建等方面研究。曾在《思想教育理论导刊》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参编学术著作2部。论文曾获得校学工系统征文二等奖1次,三等奖2次;获得校德育创新奖三等奖1次。曾获得北京市先进德育工作者、北京市优秀辅导员等市级荣誉3项,校级优秀辅导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1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