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期 | 第2期 | 第3期 | 第4期 | 第5期 | 第6期 |
李大平
【摘 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出庭接受质证是法院审查、认定鉴定结论以及克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自身中立性不足和程序不完善等问题的必然要求。鉴定专家出庭接受质证程序要体现交叉询问原则,同时,要引入专家辅助人、专家陪审员制度以构建均衡合理的质证主体结构。质证的内容应该围绕鉴定专家资格,鉴定结论的相关性、科学性、事实材料充分性、证明过程符合逻辑性等来展开。
【关键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鉴定结论; 质证; 出庭;
【中图分类号】D915.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226(2009)03-0316-15