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期 | 第2期 | 第3期 | 第4期 | 第5期 | 第6期 |
约翰·J·凯博思奇 著 封利强 译
【摘 要】证据法的法典化能够保障裁决的一致性,并使证据规则容易被法官和律师们理解。一旦要实现法典化,就必须在制定统一的证据法典与分别制定刑事和民事证据法典之间做出选择。证据法上存在的多重且有时相互冲突的 目的和价值使统一立法与分别立法的取舍变得艰难而复杂。面对这一选择,立法者应当考虑审判程序结构、法律职业的专门化程度、本辖区证据法的成熟程度以及实体法和政策等因素的影响。
【关键词】证据法; 法典化; 统一立法; 分别立法
【中图分类号】D915.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226(2008)02-02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