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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锦炎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 100088)
【摘 要】传闻排除规则由三个部分组成,传闻的定义是其中最基础的组成部分。在美国证据法上存在着"陈述者中心"和"主张中心"两种不同的传闻定义。它们在历史形成过程、基本原理、对"暗示性"主张的态度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异。两种传闻定义各有优劣,但是结合我国当前实际,笔者认为"主张中心"的传闻定义更符合我国诉讼制度的要求。
【关键词】传闻排除规则;传闻定义;陈述者中心;主张中心;比较研究;
【中图分类号】 D915.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1226(2008)03-029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